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秩序,健全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南通建設成為衛生整潔、環境優美的現代化城市,現就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總體目標是:圍繞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促進市區市容環境面貌全面提升為目標,以進一步明確城市管理部門責任為重點,以加強城市綜合管理為核心,以督查考核和獎懲問責為保障,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模式,破解管理難題,提升管理效能,努力實現城市管理的科學化、標準化、高效化、常態化。
基本原則是:
(一)堅持重心下移,屬地管理。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城管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實行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區負總責、街道主抓,市民群眾自覺參與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大城管”體制;突出基層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強化基層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性和關鍵性作用。
(二)堅持職責明確,嚴格標準。明確區政府(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和鎮政府主要領導為轄區城市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進一步明確執法隊員、城管監督員、環衛保潔員、市容協管員、街道城管干部、各相關部門、沿街企事業單位的具體責任,合理劃分條塊在城市管理中的職責。各區政府(管委會)、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有關管理標準,切實履行責任,嚴格加強管理,認真抓好落實;科學劃分管理責任區域,明確責任事項,落實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到權責清晰、履責有為;強化對城市管理各類問題的整改,使城市管理工作規范有序。
(三)堅持長效管理,效能優先。轉變管理方式,扎實推進長效管理。明確長效管理的各項要求,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效能,突破管理的難點頑癥和薄弱環節,提高城市長效管理水平,使城市容貌和人居環境得到持續改善。
(四)堅持量化考核,獎懲激勵。將城市管理納入區政府(管委會)及市級機關職能目標考核范圍,完善市對區、區對街道(鎮)、街道(鎮)對社區的三級考核體系。制定考核辦法,創新考核手段,細化考核標準,建立嚴格的考核問責機制,把嚴格考核作為落實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手段,實行考核與績效掛鉤,進行嚴格獎懲。
二、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一)日常保潔管理
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建設(園林)局、房管局、交通局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具體負責。
1.道路保潔:城市主要道路由環衛部門負責清掃保潔,做到全覆蓋;國道、省道由交通部門負責,其中連接中心城區的主要出入口及過境公路清掃保潔作業應達到江蘇省城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質量標準。
2.市容環衛責任區保潔:將市容環衛責任區保潔范圍納入環衛一體化,提高道路整體保潔水平。
3.街巷里弄保潔:各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各自具體情況確定保潔責任主體,街道(鎮)行使屬地監管職能。
4.新村小區保潔:各區政府(管委會)督促物業管理公司加強住宅小區的清掃保潔;尚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農民安置公寓由所在街道(鎮)落實清掃保潔。
5.綠化保潔:依附于道路的綠化帶保潔同步納入環衛部門,實行一體化清掃保潔,統一標準作業;其它綠化區域的保潔由管養部門或其委托的管養單位負責,與環衛保潔作業質量標準一致。
(二)“五小”行業管理
由市衛生局牽頭,市工商局、環保局、城管局、南通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具體負責。
1.堅持規范管理與依法取締相結合的原則,按照“規范一批、整頓一批、取締一批”的工作思路,對全市“五小行業”進行專項整治,全面改善“五小行業”衛生狀況,全面提高“五小行業”證照齊全率,全面規范經營行為。
2.由市衛生部門負責統一全市“五小行業”衛生條件標準,市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南通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各自職能加強日常管理。衛生現場審核零收費,人員體檢、檢測費給予優惠。環保部門對符合環保許可標準的“五小行業”的審批實行登記表制度。依法應當進行前置審批的,工商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商營業執照。城管部門負責對流動占道的“五小行業”經營攤點進行取締,同時設置滿足基本經營條件的指定經營區域。對有固定場所但未取得合法證照的“五小行業”單位,由市衛生局牽頭,工商、環保、城管部門共同進行聯合執法檢查,采取教育、引導、扶持的辦法,責令整改,不斷鞏固提高整治效果,實施常年動態管理。
(三)市場建設管理
由市經貿委牽頭,市衛生局、城管局、規劃局、國土局、建設局、南通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具體負責。
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提升檔次、強化管理的原則,加快建設和改造市區各類市場:
1.支持和鼓勵社會資本在住宅小區等人口密集地段周邊按規劃建設一批現代化的超級市場,滿足群眾日常消費需要。
2.關于農貿市場改造。一是以民為本,科學布點。由規劃部門會同區政府(管委會)加快做好農貿市場的規劃布點,并根據周邊居民的居住狀況和地塊開發計劃合理確定市場規模。二是政府組織,分類改造。在加快新市場建設的同時,區別不同情況,對老市場進行完善提升、原地改造或遷址建設,并研究制訂老市場改造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和要求。三是市場運作,政策扶持。由各區政府(管委會)對本區域的農貿市場改造進行通盤考慮,綜合平衡,鼓勵單位和個人等各類主體投資農貿市場建設,實現投資多元化,市政府將對農貿市場建設進行扶持。四是創新機制,規范管理。工商、質監、衛生、農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市場內部環境和流通秩序的監管,各區、街道(鎮)加強市場外環境管理。
3.根據市民實際需要,各區政府(管委會)可在有條件的社區周邊按規劃配套建設一些小型市場,滿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
4.為滿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解決部分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問題。各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可在有條件的地段建立一些臨時性、疏導性、過渡性夜排檔、小商品市場,并嚴格管理。
(四)城市交通管理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經貿委、交通局、建設局、規劃局、房管局、城管局、物價局、工商局、環保局、南通質監局、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1.調整完善城市交通發展規劃,繼續通過限制摩托車、控制電動車、發展公交車、增加出租車、規范機動車這五大綜合性舉措,對全市交通秩序進行整治。同時切實規范管理各類車輛的車容車貌。
2.加強電動車管理。堅持“控制總量、有序發展”的原則,繼續對市區范圍內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按序登記核發牌證,實行規范化管理。強化源頭控制,嚴格實施電動自行車市場準入制度,發改委、經貿委、質監、工商、環保等部門重點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等環節的嚴格管理,集中清理整頓生產、銷售非國標電動車的廠家和商家,切實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經營行為,認真落實電動自行車廢舊電池回收處理。
3.加強出租車運行管理。針對出租車隨意停車上下客、隨意變道、搶道、插隊、調頭、違法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由交通部門進一步抓好出租車公司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規范經營、安全行車的教育管理,提高出租車行業的服務質量和水平。積極倡導出租車駕駛員錯開交接班的時間,避開客流高峰交接班。加強監管,對出租車不使用計價器、拒載、故意繞道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查處。
4.加強停車場管理。研究完善停車場規劃建設和機動車停放管理的政策措施,按照“一村一策”的辦法加快老住宅小區停車場配套建設,并采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強住宅小區停車秩序管理。按照規劃加快核心區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停車場建設。開展停車場專項整治活動,整改擅自更改功能的停車場庫。研究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收費辦法,實行區域差別的停車收費價格。
5.加強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管理。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市區主要道路人行道板的摩托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管理,做到劃線、分類、有序停放。
6.加強交通設施管理。對交通標志標線、交通護欄、交通信號燈等交通設施,要進行合理布點,及時維修、完善、出新,不斷提高交通設施的設置、管理水平。
7.加強交通法制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形式和手段深入開展“文明交通工程”活動。積極實施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單位、進企業的“五進”工程。大力提倡各級機關工作人員乘坐公交車上下班,不使用高污染車輛,爭當文明參與交通的模范,給廣大市民樹立榜樣。
(五)市容市貌管理
由市城管局牽頭,市規劃局、建設(園林)局、公安局、房管局、供電公司、各弱電使用單位、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根據省建設廳《關于開展創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動的通知》(蘇建城〔2006〕250號)精神,深入開展創建活動,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重點抓好:
1.桿線入地:按照城市建設規劃,完善桿線設置規范,制定桿線入地工作規劃,以開展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為契機,在完成景觀大道桿線入地的同時,逐步擴大桿線入地范圍,將架空桿線納入規范化管理軌道。
2.臨街建(構)筑物立面出新:嚴格按照建(構)筑物外立面的管理規定,督促業主、使用單位落實臨街建(構)筑物外立面裝飾、裝修、粉刷、清洗工作。
3.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完善戶外廣告標牌專業規劃,配套出臺街景設置詳細規劃,堅持“減量、規范”原則,嚴格新建道路兩側新設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的審批。按照南通市戶外廣告標牌設置技術規范,遵循醒目性、協調性、安全性、持久性原則,對違章設置、設置密度過高、與周邊環境不相協調、內容違法和形式過于單一以及破損、陳舊的廣告進行清理、整治、改造,提高戶外廣告設置的整體性和規范性;按照整體和諧統一要求,結合路段管理實際情況,對臨街店面的店招店牌進行出新改造;整改主要道路沿線遮陽雨篷,組織開展臨街密閉式卷簾店門透景格柵式改造,配以櫥窗照明,點綴市容。整治街頭散發廣告影響市容交通秩序現象,公安部門加強對在交通道口散發廣告行為的監管。
4.景觀照明:按照南通市戶外廣告標牌設置技術規范,堅持高起點設計、高標準建設原則,倡導使用新型節能環保型材料,科學推進景觀照明建設,使道路照明、綠化照明、建筑照明、戶外廣告照明及重要節點照明相互協調、相互映襯、各具特色、整體和諧。
5.道路公共設施:對人行道板、盲道、公交站臺、橋梁、路燈桿、配電柜等道路市政設施,公廁、果殼箱等環衛設施,售貨亭、報刊亭、公用電話亭等其它設施進行合理布點,及時維修、完善、出新,不斷提高公共設施的設置、管理水平。
6.嚴格控制破墻開門、窗行為,加大對違章建筑的查處力度,確保市容整潔美觀。
(六)市區河道管理
由市水利局牽頭,市建設局、環保局、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1.市區河道按照“統一要求、分級管理、明確職責、嚴格考核”的原則,強化區級管理職能,進一步細化明確管護職責,落實經費,嚴格考核,將每條河、每個水塘的管護責任落實到市、區、街道(鎮)、社區,并按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擇優選擇管護隊伍。
2.繼續實施“清水工程”,綜合運用污水截流、排污控制、清淤等措施實施水環境整治。
3.加大河道保潔力度,采取換水等措施,進一步改善水質。
(七)城市綠化管理
由市建設(園林)局牽頭,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1.實行城市綠化市、區兩級管理,強化區級管理職能。
2.根據需要,因地制宜,逐年對道路綠化進行改造、完善提高,采取街頭綠地、連續綠帶、開敞空間綠地等多種模式相結合,增設綠化小品,著力營造四季常綠、季相色彩豐富的道路綠化景觀;養護單位對綠地定期修剪、除草、治蟲、施肥,確保無缺株、死株。
3.加強綠化管養,擴大市區綠地養護市場化運作的范圍,加強考核,提高管養水平。
4.規范綠化市場管理,合理增加投入,著力選擇培養責任心強、有實力的管養隊伍,探索建立有序、健康的市場競爭機制。
(八)住宅小區物業管理
由市房管局牽頭,市規劃局、城管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具體負責。
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通政發〔2008〕59號)的精神,研究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標準及考核辦法。建立以區政府(管委會)為主,市區相關部門配合,街道辦事處具體落實,市、區、街道(鎮)、社區共同監管的工作體系。繼續做好老住宅小區的整治轉軌工作,對整治轉軌的老住宅小區,確保公建配套騰退、補建到位;研究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提高物業管理收繳率。對整治后老住宅小區的清掃保潔、綠化管養、保安等進行考核。加大老住宅小區環境整治的財政力度,老住宅小區環境整治工作列入市、區兩級年度城建計劃,安排專項改造資金。
(九)廢舊收購、車輛清洗、摩托車修理管理
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經貿委、交通局、公安局、環保局、物價局、南通工商局,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1.廢舊收購管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廢舊收購管理辦法,擇點建立廢舊物品市場,嚴禁在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重點地區設置廢舊物品經營場所,嚴格規范廢舊物品收購行為。
2.車輛清洗管理、摩托車修理管理。按照“分布均衡、適當集中、合理配置、方便用戶”的原則,制定市區車輛清洗、摩托車修理市場發展規劃。加快制訂相關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經營許可條件審批相關證照,依法對超范圍經營、出店經營、非法占道、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規范車輛清洗、摩托車修理的行業管理。
(十)環境保護管理
由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進一步明確市、區、街道(鎮)環保監督管理范圍和職責。加強日常監管,充分發揮市民群眾的監督作用,實行專業檢查和群眾巡查相結合,形成市、區、街道(鎮)三級監管體系。建立排污企業的基礎臺帳,對排污企業的排放口、排放量、排放種類實行監控,重點企業實行自動化在線監控。建立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群眾的投訴,及時依法處理。嚴防重大污染事故發生。
(十一)建設工地管理
由市建設局牽頭,市城管局、環保局、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市建設局加強對各類建設(拆遷)工地現場的監督管理,突出工地圍護及運輸車輛出入管理,嚴格文明工地的評比考核。市環保局加強對建設工地的噪聲污染的監管。市城管局加強對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的管理,規范建筑垃圾運輸市場秩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對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查處。
(十二)除“四害”工作管理
由市衛生局牽頭,市經貿委、城管局、建設局、糧食局、南通工商局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具體負責。
1.研究南通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方面的規定和除“四害”工作的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市、區(管委會)、街道(鎮)各級愛衛機構和城管、建設、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在除“四害”工作中的職責,確保全市統一組織,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2.開展“四害”密度監測,掌握“四害”消長規律和密度分布情況,為科學制訂除“四害”方案提供依據。居民區除“四害”工作實行“兩位一體”管理,各街道(鎮)按需要明確專門人員負責消殺工作,將公共環境消殺與環衛消殺有機結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三、保障機制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指揮協調機制。市政府成立南通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城管委),由市長任城管委主任,相關副市長任副主任,成員由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管委會)有關負責人組成。市城管委下設辦公室,增掛南通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牌子,具體負責日常的檢查、考核和評比,會辦、交辦、督辦城市管理中的各類問題。各區政府(管委會)要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工作,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統籌安排、協調和組織本地區的城市管理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上支持城管事業發展。
(二)實行目標管理,將城市長效綜合管理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每年年初,市政府分別與各區政府(管委會)簽訂年度城市管理目標責任狀。建立城市管理例會制度,市政府定期召開專題會議,檢查城市管理措施落實情況,研究解決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市城管委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對當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會辦、督辦和點評;年底,匯總全年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評成績,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建立機構體系,健全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依托數字化城市管理受理監督指揮平臺,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組建專業的城市管理監督員和受理員隊伍,充分發揮12319城管服務熱線的作用,統一受理市民對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舉報、投訴、求助。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和協調,建立聯動機制,逐步完善溝通快捷、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反應快速、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保證城市管理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和突發情況能夠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四)嚴格監督考核,強化城市綜合管理效能建設。組織開展城市綜合管理的日常考評工作,市城管委將委托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進行全面考核,主要考評各區政府(管委會)及市相關部門城市管理績效。各區政府(管委會)及城市管理重點職能部門的考評情況每月匯總排序并定期在媒體上公布。強化社會監督,市各新聞媒體要加強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落實情況的宣傳和監督,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各相關部門的落實情況進行暗訪,形成圖片、影像等資料,適時曝光存在問題。
(五)加強績效管理,建立城市綜合管理獎懲制度和問責機制。將城市管理與工作績效掛鉤,實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不斷強化工作責任,充分調動各個層面加強管理、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同時,市政府還將根據考評排序情況,每年評選出城市管理先進區政府(管委會)和街道(鎮),并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連續兩年考核居末位、問題突出的責任人,進行必要的崗位交流和調整。
(六)加大投入,全面推進城市建設和綜合管理。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進一步完善城市路網,加快街巷道路的提檔升級。圍繞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大力實施攤點入室工程,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停車場和便民服務網點管理,積極推進垃圾焚燒廠、糞便處理場、垃圾中轉站等環衛設施建設,穩步推進危舊房片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完善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制度,加快城市道路綠化和城市公共綠地建設。著力加強違章建筑、占道經營、渣土運輸、城市“三亂”、廣告店招、街巷小區衛生等薄弱環節的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綜合管理水平。按現行市、區城市建設和管養體制,市、區兩級財政對城市管理必需經費予以保障。
(七)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市民素質。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市民整體文明素質,進一步樹立南通市民文明新形象。把文明素養的養成與具體問題的解決結合起來,著力引導市民在語言、行為、服務、禮儀等方面摒棄不良習慣,形成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傾力改善民生狀況,為提高市民生活質量夯實物質基礎。著力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努力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