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扎實保增長、全面達小康”的工作部署,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升級換檔,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努力實現全市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2009年度新型工業化“保增長、促發展”考評、資源節約工作考核、示范工業集中區評價、新型工業化先進企業評比、市區新型工業化 “規模攀升”先進企業評比以及新型工業化季度考評等6項活動。現將相關考評、評價辦法印發給你們,其中,全市資源節約工作考核繼續按照通政辦發〔2008〕24號文件執行,示范工業集中區評價繼續按照通政辦發〔2007〕47號文件執行。
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要高度重視上述活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實施方案,落實相關措施。市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和改進對全市工業經濟的指導和服務,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附件:1.2009年度新型工業化“保增長、促發展”考評辦法
2.2009年度新型工業化先進企業評比辦法
3.2009年度市區新型工業化“規模攀升”先進企業評比辦法
4.2009年新型工業化季度考評辦法
附件1:
2009年度新型工業化“保增長、促發展”考評辦法
為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引導全市工業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落實“扎實保增長、全面達小康”工作主線,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制定2009年度新型工業化“保增長、促發展”考評辦法如下:
一、考評對象及內容
考評對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統稱縣(市)、區。
考評內容:根據全市工業發展現狀和縣(市)、區工作實際,考評體系由發展速度、經濟效益、產業結構、投入結構、自主創新、節能減排、載體建設和重點工作等8大方面17項指標組成,同時結合安全生產、環保達標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一)“發展速度”主要考評規模工業增加值增幅、全部工業投入增幅、全部工業用電增幅3項指標完成情況。
(二)“經濟效益”主要考評全部工業應稅銷售增幅、南通區域內全部工業稅收增幅2項指標完成情況。
(三)“產業結構”主要考評億元企業銷售占規模工業比重、凈增10億元企業數、裝備制造業產值占規模工業比重3項指標完成情況。
(四)“投入結構”主要考評規模工業投入在全部工業投入中占比、規模設備投入在規模工業投入中占比、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在規模工業投入中占比3項指標完成情況。
(五)“自主創新”主要考評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工業比重、省級以上品牌企業銷售收入占規模工業銷售收入比重2項指標完成情況。
(六)“節能減排”主要考評年度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1項指標。
(七)“載體建設”主要考評50強工業集中區規模企業營業收入增幅、特色產業集群規模企業營業收入增幅2項指標。
(八)“重點工作”主要考評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點工作及動態信息等完成情況。
二、考評辦法
考評依據年度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市區組和縣(市)組分別計分考核。計分采取百分制,其中,“發展速度”30分,“經濟效益”15分,“產業結構”14分,“投入結構”13分,“自主創新”10分,“節能減排”10分,“載體建設”4分,“重點工作”4分。
如年中考評指標(詳見附表)體系有調整,以調整指標為準。安全生產和環保達標情況作為降級和否決指標。
三、獎勵辦法
(一)獎勵對象為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工業經濟主管部門相關人員。
(二)市區組總分第一名評為“優秀單位”,年度獎勵10萬元,市區組總分第二名評為“先進單位”,年度獎勵8萬元,市區組總分第三名評為“達標單位”,年度獎勵5萬元。
縣(市)組總分第一名評為“優秀單位”,年度獎勵10萬元,縣組(市)總分第二名、第三名評為“先進單位”,年度獎勵8萬元,縣(市)組總分第四名、第五名和第六名評為“達標單位”,年度獎勵5萬元。
(三)對服務工業經濟的市級機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可設立相關獎項進行表彰。
(四)市區每凈增1個南通區域內納稅超千萬元的工業企業附加獎勵1萬元。
四、其他事項
(一)考評時原則上以市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全部工業應稅銷售增幅情況由市國稅部門提供,全部工業用電增幅情況由市供電部門提供,南通區域內全部工業稅收增幅、凈增納稅超千萬元企業情況由市財政部門提供。數據嚴禁弄虛作假。
(二)所轄工業企業當年發生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不予表彰獎勵;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降低當期考評一個等次。
(三)所轄工業企業當年發生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不予表彰獎勵;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降低當期考評一個等次。
附件2:
2009年度新型工業化先進企業評比辦法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充分發揮重點骨干企業的示范帶頭作用,努力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總體目標,決定在全市工業企業中開展新型工業化先進企業評比活動。
一、參評對象及評比內容
參評對象為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評比內容如下:
(一)經濟規模50強企業。以企業當年實現銷售收入為主要評定依據,綜合考慮行業特征等因素。
(二)有效投入50強企業。以企業當年完成技術改造投入總量為主要評定依據,綜合考慮技術含量等因素。
(三)上繳稅收50強企業。以企業當年上繳地方稅收為主要評定依據。
二、組織實施與表彰
新型工業化先進企業評比活動由市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2010年初,由各縣(市)、區工業經濟主管部門會同當地相關部門組織推薦上報。根據企業年度實績,結合企業社會貢獻和社會責任,在全市規模工業企業中分別評出經濟規模50強企業、有效投入50強企業、上繳稅收50強企業,由市政府予以通報表彰。
根據《南通市工業企業規模培育三年行動計劃》(通政發〔2008〕53號)目標要求,規模培育重點企業達到年度政府培育目標,新到百億元級、50億元級和30億元級規模的,市政府分別授予企業主要經營者金牌、銀牌和銅牌,同時授予“南通市優秀企業家”稱號。
三、其他事項
企業當年實現銷售收入、完成技術改造投入總量由統計部門提供數據,企業當年上繳地方稅收由財政部門提供數據。凡當年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環境污染治理不達標的,取消評比資格。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評比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3:
2009年度市區新型工業化“規模攀升”先進企業評比辦法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產業升級,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充分發揮重點骨干企業的示范帶頭作用,努力實現市區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南通市工業企業規模培育三年行動計劃》的相關目標要求,制定市區新型工業化“規模攀升”先進企業評比辦法如下:
一、參評對象及評比內容
參評對象為市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企業2008年、2009年銷售收入為主要評定依據,按新達到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百億元5個等級進行表彰并分檔獎勵。
二、表彰獎勵辦法
對銷售收入新達到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百億元級別的企業,由市政府授予“規模攀升先進企業”稱號,同時對企業主要經營者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及50萬元,當年新達到兩個規模檔次及以上不累計獎勵。
三、其他事項
市區“規模攀升”先進企業評比工作由市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企業銷售收入由市統計部門提供。
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評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凡當年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環境污染治理不達標的,取消評比獎勵資格。
附件4:
2009年新型工業化季度考評辦法
為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深入落實“扎實保增長、全面達小康”工作主線,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市政府決定開展2009年全市新型工業化“保增長、促發展”考評活動,在年度考評的基礎上,市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在前三季度繼續開展新型工業化季度考評活動,現制定新型工業化季度考評辦法如下:
一、考評對象及內容
考評對象為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統稱縣(市)、區。
根據全市工業好中求快、優中求進的要求和縣(市)、區實際情況,主要考核規模工業增加值、全部工業應稅銷售收入、工業經濟效益、規模工業投入、全部工業用電5項指標,其中,“工業經濟效益”指標考核南通區域內全部工業稅收增幅和虧損面,其余4項指標均考核總量和增幅。
二、考評辦法
先按每項指標排名進行評分,然后合計得出總得分。
(一)縣(市)組第一名得滿分,第二名得95%,第三名得90%,依此類推。市區組第一名得滿分,第二名得95%,第三名得90%。
(二)一級指標中,規模工業增加值、全部工業應稅銷售收入、規模工業投入三項指標的評估分值為25分,工業經濟效益指標的評估分值為15分,全部工業用電指標的評估分值為10分。
二級指標中,總量和增幅指標評估分值分別占一級指標評估分值的30%和70%。南通區域內全部工業稅收增幅的評估分值為10分,虧損面的評估分值為5分。(詳見附表)
三、獎勵辦法
獎勵對象為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工業經濟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市區組和縣(市)組分別計分考核。縣(市)組考評選出前3名,市區組考評選出前2名。
市區組第一名每季度獎勵5萬元,第二名每季度獎勵3萬元;縣(市)組第一名每季度獎勵5萬元,第二名每季度獎勵3萬元,第三名每季度獎勵2萬元。
四、其他事項
(一)考核評比活動由南通市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前三季度每季度評比表彰一次。第四季度根據2009年度新型工業化“保增長、促發展”考評辦法,納入全年綜合考核評定進行表彰。
(二)規模工業增加值、工業經濟效益、規模工業投入以市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全部工業應稅銷售收入以市國稅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南通區域內全部工業稅收增幅以市財政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全部工業用電以市供電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三)所有獲獎對象的規模工業增加值當期累計增幅必須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否則不得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