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誠信江蘇建設的意見》(蘇發〔2007〕14號)精神,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個人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蘇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蘇政辦發〔2008〕8號),結合南通實際,制定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信用體系為目標,以規范和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為突破口,以信用制度建設為核心,形成政府誠信為表率、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建設為重點、信用服務為支撐的社會信用體系,努力營造“誠信得益、失信受制”的社會環境,為“全面達小康、建設新南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把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誠信南通建設目標,統籌規劃,科學論證,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二)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充分發揮政府的規劃引領、政策扶持、資源整合、聯動監管和信息服務等作用,積極發揮政務誠信的示范效應和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促進信用產品開發和應用,積極培育信用市場,促進信用服務業快速健康發展。
(三)健全制度,完善機制。統一企業和個人信用評價標準,規范信用基礎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為,明確監管職責,建立健全聯動監管機制,依法規范信用服務行為和市場秩序,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信用激勵和懲戒機制,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切實保護守信者的合法權益。
(四)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加大各部門、各行業、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資源整合力度,實現信用信息互聯共享;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三、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到2010年,基本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構架和運行機制,誠信南通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企業信用基礎信息數據庫進一步完善,個人信用基礎信息數據庫逐步建立,部門間信用信息實現互聯共享。扶持信用產品應用,建立用于供企業查詢、評級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推進信用服務行業市場發展,提升政府公信力、企業信用度和社會誠信意識,優化社會誠信環境。
四、工作任務
(一)加強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公開制度
1.制定南通市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規定,規范信用征信、評級、披露的運行程序及操作規則。依法規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信用產品的生產、使用等活動,明確界定信用信息的公開范圍,把信用征信、信用公示、信用評估和信用咨詢活動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2.建立公共信息公開制度,整合監管信息,實現系統內和部門間監管信息的互聯共享。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按規定向特許經營機構、社會公眾、企業、行業協會等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務。
(二)搭建信用基礎信息平臺,推動信息共享。
1.以南通信用網為平臺,分別建立企業和個人信用基礎信息數據庫,實行行政權取得的管理信息無償采集、交換和使用的征信原則,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門、各行業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資源,最終實現信用信息共享。
2.2008年完善企業信用基礎信息數據的建設,以工商登記基本信息為基礎,各部門將2005~2007年對企業和個人監管產生的守信、警示、失信信息,各類許可、資質、資格等信息全部提供入庫。2008年起建立逐月提供制度。2008年完成全市企業信用基礎信息的政府部門共享,基本實現聯動監管。
(三)強化組織推進,培育信用服務業
1.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支持征信機構建立信用信息數據庫,開發、創新信用產品,滿足全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
2.依法引導征信機構和信用評級企業向社會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信息服務。逐步形成層次分明、功能明確、交換有序的社會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為信用信息征集、查詢、評級等工作奠定基礎。
3.組織信用評級,推進信用服務業發展。全市統一信用評級標準,由信用評級企業研發信用評級軟件,組織中介服務評級機構對全市企業參加信用評級,行政機關依照信用等級實行分類監管。
4.推進政府部門使用信用產品,從2008年起在本市各部門組織的政府采購、公共財政項目招標、科研課題、特許經營權、土地使用權出讓、藥品采購、物業管理、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招投標、資格資質認定等活動中,要求相對人提供經信用評級企業評定的信用等級證書,對a級以上的企業給予加1至2分的激勵措施。
5.鼓勵商業銀行和商業機構開發信用交易產品,擴大信用交易產品使用規模,在與企業或個人發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費、信用擔保、商業賒銷和租賃等業務時,要求當事人提供經征信機構評定的信用等級證書。
(四)突出重點行業,加強信用監管
1.把與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日常生活用品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房地產、煤、電、水、氣、通信等相對壟斷業列入信用監管和信用培育的重點,切實解決商業欺詐等誠信問題。
2.在企業信用信息基本完善的基礎上,建立企業上網制度,建立信用信息核實更新制度,企業信用信息發布制度,企業信用信息查詢共享制度,企業交易前信用查詢論證制度,企業信用信息歸集上載等制度,以南通企業信用網為平臺,推動企業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切實為企業辦實事。
3.引導企業建立健全以客戶資信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提高企業的社會信用度,自覺主動地使用信用工具和產品,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保障,規避和防范交易風險。運用現代信用管理技術,著力提高企業內部信用管理水平。到 2010 年,具備條件的企業建立內部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三落實”。
(五)建立獎懲機制,推進信用進程
1.制定信用激勵機制,對誠實守信企業和個人開辟與經營有關的綠色通道。對于信用記錄良好的個人或企業,政府有關部門在市場監管、政府采購、稅費繳納等方面給予政策性鼓勵,金融、商業和社會服務機構可在授信額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務和有關社會服務方面給予優惠或便利。
2.制定信用懲戒機制,對有制假售假、逃廢債務、做假賬、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等行為的企業和出具虛假報告的中介機構,實行“黑名單”制度和曝光制度,并設立重點監管措施。對于失信行為,通過行政性懲戒、司法性懲戒、市場性懲戒以及通過信用信息的廣泛傳播形成社會性懲戒,形成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被動”的局面。
3.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對于信用記錄出現瑕疵的企業和個人,允許其在有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幫助下,通過實施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等措施,恢復企業信用或個人信用,通過規定的考核和評價后,獲準提前解除失信行為公示和市場禁入等限制。
4.制定企業信用退出機制,對嚴重失信企業設立再次準入限制措施。到 2010 年,全市統一企業和個人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規定,各行政和行業監管部門依照市場主體的信用等級,實行分類監管。
(五)加強輿論宣傳,營造信用氛圍
1.加大全社會誠信宣傳力度,廣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誠信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增強全社會的誠信意識。開展大、中、小學生誠信教育活動,將信用知識納入學校課程教育。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樹立誠信經營意識。
2.各地每年組織開展誠信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將誠信建設貫穿于各項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落實到誠信社區、誠信單位、誠信家庭等創建載體上,發揮誠信典型的示范效應,培育一批信用示范企業,實現政府公信力、企業信用水平、個人信用素質和全社會信用意識的提高。
3.通過監管信用的評價認定,信用等級評定,各類信用知識培訓,結合年度信用表彰大會等活動,大力宣傳守信行為,通過建立誠信“黑名單”曝光制度,打擊遏制失信違法行為。通過信用宣傳,引導社會樹立“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理念,在全社會營造“知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能分工。市和各縣(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的日常工作。擬定全市社會信用體系總體方案,審定各部門單項工作方案;協調建立完善全市信用基礎信息數據庫;統一、審定全市信用征信、評級、披露標準;協調全市信用信息征信工作;建立相關信用管理制度;制訂激勵和懲戒措施;督促相關部門履行信用監管職責;監管全市社會信用系統的運行;負責全市征信機構的市場準入。
各相關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部門,依照本部門職能,制定解決與本部門監管行業有關的失信監管措施和工作方案,并將與本部門(單位)相關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落實到具體處(科)室。
(三)加大財政資金和政策扶持力度。財政部門根據信用辦的年度工作計劃,保障信用辦的日常工作經費和數據庫的正常運行、維護經費。加大對特許征信機構扶持力度。支持特許征信機構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對于征信機構,自特許當年起3年內,每年根據企業運營或征信網絡建設實績給予適當扶持。鼓勵發展信用評級、信用管理咨詢、信用擔保等信用服務業。對于信用服務企業,除享受服務業相關優惠政策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其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而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實行加計扣除政策。
(四)加強信用信息安全防護和保障。嚴格依法進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征信披露和共享,征信內容、評價指標、披露信用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企業和公民個人的商業秘密和隱私。對數據處理、存儲以及查詢公示、評價認定等活動,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業務操作流程規范,避免相關信用信息泄露,確保國家利益和企業、公民個人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五)加強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考核。實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一把手”負責制。各部門、各地區要深刻認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高度重視,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制定措施,監督到位,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各地要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并組織年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不達標的部門不得進入先進序列。
附件: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3年工作進度安排
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3年工作進度安排
全市要按照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的設想,按以下時間表推進工作:
一、2008年完成以下工作
(一)各縣(市)、區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轄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
(二)制定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
(三)制定南通市企業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
(四)組織論證南通市企業信用評價標準;
(五)開發個人信用模塊,首期征信個體工商戶、企業法定代表人、公務員、律師、會計師、審計師等有資質、資格要求的人員信息。
(六)扶持信用評級企業建立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研發信用評級軟件,組織企業參加信用評級;
(七)各相關部門制定與本部門相關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八)完善南通企業信用網的硬件和軟件建設,保障企業信用數據庫的正常運行;
(九)組織征信全市各部門管理產生的三年監管信息(從2005至2007年的守信、警示、失信信息,各類許可、資質、資格等信息)。
(十)完成全市企業信用基礎信息的政府部門共享,基本實現聯動監管。
(十一)組織開展全市100佳信用企業的評定。
二、2009年完成以下工作
(一)實現企業信用信息的社會共享;
(二)推動企業信用評級數達到企業總數的10%;
(三)建立并開通個人信用數據庫;
(四)制定個人信用征信、評價、披露辦法。
(五)組織論證南通市個人信用評價標準;
(六)扶持個人征信機構開展個人征信活動,研發個人信用評級軟件,推動使用信用產品。
三、2010年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成一網二庫的建設(南通信用網,企業、個人信用數據庫);
(二)以南通信用網為平臺,實現政府部門間對企業和個人的聯動監管;
(三)推動企業信用評級數達到企業總數的30%,爭取用3至5年的時間,推動全市在業企業全部參加信用評級,行政機關依據信用等級實行分類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