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村級集體經濟實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實現強村富民,深入推進“民富、村美、風氣好”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目標要求
1.充分認識新時期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近年來,我市各級黨委、政府重視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采取政策扶持措施,拓展發展路子,加強規范管理,創新體制機制,全市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有所增強。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市一些地方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還存在著不少困難和矛盾。如:村級集體收入缺乏固定收入來源,發展后勁不足;村級公益事業等支出呈剛性增長,村級不良負債不斷攀升;區域發展不平衡明顯,部分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村級基層組織運轉困難。加快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是完善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提升統一經營服務水平,發展現代農業的現實要求;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民主建設,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地位,增強村級班子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的重要保障;是全面繁榮農村經濟,推進和鞏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成果的重要基礎;是加強農村社會管理,發展農村公共事業,進一步改善農村民生的重要支撐。各級黨委、政府要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充分認識新時期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意義,在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快公共財政覆蓋的同時,要大力推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建立健全村級集體經濟增收機制,切實增強村級組織自我發展和自我保障能力。
2.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城鄉發展和“民富、村美、風氣好”的新農村建設任務,堅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針,突出經濟薄弱村發展這個重點,積極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新途徑、新辦法,努力開創村級集體經濟穩定發展的新局面。經過努力,爭取到2012年,集體經濟年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20萬元以上的村達80%以上,50萬元以上的村達50%左右,逐步形成村級集體經濟自我發展的良好機制。符合條件的村組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3.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主要原則和基本思路。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要堅持科學規劃、資源整合,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發揮優勢、突出重點,注重管理、規范運行的原則。著眼重點增強經濟薄弱村村級集體經濟綜合實力、發展活力和公共服務能力,著力在推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模式創新、管理經營機制轉換、財政扶持方式轉型上下功夫,在依托資源和區位優勢發展物業經濟、特色經濟、合作經濟等方面實現創新和突破。
二、多途徑開辟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新路子
4.依托區位優勢發展物業經濟。在符合產業規劃、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履行相關手續的前提下,開發市場需要的一、二、三產業用房,積極發展村集體物業經濟。有條件的村要利用區位經濟和產業集聚優勢,充分運用村發展留用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供地政策的前提下,在城鎮、工業集中區、中心村興建標準廠房、寫字樓、商貿市場和酒店商鋪、外來務工人員公寓等物業,獲取租賃收入。對集體原有閑置的辦公用房、舊廠房、學校等設施,可以通過整修或翻建,對其進行改造,提高存量資產的利用率。借助原有的工業地塊升級改造,在鄉鎮政府主導下,對含有集體建設用地的現有工業用地進行規劃、整合和改造利用,村集體取得相應的份額,通過出租獲益。對村公共服務中心等一些公益性集體資產,可部分用于出租,發展便民服務項目獲得收益。在民營經濟比較發達或農業產業基地發展規模較大的區域,村級可以通過提供倉儲、運銷、信息中介、水電供應等有償服務,實現服務增收。
5.依托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經濟。要充分利用當地農業資源豐富的優勢,特別是利用村級集體整合、統籌資源的優勢,發展特色經濟。村集體可圍繞當地特色產業,集體獨資或聯合農戶參股開發建設特色農產品種植或養殖基地,然后通過發包以增加村集體的發包經營收入。對水面等資源豐富、自然條件優越或具備一定農特產品資源優勢的村,要通過發展“農家樂”、生態休閑觀光農業等形式,增加村集體的資源開發收入和服務經營收入。結合農村環境衛生治理、村莊整治和河道疏浚,開發盤活集體水面資源,通過招租發包,增加村集體發包收入。
6.依托“三大合作”發展合作經濟。大力發展社區股份合作。重點推進已撤村建居村組、被征地農民安置結束村組及集體經濟實力較強村組的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資產經營機制。大力發展土地股份合作。凡由村集體或由財政投入整理增加的耕地可作為村集體股份,享有收益權,參與土地股份合作組織收益分配,增加集體土地收益。大力發展專業經濟合作。支持和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牽頭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組建農副產品購銷合作組織,以“合作組織+農戶”的形式引導農民闖市場,在服務農民增收、促進農民致富的過程中,更好地實現村集體自身的增收。
三、合力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7.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發展的投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擴大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的公共財政覆蓋率,加快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有關部門下達的建設項目和資金要向農村特別是集體經濟薄弱村延伸和覆蓋。落實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主要用于農村的政策,增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比重,改善農村道路、水利、環境等生產生活條件。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農村醫保、低保、養老等社會保障的投入。健全農村公共設施和環境管護機制,對農村保安、保潔、綠化實行經費補助。合理確定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范圍,重點保障村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水平應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相適應,要逐年增加。要確保財政轉移資金能夠足額到村。凡委托村級組織開展工作需要出錢出物的,有關部門要相應安排工作經費,不得向村級組織轉嫁負擔;凡屬于經營性、服務性延伸到村的項目,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辦事,不得以行政命令強行要求村一級推行,不得通過扣、抵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強行推銷經營、服務產品,不得與村干部的工作考核相掛鉤。
8.盤活用好非農建設土地資產。對村集體使用年限較長、符合規劃和建設要求的建設用地,依法給予辦理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并允許其對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依法進行改造,也可通過入股、聯營等方式開展經營,以實現集體土地資產收益的最大值。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以外,經批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的非公益性項目,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通過多種形式參與開發和經營,保證村集體長期受益。創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辦法,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范的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享有與國有建設用地平等權益,增加村集體土地收益。
9.鼓勵開展土地整理和村莊整治。積極開展宅基地、閑置地整理。村集體通過土地整理和村莊整治增加的耕地,歸村組集體所有和管理,所產生的土地指標調劑為建設用地的,納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復墾項目備選庫,并經實施、驗收確認后,核定下達掛鉤指標,優先用于村集體經濟發展。由于規劃等條件限制無法在當地落實地塊的,經縣(市)區、鄉鎮(街道)協調,可在工業園區內落實地塊建設標準廠房。土地指標由政府有償調劑使用的,應按現行市場價格計算,收購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到村。
10.完善和落實村級發展留用地政策。要結合村莊規劃和新農村建設,根據村莊規模和耕地面積,為行政村安排一定的農轉用指標用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項目建設。征收村組集體土地,按征收面積5%左右給村安排發展留用地。其中城市規劃建成區(包括縣城)要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對村級留用地原則上在土地征收結束后,按留用地面積實行貨幣補償,補償資金實行專戶存儲,由村級主要用于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以留用地方式安排發展用地的,要堅持嚴格管理、節約集約原則,發揮集中開發優勢,一般由鄉鎮(街道)或縣級政府統籌安排相應地塊,統一實施建設開發。有條件的村,在符合土地利用等有關規劃的前提下,可自行開發建設,并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辦理用地手續。
11.實行稅費減免優惠措施。對村集體物業租賃收入,稅務部門征收的房產稅、營業稅以及村級公共事業建設工程所征的有關地方稅收,由地方財政部門協調,確定減免對象和項目,也可采取先征后獎的辦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專業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農業經營組織以及發展第三產業所需辦理的各種證照,工商部門免收除省、國家以外的規費。對統一規劃建設的村集中居住小區、民工公寓,相關的給排水、電力、廣播電視、通訊、消防、環保等公用設施安裝和配置,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降低建設配套成本,最大限度地讓利于民。為調動村級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的積極性,激活村級發展二、三產業,凡村范圍內新發展二、三產業項目或村招商引資到縣(市)區、鎮工業園區和三產集聚區的項目,企業新增稅收的地方留成財力,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由縣(市)區直接補助到村,具體補助辦法由各縣(市)區制定。在補助到村資金中可拿出部分用于獎勵招商引資有功人員。
四、不斷完善村級集體經濟的運行機制
12.健全村集體經濟積累機制。用足用好現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積極鼓勵農民群眾通過投資、投勞等方式,改善村內生產生活條件,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步伐,通過加強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化管理,積極爭取上級財政獎補資金。對村集體土地被征收所獲得的土地補償費等收入,除國家規定分配給農民的外,其余應作為集體積累資金,專項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生產和公益性事業,以及解決歷史遺留的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問題。村集體經濟的積累性收入主要用于發展項目投資,積極培育村級集體收入來源。
13.嚴格村級集體經濟管理。按照《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登記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搞好村組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發證等工作,維護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財產權益。凡集體資產租賃、發包(除家庭承包土地)經營的,均要采取公開招租、發包等市場運作方式,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嚴格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責任考核,落實村干部對村組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嚴格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理順鄉鎮政府資金與村集體資金的關系,村級各項收支包括財政轉移支付等補助收入,按職能由鄉鎮農經部門扎口管理,防止平調、侵占、挪用村級資金,杜絕村級資金管理混亂的現象。進一步建立健全村級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嚴格收支審批,努力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村務財務公開制度,全面落實村級集體經濟審計制度。完善村會計委托代理制,集體經濟年收入達到20萬元以上的村,原則上由村經濟合作社獨立建賬、開戶,并配全總賬、出納等會計人員。
14.積極化解村級不良債務。要通過清查統計與專項審計相結合等方式,進一步摸清村級債務的數量、結構和成因,積極探索化解村級債務的措施和辦法。各縣(市) 區要將控制和化解村級不良債務納入對各鄉鎮(街道)的考核內容。經村民(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可拿出一定比例的一事一議籌資,用于償還因村內公益事業形成的債務。政府和部門扶持經濟薄弱村興辦的生產性項目,不得要求村集體提供配套資金或舉債建設。興辦電力、通訊、廣播電視等服務性基礎設施項目,除依法批準的外,不得強迫村集體或村民出資。推行農村合作醫療、報刊發行、各類保險等,要尊重農民的意愿,不得向村級集體下指標、搞攤派。
五、切實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15.建立領導責任制度。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內容。縣(市)區要建立健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領導機構,并確保工作正常開展。各級要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作為農村經濟發展和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工作來抓,作為衡量基層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黨政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放在突出位置,具體研究、落實各項具體措施。要層層抓好責任落實,切實做到目標、責任、措施、工作四到位。
16.充分發揮村級經濟組織職能。切實加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大力推進村級工作規范化建設。加強村經濟合作社建設,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原則上由村黨組織書記兼任。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履行好生產服務、管理協調、資產積累、資源開發職能,在發展管理村級集體經濟中發揮主體作用。要根據村集體經濟發展水平完善村干部編制管理。要通過定期的思想政治素質培訓、政策法規知識培訓和經營管理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村干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能力。推進村級民主管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村級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積極培植一批集體經濟強村,對集體經濟實力強、發展快,排位靠前或位次前移幅度大的行政村給予表彰獎勵。市財政將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考核獎勵,具體辦法由市委農辦會同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提出。
17.形成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合力。建立健全結對幫扶機制,鼓勵機關部門、企業與村結對共建新農村,支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強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職能,加強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和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業務培訓。財政、土地、規劃、工商等部門要加大村級建設的支持力度,認真解決村集體經濟發展中的難點、熱點問題,為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提供有效服務。宣傳輿論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宣傳輿論導向的積極作用,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