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發生特別重大潰壩事故,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針對目前我市仍有近60家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屬非煤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不全或全無,但仍在從事非法生產的情況,現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國土資源部等4部委《關于加強廢棄礦井治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整治關閉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部門聯動,確保整治關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粘土磚瓦生產是毀田耗土大戶,在我市是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要在現有合法窯業的基礎上挖潛,禁止新建窯或在已拆除窯基土地上恢復建窯;所有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粘土磚瓦生產企業均為非法生產企業,必須迅速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整治關閉。各地要立即摸清本轄區內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的底數,全面掌握其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關閉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地政府要牽頭組織國土資源、工商、安全生產監督、環保、經貿、電力等部門,既各司其職,又聯手行動,確保整治關閉措施落實到位。國土資源部門對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不予辦理用地和采礦許可手續,同時依法嚴厲查處非法取土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無采礦許可證的粘土磚瓦生產企業,不得給予安全生產許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粘土磚瓦生產企業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沒有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許可證過期的粘土磚瓦生產企業,不予辦理營業執照或年檢。環保部門要加強對粘土磚瓦生產企業的環境監督,依法查處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電力部門不向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供電。各地人民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和企業拆除非法生產設施,并加強跟蹤,扎實做好被關閉的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的復墾、轉產等工作。
二、落實長效管理措施,防止非法生產企業死灰復燃
各地要針對當前粘土磚瓦行業“多、小、散、亂”、標準不高等突出問題,按照總量控制、淘汰落后、加快替代、布局科學、嚴格標準的總要求,推動行業治理整頓,特別是要扎實做好整治關閉的后續工作,主動與上級相關部門聯系溝通,研究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推進粘土磚瓦行業長效規范管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并有效制止非法生產粘土磚瓦行為的發生,做到一經發現、即時查處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在各地政府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國土資源、工商、環保、安監、經貿、電力等部門要通力合作,扎實推進資源整合,強化規范化管理,加強跟蹤檢查,防止已經關、轉的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死灰復燃。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查處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疏于監督等不作為行為和失職瀆職行為,確保整治關閉工作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任務。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努力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切實將整治關閉工作抓緊抓好。鑒于無證粘土磚瓦生產企業的整治關閉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可采取建立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整治關閉工作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等辦法,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要在采取得力措施,堅決依法取締非法建廠、非法取土、毀田、毀堤、嚴重污染環境、逃避工商稅務管理、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的同時,認真細致地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工作,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防止在整治關閉中引發大的社會矛盾,切實把潛在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整治關閉工作實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縣(市)、區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建立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制。各鄉(鎮)政府要在縣級政府的領導下對應整治關閉的非法粘土磚瓦生產企業逐一進行實地檢查,具體提出處置方案,確保各項關閉措施和任務落到實處。
各地的整治關閉工作應在200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將適時組織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