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科技局、財政局《關于促進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關于促進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的意見
(市科技局、財政局 2008年2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決定》(通委發〔2006〕12號)和羅一民書記在市委十屆四次全會上關于“大力推進創新載體建設,進一步加快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建設,有效帶動和提升我市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品開發能力,明顯增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工程關鍵技術和產品供給”的講話精神,現對全面推進我市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認識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的重要意義
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是以具有一定產業規模、資金能力、設備與人才等資源優勢的企業為主體建設,以產學研相結合為基礎,以相關產業發展中的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關鍵技術開發與工程化為研究方向,以指導企業生產為主要目的,開展研究、開發、設計和試驗、試制活動,具有專業化、應用性和紐帶性特征的科研載體。
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是區域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承接外部科技創新資源和創新技術成果輻射的轉移平臺,具有科研和生產相銜接的紐帶性特征。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對外聯結廣大高校、科研院所,主動吸引和配置全社會科技資源,對內凝聚企業內在創新能力,持續為生產經營和產品創新提供成熟配套的技術、工藝、裝備和新產品方案,并示范帶動同行業產業技術升級和科技創新。
加強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是完善全市科技基礎設施體系結構,增強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的基礎支撐;是增強產業原始創新能力和企業內在技術素質,實現全市經濟在高平臺上持續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途徑;是強化全市科技創新組織體系,提高全社會科技創新投入水平,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提升優勢重點產業和支柱產業發展水平的重要舉措。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對我市推進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城市、提升區域競爭力,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更多地依靠創新驅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二、進一步明確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的目標任務
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要按照區域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緊密圍繞全市產業結構調整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需要,統籌規劃,高點定位,全面推進。在建設過程中,各地要堅持政府宏觀指導和市場調控相結合的原則,深入發動廣大企業,全面調動社會力量,切實加強產學研聯合;要堅持科研設施建設與人才隊伍建設相結合,加大產業科技創新人才和團隊培養力度;要堅持規劃建設與強化管理并重,建設與完善、提高相結合,推進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建立健全良性發展和健康運行機制,以制度創新帶動技術創新,著力提高原始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和創新服務能力。
各地要切實加強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的組織發動工作。力爭通過5年的努力,在全市制造業領域年銷售額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中,全面展開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工作,建設一批裝備精良、技術先進、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使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成為我市重要的科研開發基地、成果轉化基地、創新服務基地和產業人才培養基地。努力爭取部分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乃至國際先進水平,初步形成符合區域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要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框架體系,并通過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設,切實引導廣大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力度,提高企業科研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加強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我市產業運行平臺。
三、進一步落實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的政策支持
(一)建立市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備案制度。市科技局對具有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意向并具備相應建設能力的單位,在建設目標明確、建設規劃可行的基礎上,實行“先備案,后建設”,并由市科技局、財政局聯合授予建設主體“南通市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單位”牌子。
(二)對備案建設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行不定期認定和滾動管理制度。備案建設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完成建設規劃目標后,經建設主體提出申請,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進行認定驗收。經驗收合格的,由市科技局、財政局授予“南通市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牌子;對驗收不合格的,滾動到下一輪建設周期開展建設工作。
(三)備案建設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設主體可優先申請承擔科技計劃和財政科技企業扶持計劃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獲得相應計劃項目支持。符合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要求而未建的,原則上一般不再獲得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財政資金資助,一般不再推薦申報承擔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
(四)備案建設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設主體,可優先享受企業技術開發項目備案減免稅政策優惠。
(五)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經驗收認定后,按企業屬地管理原則,市區企業由市財政給予獎勵補貼,各縣(市)可參照執行。經驗收認定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可獨立申請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獨立申請享受企業開發項目備案減免稅政策。
(六)對經驗收認定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行2年一次的定期復檢制度,對復檢為優秀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按其工作成效給予一定的獎勵,并視情況推薦申報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對復檢不合格的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撤銷認定,重新備案建設,并酌情收回財政補助經費。
四、進一步加強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宏觀決策水平。切實加強政府對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工作的領導,強化政府的宏觀調控力度。將地方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工作納入縣(市)、區黨政領導科技進步考核體系和縣(市)、區科技局年度考核體系,加強考核激勵。加強政府各部門之間及市與縣(市)、區間的協調與合作,建立分工明確、協調合作、精簡高效的管理體系。各部門、各地區要增強全局觀念,根據全市科技工作的戰略部署,把本部門、本地區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工作納入全市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之中。
(二)加強規范管理,保障科技基礎設施的持續發展。市科技局統籌規劃全市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工作,建立和完善規范的社會化管理體制,嚴格項目的中期考評和認定驗收,完善運行績效評估工作,建立統計年報制度。項目主管部門要強化建設項目的日常管理,包括項目的組織實施、配套經費以及建成后的運行管理。項目依托單位要在資產管理、財務核算、科研活動組織方面,明確與基礎設施之間的責權關系,盡量使其成為相對獨立的科研實體。
(三)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進一步加大各級財政對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拓寬資金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為主體,高校、企業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設的多元化投入體制,形成基礎設施社會化共建、共享機制。加強各類科技計劃對科技基礎設施的集成和優先支持力度。引導高新技術風險投資進入前瞻性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環節,通過項目股權出讓吸引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參與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科研開發活動。
(四)強化人才引進培養,造就高水平創新人才隊伍。大力加強創新人才的培養,通過建立客座研究人員制度等多種形式,形成與其它創新機構之間人才合理流動的機制,積極引進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以及歸國留學人員。強化對科技人才從事創新活動的激勵機制,按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規定,加大知識、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和獎勵的力度,營造出有利于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內部環境,培養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從事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創新服務的科技人才以及能夠組織創新活動的經營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