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引薦重特大外資項目獎勵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引薦重特大外資項目獎勵辦法
為進一步調動全市各方招商引資的積極性,加大引薦重特大項目的獎勵力度,在縣(市)、區根據有關規定實施引資獎勵的基礎上,市政府決定對引薦重特大項目有突出貢獻者給予專項獎勵,現制定如下獎勵辦法:
一、獎勵范圍
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冊的、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含)的外商(含港、澳、臺地區)投資項目。外商投資包括現匯或以實物形態的投入。
外商投資企業增資項目、利潤再投資項目和外資并購項目不屬于本辦法獎勵的范圍。
二、獎勵對象
符合引資獎勵標準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含中介機構)、人民團體或個人。
三、獎勵辦法
對引薦符合上述條件的外資大項目,視其投資規模、當年外資到帳和開工建設情況分別給予以下獎勵:
(一)功勛獎。凡引薦總投資5億美元以上(含)、外資到帳10%以上(含)且已開工的項目,市政府授予項目引薦者“招商引資功勛獎”,并給予20萬元人民幣獎勵。
(二)特別貢獻獎。凡引薦總投資1億美元以上(含)、5億美元以下、外資到帳10%以上(含)且已開工的項目,市政府授予項目引薦者“招商引資特別貢獻獎”,并給予10萬元人民幣獎勵。
(三)貢獻獎。凡引薦總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含)、1億美元以下、外資到帳10%以上(含)且已開工的項目,市政府授予項目引薦者“招商引資貢獻獎”,并給予5萬元人民幣獎勵。
(四)優秀獎。凡引薦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含)、5000萬美元以下、外資到帳15%以上(含)且已開工的項目,市政府授予項目引薦者“招商引資優秀獎”,并給予3萬元人民幣獎勵。
開工的標準:生產型項目主體工程開始基建;服務業項目擁有固定經營場所,已開業經營并取得經營收入。
四、獎勵實施
(一)獎勵申報。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組織申報。各縣(市)、區外經貿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發局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報市招商引資推進辦公室,并出具獎勵確認函,附項目業主的投資引薦證明書、引薦者有效身份證明、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驗資報告。市招商引資推進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確認,提出獎勵建議名單,報市政府批準。
(二)獎金發放。對獲準獎勵的引薦者由市政府予以表彰獎勵。獎金由市財政從招商引資專項資金中按年度發放到項目所在地區,由地區兌現到獎勵對象。
(三)跟蹤管理。市招商引資推進辦公室對獲獎項目進行跟蹤。對弄虛作假取得表彰獎勵的,一經查實,取消縣(市)、區評先評優資格,追回獎金,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本辦法由市招商引資推進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