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辦發〔2009〕29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市總工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工商業聯合會、市企業聯合會、市企業家協會《關于深入開展“共同約定行動”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深入開展“共同約定行動”的意見
(市總工會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市工商業聯合會 市企業家聯合會 市企業家協會 2009年4月2日)
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市實體經濟的影響正逐步顯現。面對宏觀經濟環境復雜多變的新形勢,根據國家和省勞動關系三方組織的總體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扎實保增長、全面達小康”的目標任務,為共同應對危機,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企業與職工“共同約定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主動推進
“共同約定行動”是在當前特殊經濟形勢下開展的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穩定和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富有特色的舉措。開展“共同約定行動”是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應對當前經濟形勢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是引導勞動關系雙方共同克服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化解勞動關系中的突出矛盾,實現促進企業發展與保障職工權益的有機結合,穩定勞動關系的有效手段;也是健全平等協商機制,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調整勞動關系長效機制,引導廣大職工與企業凝聚合力、共擔風險、共渡難關、共謀發展的重要保證。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此要有充分的認識,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扎實保增長、全面達小康”的總體要求上來,以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積極主動推進企業深入開展“共同約定行動”。
二、堅持原則,穩步推進
(一)堅持互利共贏原則。堅持保企業生存發展與保職工合法權益有機統一,引導勞動關系雙方樹立和諧發展、互利共贏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實現企業和職工的利益,促進企業步入良性發展軌道。
(二)堅持平等協商原則。引導勞動關系雙方從企業穩定和生產發展的大局出發,平等、充分協商,相互尊重和諒解,求同存異。協商中工會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溝通,為形成共同約定多做細致工作。
(三)堅持依法推進原則。“共同約定行動”是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基礎上的特殊約定,不否定已經訂立的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規定的內容,應盡量繼續履行。確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繼續履行而需要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經集體協商。
(四)堅持因地制宜原則。要從不同地區、不同企業的實際出發,圍繞各自的重點難點開展工作,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使共同約定的內容更具操作性。
三、突出重點,扎實推進
(一)推動企業勇于承擔社會責任。
一要通過各種途徑,倡導企業充分認識職工是企業發展的主體,擺脫困境離不開職工的支持和參與,促進企業發展離不開職工的創造和貢獻,時刻把職工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與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
二要推動企業穩定職工的工作崗位,努力避免經濟性裁員;通過協商確定薪酬,及時發放工資,做到職工工資收入與企業發展相適應;推動暫時停產、半停產和開工不足的企業,采取組織職工培訓、輪休及待崗等多種措施,盡量不把職工推向社會,不把困難留給職工家庭。
三要推動生產比較正常的企業,確保職工的經濟利益基本不受影響,并力爭增加更多的崗位,積極吸納社會失業人員就業,減輕社會壓力。對受金融危機沖擊較嚴重的企業,要爭取將對職工經濟利益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二)引導職工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一要積極引導廣大職工正確認識自身權益與企業生存發展的關系,大力弘揚創業精神和奉獻精神,自覺與企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共克時艱,以主人翁姿態為企業生存發展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貢獻力量。
二要引導職工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立足本職崗位,愛崗敬業,遵章守紀,努力工作,爭創一流業績,積極為企業發展獻計獻策,為企業降低生產成本盡心出力,為擴大內需提供更多更好的優質產品,努力完成生產銷售任務。
三要引導職工從提高文化和技能素質入手,不斷加強學習,廣泛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和發明創造實踐活動,努力爭當學習型、知識型、技能型職工,通過提升個人素質和能力,幫助企業提高管理水平與工作效率,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為企業渡過難關、爭取更大發展貢獻聰明才智。
四要引導職工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積極主動地協助企業應對困難,自覺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引導職工理解企業為應對金融危機所采取的暫時性靈活用工、彈性工時、彈性工資、在崗培訓等特殊措施。
(三)加強機制建設,穩定勞動關系。
一要把開展“共同約定行動”和深入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結合起來,增強“共同約定行動”的有效性和規范性;要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動《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江蘇省“一辦法六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要重點抓好勞動合同制度、集體合同制度和非公企業職代會建設,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深化“一函六書”制度,推動企業建立職工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支付保障機制和協商共決機制,并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
二要特別關注企業裁員和欠薪情況,依法建立企業裁員上報制度,企業需要裁員20人或達到職工總數10%以上的,要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后,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裁員方案;企業因經營困難等原因須延期支付工資的,要征得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同意,并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
三要建立快速反應的勞動關系預警機制,通過調查研究和預測、預報、預防等措施,及時準確地掌握企業勞動關系動向,有效排查勞動爭議隱患,及早發現勞動關系矛盾,對可能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并依法穩妥地化解勞資矛盾,防止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努力將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加強領導,統籌推進
(一)明確職責任務。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和有關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為開展“共同約定行動”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導。各級工會要充分發揮組織優勢,積極引導和鼓勵職工關心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指導職工與企業積極開展協商,理性維權,提高共同約定的質量。各級經貿委、工商聯、企業聯合會和企業家協會,要引導和鼓勵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指導各類企業帶頭履行社會責任,主動開展平等協商,保障職工權益。各級勞動關系三方組織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方法步驟,確保活動有序推進。
(二)加強調查研究。各級勞動關系三方組織要深入基層、深入企業,研究分析經濟形勢變化對企業生產經營、職工收入和思想動態等方面的影響,準確把握企業和職工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要加強對“共同約定行動”內容方式的研究,引導企業根據實際確定約定內容和約定方式。要加強行業“共同約定行動”研究,引導各類行業組織和行業工會針對行業特點開展“共同約定行動”。
(三)加強分類指導。各級勞動關系三方組織要做好重點聯系和督導工作,對重點骨干企業和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職工權益受損較重的企業,要建立重點聯系督導制度,緊密跟蹤,指導其開展好“共同約定行動”。把“共同約定行動”作為創建和評選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的重要內容和基本條件,受金融危機影響的企業和工業園區,凡未開展“共同約定行動”的原則上不得參加市級以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評選。
(四)加強典型引導。各級勞動關系三方組織要積極培育和選樹在逆境中依靠職工,在困難中善待職工,在發展中惠及職工的企業典型。培育和選樹心系企業、共渡難關、共謀發展的職工群體典型和工會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和導向作用。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先進典型,放大典型效應,擴大社會影響。各地開展“共同約定行動”的有關情況,特別是一些典型經驗和做法,要及時上報市勞動關系三方組織的職能部門,市勞動關系三方組織將進行總結推廣,不斷推進“共同約定行動”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