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加快發展農業保險,擴大農業保險保障范圍,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經營機制和發展模式,促進我市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和諧穩定,現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09年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09〕37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我市2009年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提高農業抵御災害事故能力,穩定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為目標,不斷提高農業保險的保障能力,努力探索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積極穩妥地推進試點工作。全市繼續統一試點險種、運行模式、保障程度、條款費率,進一步規范保險工作流程,鞏固重點險種覆蓋面,探索增加地方特色險種,進一步加強農業保險宣傳,在穩定中抓規范、促發展,切實做好全年的農業保險工作。2009年各縣(市)、區主要種植業品種的承保面必須達到90%以上,能繁母豬和奶牛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全面開展高效設施農業和漁船漁民保險試點,高效設施農業的承保收入應努力達到農業保險總保費收入的1%,漁船漁民保險承保面達到30%以上。
二、試點險種
2009年在鞏固發展水稻、小麥、玉米、油菜、能繁母豬和奶牛6個種植、養殖業品種保險的基礎上,全面啟動農業設施大棚保險試點。繼續開辦兼用型拖拉機交強險和聯合收割機第三者責任險。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適時開展漁船漁民保險試點工作。其他參保品種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為了達到省政府規定的承保面要求,自主選擇的試點品種須報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同意,由市協調相關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在8月15日前完成水稻、玉米、能繁母豬和奶牛的保險任務,在12月底前完成小麥、油菜的保險任務。
三、保障程度、條款費率
繼續推行低保費、低保額、有限責任的初始成本保險,保險金額原則上不低于農業項目的直接物化成本。水稻、小麥每畝保費為20元,保險金額為400元;油菜、玉米每畝保費為15元,保險金額為300元;能繁母豬每頭保費為60元,保險金額為1000元;奶牛每頭保費為240元,保險金額為4000元;鋼架大棚每畝保費為90元,保險金額為3000元;竹木大棚每畝保費為40元,保險金額為800元;塑料薄膜每畝保費為108元,保險金額為600元;其他種植業、養殖業保險品種按市場價格的60%左右確定保險金額。各縣(市)、區必須統一使用并嚴格執行江蘇省農業保險條款及基準費率規章,不得隨意變更保險費率和保險責任。水稻、小麥、玉米、油菜保險費率為5%,能繁母豬、奶牛保險費率為6%,鋼架大棚保險費率為3%,竹木大棚保險費率為5%,塑料薄膜保險費率為18%。
四、保費補貼
各級財政通過保費補貼的辦法,積極引導農民參加農業保險。(一)財政對主要種植業品種參保對象的保費補貼不低于70%,其中,60%由市級以上財政補貼,縣級財政補貼原則上不低于10%。(二)財政對能繁母豬參保對象的保費補貼不低于80%,其中,30%由市級以上財政補貼;飼養者負擔保費的20%。對能繁母豬年投保超過50000頭(含)的縣(市)、區,省財政在原有補貼比例之外再增加10個百分點的保費補貼,即市級以上財政補貼為40%。(三)財政對奶牛參保對象的保費補貼不低于60%,其中,30%由市級以上財政補貼;飼養者負擔保費的40%。(四)對于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參保品種,市級以上財政保費補貼參照主要養殖業參保品種的保費補貼標準執行,不足部分由縣(市)、區財政給予補貼。農機具保險試點的財政保費補貼政策按照市農機局、財政局的相關文件執行。
五、運行模式和經辦機構
主要參保品種各縣(市)、區統一采用地方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聯辦共?!蹦J?,政府負擔賠付責任的60%,保險公司負擔賠付責任的40%。凡實行代辦模式的,市以上財政不再給予保費補貼。鼓勵縣(市)、區對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參保品種采用由經辦機構開展自營保險的模式。
六、保費管理和定損理賠
農業保險試點管理費用嚴格控制在總保費的15%以內,專項用于農業保險的承保、勘察定損、理賠等相關工作費用支出。按聯辦共保協議,將保費收入的40%轉入保險公司賬戶,60%轉入縣(市)、區財政保險資金專戶。保險公司和政府財政,再按照4:6的比例提取管理費,其余全部作為農業保險基金。商業保險公司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必須單獨建賬核算,資金實行封閉運行。農業保險基金管理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使用,并接受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及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從管理費中拿出當年保費總收入的3~4.5%用于鎮村保費征收人員、協保人員的工作補助。
建立科學的核損、核賠制度,實施陽光操作。農業保險核損理賠必須以商業保險公司為依托,查勘定損要統一標準,公開程序,張榜公布,力求準確。全市統一使用“一卡通”支付受災農戶賠款。
七、巨災風險準備金
為逐步建立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擔機制,增強農業保險抗風險能力,2009年繼續實行農業保險基金部分統籌辦法,根據省財政廳文件規定籌集市級巨災風險準備金。
八、組織領導
農業保險直接關系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為市農辦、財政局、發改委、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農機局、氣象局,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村工作辦公室。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協同市財政局和商業保險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定期檢查各縣(市)、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組織年度工作考核。各級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農辦要加強政策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確保農業保險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財政部門要落實好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加強專項賬戶的監督管理,抓好巨災風險基金的籌集和使用。農業部門要積極參與宣傳發動、核災定損等工作,指導和幫助農民防范和抵御災害風險。農機、海洋與漁業部門要積極開展農機具和漁船、漁民保險試點。商業保險公司要制訂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實施方案,加強服務網絡建設,規范定損理賠秩序,切實做好核損理賠工作。
各縣(市)、區每月25日定期將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情況報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