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有關單位: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2009年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評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09年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評辦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扎實保增長、全面達小康”的工作主線,按照“危中抓轉機,難中攀新高”的工作要求,突出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工作主題,著力增強責任意識,著力創新服務舉措,著力深化效能建設,著力解決突出問題,著力強化績效管理,著力塑造自身形象,努力建設規范、創新、高效、廉潔的服務型機關,不斷把爭創全省最佳辦事環境活動引向深入,全力促進經濟盡快復蘇上揚,確保圓滿完成全年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基本原則
對市級機關實施綜合績效考評堅持以下幾條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三位一體”。繼續堅持行之有效的“三位一體”考評體系,對照績效評估聯系點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職能目標、共性目標和綜合評議有機結合的考評方法。二是堅持績效優先。進一步突出以綜合績效為核心的考評導向,引導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更好地為發展服務、為群眾服務、為基層服務。三是堅持以人為本。注重績效考評與人民滿意要求相結合,把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作為衡量績效管理成敗的重要標尺。四是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進一步聽取和吸納社會各界對完善績效考評體系的合理化建議,實施和加強對考評工作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督,在機關與機關之間、機關與群眾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考評主體與考評對象之間建立暢通的溝通機制,不斷提高考評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增進認同感,激發原動力。五是堅持簡明高效。把握導向,突出重點,整合資源,統分結合,力求以科學、合理、簡明的考評方式,體現最好的考評效果。六是堅持與時俱進。緊貼新的形勢和任務的要求,把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貫穿于績效管理的全過程,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認真總結、借鑒先進做法和經驗,不斷健全和完善績效考評工作。
三、考評對象
2009年度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評對象為市直部門和單位本級,即市委、市政府所屬工作部門、管理部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各人民團體,條管部門和單位,部分與經濟社會發展及群眾生活關聯度較高的市直企事業單位,共93個(名單見附件一)。為提高考核評比的合理性,將考核評比對象按職能相近原則進行分組。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只參加社會評議,機關內部目標責任制考評參照本辦法自行組織實施。對市各民主黨派機關的考評,委托市委統戰部實施;對市駐外辦事機構和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考評,由市政府辦公室實施;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考評,委托市房管局實施;機關部門所屬的直屬機構、分支機構和基層站(所)由其主管部門實施考核。少數與地方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關聯度大的垂直單位或機構,由地方行業主管部門對其實施考核。
四、考評內容
考核評比內容由職能工作目標和共性工作目標兩部分組成。
(一)職能工作目標考評內容。
職能工作目標由重點工作目標、業務工作目標及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動態工作目標三部分構成:
1.重點工作目標。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全年重點工作目標分解及部門、單位服務于全市中心工作的目標任務。目標任務盡可能轉化為量化指標。分值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55%左右。
2.業務工作目標。主要是依據上級機關年度工作要求和部門、單位法定工作職責所確定的目標任務,以量化指標為主。分值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30%左右。
3.動態工作目標。主要以貫徹落實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確定的階段性工作任務為主要內容。分值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15%左右。其中,下達引薦資金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參與招商引資工作情況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10%左右;未下達引薦資金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服務招商引資工作情況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5%左右。
各部門、各單位制定職能工作目標,要力求做到“三個體現”,即真正體現高點定位、爭先創優,真正體現服務全局、服從大局,真正體現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的要求,創造性地發揮職能作用,更好地解決基層和群眾在生產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要把握要領,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科學合理地設置目標分值。在組織實施考評時,要加大對各部門、各單位制定目標的態度和水平的考評力度,把能否高點定位、自我加壓、科學合理地制訂年度工作目標,作為考評部門和單位績效的一項重要內容和考評工作的第一環節,嚴格進行審核把關。
(二)共性工作目標考評內容。
共性工作目標主要是圍繞爭創全省最佳辦事環境的要求,根據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大會精神,結合部門、單位所共有的工作職能,著重考評工作的效率、效益和效能,推動機關作風建設邁入科學化、規范化、高效化的新階段。今年共性工作目標重點是把機關作風建設工作與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有機融合,廣泛開展“改進機關作風、服務科學發展”主題教育活動,圍繞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工作主題,著力提升應對金融危機、促進科學發展的能力,扎實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進一步營造高效、便捷、透明的辦事環境(共性目標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五、考評辦法
綜合績效考評采取日常考核、年終考評和綜合評議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日常考核、年終考評和綜合評議占百分考評的分值分別為15分、55分和30分。
(一)日常考核(15分)。
日常考核以機關作風建設、效能建設為內容,緊扣當前保增長促發展,保民生促和諧大局,緊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目標和重大項目,突出績效全程管理和監督。主要考核中央和省、市關于推動科學發展、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目標、重大工程的推進情況和一些重要文件的貫徹情況;部門目標責任制及創建全省最佳辦事環境指標體系的完善、分解、落實情況;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人民群眾情況;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型機關情況;堅持誠實守信,樹好形象,兌現對群眾承諾,對服務承諾,對社會承諾的情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建設、黨務、政務公開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治本工程開展,打造清廉型機關情況;部門人員遵守工作紀律,“在崗、在行、在狀態”情況;市領導批辦件的辦理和反饋情況。其中,對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的部門和單位實行專項考評。日常考評采取查實扣分制,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日常考核更加突出機關效能建設常態化管理,推動創建全省最佳辦事環境活動深入開展。對日常考核中發現的問題,除按照考評辦法進行扣分外,還要責成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對問題嚴重需要進行責任追究和組織處理的,由有關方面嚴格按規定組織實施。
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強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實行全員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績效考評機制,層層傳遞爭創壓力,形成人人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不斷把以處室為重點的內部建設引向深入。各部門、各單位抓處室建設和實施全員績效考評的情況,將作為市對該部門和單位實施日常考評和年終集中考評的重要內容。
(二)年終考評(55分,其中職能工作目標考評40分,共性工作目標考評15分)。
1.考評工作的組織。年終集中考評工作由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績效考評管理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考評委”)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考評委)下設的綜合辦會同目標辦、作風辦和督查辦具體組織實施。綜合辦牽頭組織考評工作,按照考評文件,把握考評原則,履行考評程序,執行考評紀律。目標辦具體負責職能目標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作風辦具體負責共性目標考評和社會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督查辦具體負責對考評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和考評結果的查詢答復。集中考評時組成審核組,由領導小組(考評委)成員單位工作人員并吸收全市重點工作牽頭部門和統計、審計等有關職能部門的同志參與,對參評部門和單位目標制定情況、任務完成情況及爭先創優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嚴格的審核認定。從領導小組(考評委)成員單位以及市人大和市政協機關抽調人員組成考核組,對部門職能目標和共性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從市人大和市政協機關、督查辦以及市特邀監察員隊伍中抽調人員,并適當邀請一些被考評部門和單位的代表參與組成監督組,對考評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2.工作成果的認定。部門和單位職能目標和共性目標體現爭先創優和開拓創新要求的,由部門和單位預先舉證申報,審核組逐項進行核查,再由考核組集體研究確認。考評部門和單位職能目標、共性目標完成情況及爭先創優情況,不簡單地唯材料或獎狀、證書等,而是要進行嚴格的研究認定,不僅要縱向比較本系統內各單項目標完成實績在省內、國內的位次,而且要橫向比較在全市所有考評部門、單位中全面爭先創優的實際成效;不僅要考評部門、單位工作完成情況,而且要綜合分析爭先創優和創新成果的層次、影響力、貢獻率,著重評比工作成績對南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大小。工作目標實績在全省江北、省內及全國的位次,以上級主管機關文件和統計部門核定的統計報表為認定依據。其中,具有審批、執法、服務等職能的部門和單位,需提交省內其它城市的相關指標體系,以此來衡量創建全省最佳辦事環境活動的成效。工作舉措及成果在省以上工作會議上作專題交流的,以會議通知及會議交流材料為依據。受到國家、省以及所屬上級部門表彰獎勵的,以獲獎通知、證書、獎牌或獎杯為依據。對上級主管機關出具的、缺少有力依據的證明材料,一律不予采納;對工作未獲獎或不評獎,但爭先創優成效確實明顯的,在認真研究、客觀分析、集體討論的基礎上,充分尊重、盡量采納其工作成果;對經核查證實被考評部門和單位有弄虛作假、虛報瞞報行為的,進行嚴肅處理,被考評部門和單位在該項目上一律不得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取消評先資格。各參評部門和單位上報材料要堅持實事求是、簡明扼要、準確規范、厲行節約,切忌搞繁雜的材料堆砌和形式主義、鋪張浪費,這方面的情況也將作為考評的一個依據。
3.考評的定檔打分。集中考評時,先由各考核組對本組每一個參評部門、單位的每一項目標制定、實施和完成情況,進行認真審閱,暢所欲言,公開討論,再集體統一定檔,然后由考核組成員在定檔范圍內實行無記名打分。部門和單位年度目標、工作舉措及成果與往年比較有新的創造和突破、產生重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目標實施結果在國內處于領先水平(指單項工作成果在國家部委辦局獲得表彰和獎勵),或在省內名列前4名,或在全省江北位居首位,或在省內比較位次前移3位以上(以權威部門統計報表為準),或在省以上工作會議上作專題交流(不包括全面綜合性工作材料),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表彰獎勵,或從發展大局著想善于變通,積極、主動、創新服務,在推進全市重點工作、重點工程、重點項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明顯成效的。符合以上條件者,由考核組在單項目標標準分值的90%~100%的范圍內(A檔)進行打分。在A檔中,根據申報的爭先創優成果,綜合分析成果的層次、影響力和貢獻率,分析制定目標的態度和水平,分析目標實施的難易程度,再集體研究確定A+、A、A-三個打分段,由考核組在確定的分段范圍內進行無記名投票打分。職能工作目標定位不高、難度不大、重點不突出,雖完成年度目標,但完成實績沒有體現爭先創優、開拓創新要求的,由考核組在該項目標標準分值的80%~89%的范圍內(B檔)無記名投票計分,B檔再細分為B+、B、B-三個打分段。未完成年度目標的,按完成值與目標值的對應占比折算計分,最高不超過該項目標標準分值的80%(C檔)。
(三)綜合評議(30分,其中市領導評鑒10分,社會評議20分)。
1.市領導評鑒。市四套班子領導對所有參評部門、單位年度工作績效進行評鑒,評鑒等次分為先進、良好、達標三個等次,再折算為領導對部門、單位的評鑒得分。
2.社會評議。廣泛邀請社會各個層面的代表,對參評部門和單位年度工作績效進行評議。充分吸收和正確處理社會評議意見,對未注明具體原因或明顯與事實不符的“不滿意”票一般不予采信,體現社會評議工作的客觀公正。對社會評議中各界代表提出的文字意見,進行分類整理,原汁原味地反饋給相關部門黨組(黨委),并著力抓好整改落實。
(四)考評結果的評定。
匯總日常考評、年終集中考評、領導評鑒和社會評議的分值,按比例從4個小組中產生考核位次。考核結果分為最佳、先進、良好、達標和誡勉單位5個等次,其中,初步評定先進單位(30%左右)、良好單位(45%左右)和達標單位(25%左右)。從先進單位中產生10個左右的最佳辦事單位。職能目標考評和綜合評議得分排名靠后,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突出問題的,確定為誡勉單位。為充分激發機關部門和單位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和鼓勵條管部門、單位多為地方發展作貢獻,另設立爭先進位獎和服務地方先進獎。在綜合考評被評為良好及以下等次的市管部門和單位中,綜合考評位次比上年前移10位以上的,授予爭先進位獎;在綜合考評被評為良好及以下等次的條管部門和單位中,按綜合考評得分高低,產生6個左右的服務地方先進獎。深入開展市級機關先進處室評比活動,各參評部門和單位年終推薦1個候選先進處室報市作風辦審核。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或單位,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和最佳辦事單位:1.因部門或單位工作原因,有一項重點工作目標未完成,或兩項業務工作目標未完成的;2.領導班子存在突出問題或領導班子成員出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處理上訪、處理法輪功、處理突發事件、國家安全保密等工作上出現嚴重失職的;4.因工作失誤被上級通報批評,或被中央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5.安全生產發生重大事故的;6.政風行風評議為差的。
領導小組(考評委)成員單位及市委常委所在部門參加綜合考評,但不參加評先表彰,根據考核結果享受相應檔次的獎金待遇。
(五)考評結果的公布及反饋。
綜合辦工作人員在督查辦指派人員的監督下,負責匯總綜合考評的分值和按規定比例排出考評位次,提交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考評委)審核,再提交市委常委會審定后,將考評結果分別向參評部門和單位公布。公布的內容為:年終集中考評得分、日常考評得分、綜合評議得分以及綜合考評得分的小組排序情況。目標辦組織年終集中考評人員對各部門和單位職能工作完成情況出具評估意見,待考評結果公布后,反饋給相關部門和單位。
條管部門和單位考評結果及考評等次,由領導小組(考評委)向其上級主管機關反饋。
六、獎懲辦法
最佳辦事單位、先進單位和爭先進位獎單位、服務地方先進獎單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報表彰。市級機關先進處室由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考評委)予以通報表彰。對初定為誡勉單位的,由市委組織部牽頭,市紀委、市委市級機關工委參與,按照《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考核;市委、市政府領導根據考核結果,對其黨組(黨委)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兩年考評為誡勉單位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其領導班子進行相應的組織處理。對綜合考評得分排名列各小組最后、且單位內部存在突出問題的,由市分管領導對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進行提醒談話,幫助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扎實進行整改。
堅持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根據考評結果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確保績效管理的激勵性和嚴肅性。高度重視績效考評結果在干部工作中的運用,將其作為干部使用、交流、獎勵、懲戒和問責的重要依據。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七、組織領導
(一)加強對綜合績效考評工作的領導。綜合績效考評工作在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考評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考評委)下設的各辦公室既要相對分工,又要協調聯動,充分履行職能,共同做好工作。各參評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體合力。
(二)強化對重點目標的綜合管理。深化和完善重點工作目標綜合管理辦法,在目標辦具體組織下,充分發揮市分管領導及重點工作牽頭部門在重點工作目標制訂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各牽頭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認真抓好單項目標任務的細化和分解落實工作,明確相關部門、單位在推動重點工作目標實施中的職責和要求,明確階段性工作的重點和突破口,并以此為抓手,做好重點工作目標的日常督促檢查、組織協調推進和完成實績認定工作。為進一步突出機關效能建設,重點解決行政審批中的存在問題,充分發揮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牽頭管理職能,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對進中心的部門和單位服務窗口進行績效考評,考評結果統一納入日常考評。
(三)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以“三位一體”的考評機制為基礎,健全和完善目標責任制、責任追究機制和獎懲兌現制。整合特邀監察員、投訴網絡、監督點和聯系點等監察資源,采取投訴受理、明查暗訪、重大項目跟蹤等措施,加大效能建設督查力度。強化對損害經濟發展軟環境行為的責任追究,動真碰硬,糾建并舉,以制度來保證工作落實、提升工作績效。
附件:1、2009年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評單位名單
2、2009年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評共性目標考評內容
附件1:
2009年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評單位名單
(共93個)
第一組(23個)
市委辦公室(研究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委統戰部、市委市級機關工委、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臺辦)、市委老干部局、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市地方志辦)、市委黨校、南通日報社、市信訪局、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接待辦公室、市檔案局(檔案館)、市總工會、共青團南通市委、市婦女聯合會、市科學技術協會、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市哲學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市殘疾人聯合會、市工商業聯合會
第二組(25個)
市政府辦公室(研究室)、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農工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鄉鎮企業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市口岸委)、市廣播電視局、市體育局、市旅游局、市糧食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外事辦公室(市政府僑辦)、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府國資委、市港務管理局、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市地震局、市鐵路辦公室、市物資總會、市供銷合作總社
第三組(26個)
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委政法委員會(市綜治辦)、市委610辦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編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局(市建工與建材局)、市規劃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衛生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審計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房產管理局、市統計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物價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國家安全局
第四組(19個)
市國土資源局、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南通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南通監管分局、南通海關、市鹽務局、市煙草專賣局、南通海事局、南通郵政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江蘇漁船檢驗局(漁港監督局)、市氣象局、南通供電公司、省電信公司南通分公司、江蘇海洋漁業指揮部、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