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農機局、環保局《關于進一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的意見
(市農機局、環保局2009年5月)
為合理利用農作物秸稈資源,根治秸稈焚燒頑疾,保護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環保部、農業部《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秸稈禁燒工作的通知》及省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重要體現。秸稈焚燒產生的煙塵和有害氣體,危及空中和地面交通安全,影響城鄉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有利于加強環境保護和保障交通安全。
(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是資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徑。發展秸稈深加工、綜合利用等農業龍頭企業,實現秸稈資源化、商品化和產業化,既能為企業提供充裕、價廉的原料,又能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致富渠道,對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是發展現代農業的迫切要求。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大力推廣秸稈資源利用技術,形成秸稈用作燃料、飼料、肥料、生物基料和化工原料的產業化格局,對實現農業生態平衡、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增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綜合治理、堵疏結合、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通過強化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嚴格落實責任,探索和建立集約、循環、高效的秸稈綜合利用長效管理機制,實現秸稈全面禁燒,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基本原則。
一是統籌規劃,突出重點。以秸稈全面禁燒為重點,實行無縫隙監管,網格化推進。根據秸稈資源總量和分布特點,實行全覆蓋規劃,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不斷提高秸稈利用率和產業化水平。
二是政策引導,多方參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形成市場為基礎、政府引導扶持、社會共同參與的長效運行機制。
三是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加大科研投入,突破綜合利用技術難題,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的技術、裝備和工藝水平,為秸稈綜合利用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三)工作目標。2009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50%(其中秸稈機械化還田率不低于30%),全市范圍內基本做到秸稈禁燒。到2012年,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多渠道利用、多手段推進、多形式投入、高效能管理、高效率運轉的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長效機制,基本實現秸稈資源化、產業化利用。
三、工作重點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在大力推廣機械化秸稈還田、秸稈制粒、秸稈飼料開發、秸稈氣化、秸稈微生物高溫快速漚肥和秸桿工業原料開發等多種綜合利用的基礎上,全面推進秸稈禁燒工作。
(一)努力拓寬秸稈綜合利用的渠道。一是大力推進機械作業,擴大秸稈還田量。要充分利用秸稈機械化還田規模大、易操作、見效快的特點,大力推進機械化秸稈還田工作,加大秸稈還田機械財政資金投入,加強對作業農機手的培訓和管理,使農機作業能力與秸稈還田任務相匹配。二是大力開展科技攻關,擴大秸稈利用量。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研究、引進、推廣秸稈利用技術,重點發展秸稈肥料、燃料、飼料、基料和工業原料等產業,拓寬秸稈利用渠道,延伸秸稈產業鏈條,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效益。
(二)全力推進秸稈禁燒。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宣傳引導經常化、禁燒工作法制化的要求,對秸稈禁燒工作實行全天候、全覆蓋巡查,及時規勸和制止隨意焚燒秸稈行為。對造成重大空氣污染事件、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損燒林木或致使財產損失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分管市長為組長、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全市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由政府領導掛帥的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加強領導,加大推進力度。
(二)加強輿論宣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夏秋農忙時節,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放廣播、貼標語、掛橫幅以及文藝下鄉等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宣傳秸稈焚燒的危害、秸稈禁燒的政策規定以及秸稈綜合利用的形式、好處及鼓勵政策等。努力擴大宣傳覆蓋面,深入到農戶田間,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農民群眾自覺行動的良好禁燒氛圍。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全力提供政策引導和加大財力支持。市財政已列出專項資金,用于秸稈綜合利用科研和技術推廣,農機購置和種植結構調整補助,鼓勵和支持秸稈禁燒及還田工作。縣(市)、區財政也要列出專項配套資金,扶持秸稈綜合利用工程和秸稈焚燒工作。要重點扶持農作物種植重點鄉鎮,對執行秸稈禁燒及秸稈機械化還田的農戶可給予適當的補貼和獎勵;對各類利用秸稈的工業企業及加工項目,優先向上級申報爭取扶持;結合新農村建設,積極向上爭取政策和項目資金支持,加快推進秸稈制粒、秸稈氣化、沼氣及發電工程建設。各級政府要對扶持資金統一整合、集中使用,并保證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四)強化督導考核。將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列入地方各級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考核標準為秸稈綜合利用率不低于50%(其中秸稈機械化還田率不低于30%),全面禁止秸稈焚燒。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齊抓共管。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由農辦牽頭,會同農業和農機部門,對全市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進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整合資源,有序推進,逐步形成區域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格局。秸稈綜合利用新機具、新技術的研究探索和試驗示范由農機部門為主負責,科技部門共同參與。秸稈綜合利用率由農業局負責抽查統計測定;秸稈機械化還田率由農機局負責檢查測定。秸稈禁燒工作由環保部門牽頭,加強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各地秸稈禁燒工作督查由監察部門牽頭組織,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禁燒工作不力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