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外經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南通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信訪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外勞務國內職業中介企業管理的通知》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外勞務國內職業中介企業管理的通知
(市外經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南通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信訪局 2008年12月)
為切實加強對外勞務國內職業中介企業的管理,規范我市對外勞務中介市場經營秩序,有效防范和減少對外勞務中介糾紛發生,維護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權益,依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外勞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8〕57號)以及相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對外勞務國內職業中介企業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外勞務中介的準入管理
?。ㄒ唬﹪栏褓Y格管理。凡在我市從事為具有對外勞務經營和境外就業中介經營資格的企業提供勞務的國內職業中介企業(以下簡稱中介企業),必須取得國內職業中介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經外經貿部門核定,方可從事對外勞務國內職業中介活動。
?。ǘ┮幏逗硕ǔ绦颉R婪ǔ闪⒌闹薪槠髽I從事對外勞務中介業務的,應當向其所在地縣(市)、區外經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各縣(市)、區外經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將核定意見送達申請人。通過核定的中介企業名單應當及時抄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并報市外經貿部門備案。
?。ㄈ┟鞔_核定內容。中介企業申請從事對外勞務中介業務的,外經貿部門應當對其國內職業中介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信用等級證書、經營場所權屬證明、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基本情況、從業人員和經紀執業人員執業資格以及與對外勞務經營企業或者境外就業中介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書等相關材料進行核實;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為復印件的,外經貿部門應當與原件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后由申請人或者其經辦人員簽字確認。
?。ㄋ模┙y一審核用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核定國內職業中介許可證服務范圍時,應當統一使用“國內職業中介服務”,工商部門依照國內職業中介許可證規定的服務范圍核定中介企業經營范圍。已領取營業執照但其經營范圍用語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各級工商部門要結合年檢、驗照貼花以及日常管理,依照本通知規定及時予以規范。
二、嚴格規范對外勞務的中介行為
?。ㄒ唬┮幏吨薪楹贤谋?。中介企業從事對外勞務中介業務的,應當使用經工商部門監制的《出國勞務中介(居間)合同》示范文本,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中介合同。不得擅自印制合同文本或者使用非示范文本,不得在合同中設定霸王條款或者使用模糊語言誤導、欺詐合同當事人,不得超越經營范圍約定職業中介行為以外的合同事項。
(二)規范中介服務收費。中介企業從事對外勞務中介業務的,應當向勞務人員公開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在公布的收費標準范圍內收取中介傭金,并開具正式發票。除中介傭金以外,中介企業不得向勞務人員收取其他的任何費用。
(三)規范中介信息發布。中介企業發布對外勞務中介信息的,應當保證所發布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并附國內職業中介許可證、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委托單位對外勞務經營資格證書或者境外就業中介許可證以及外派企業提交的外派勞務人員招工備案表等文件資料;在新聞媒體上發布對外勞務中介廣告的,有關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依據法律、法規查驗上述有關文件資料,核實廣告內容。
三、不斷完善中介企業的信用管理
?。ㄒ唬┩七M中介企業信用建設。各地要依照《南通市企業信用征信管理辦法》、《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的規定,建立健全中介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各相關管理部門在職能管理中應當要求中介企業提供經市信用管理機構認可的征信機構評定的信用等級證書,并依照信用等級實行分類監管。
?。ǘ┘訌娖髽I信用征信管理。各相關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與企業經營行為有關的守信、失信、警示信息上報屬地信用管理機構,由屬地信用管理機構扎口上報錄入企業信用基礎信息數據庫,通過南通企業信用網實現信用信息數據共享,形成南通地區范圍內跨地區、跨部門的市場聯動監管機制。
?。ㄈ┙⒔∪庞锚剳蜋C制。對A級以上中介企業除享受市信用管理機構通信辦發〔2008〕18號文件規定的各類守信激勵措施外,工商部門對A級以上信用企業在一年內免予簽署審核意見,各相關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為其在市場準入、公共服務等方面簡化辦事手續,給予政策優惠和提供便利;對不服從行政管理,不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具有欺詐、誤導、騙取交易等違法經營行為的失信中介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通過南通企業信用網等媒體向社會曝光,各相關管理部門對其要加大準入限制和加強監管。對獲得企業信用等級后出現嚴重失信行為的,相關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企業信用評級機構重新評級,重新評定的結果必須及時通報公示。
四、扎實推進中介行為的規范建設
各級工商、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等職能部門要加強對中介行為規范建設,引導、監督中介企業規范經營行為。
(一)中介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就業促進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江蘇省經紀人條例》、《經紀人管理辦法》以及《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下列行為規范:
1.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內職業中介許可證、經紀執業人員情況、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名稱和監督電話;
2.及時將定約機會和交易情況如實告之委托人;
3.如實記錄中介業務情況,并按有關規定保存原始憑證、業務記錄、帳簿和中介合同等資料;
4.收取傭金應當開具發票,并依法繳納稅費;
5.經紀執業人員應當在中介合同上簽名;
6.全面、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7.自覺服從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
8.建立與行政管理、經營行為相關的各類管理制度和臺帳;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規范。
?。ǘ┲薪槠髽I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無證、無照或者超出服務、經營范圍從事對外勞務中介;
2.以中介企業的名義直接與外國企業、機構簽約;
3.以中介企業名義直接與出國人員簽訂出國勞務合同;
4.以公民自費出國旅游、探親、訪友等為名組織人員出國務工;
5.以中介活動為名,蒙騙勞務人員進行或者協助他人從事非法移民、色情服務等非法活動;
6.通過騙取護照、偽造證明等手段,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
7.對中介事項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利用虛假信息誘人簽訂合同、騙取中介費,以及采取欺詐、脅迫、賄賂、惡意串通等手段損害勞務人員利益;
8.對委托人隱瞞與委托人有關的重要事項;
9.偽造、涂改交易文件和憑證;
10.違法或者違反約定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11.代對外勞務經營公司或者境外就業中介企業向勞務人員收取費用;
12.通過詆毀其他經紀人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性規定。
五、積極推動中介企業的行業自律
各經紀人協會要依照《江蘇省經紀人條例》和《經紀人管理辦法》的規定,切實履行行業自律管理的職責。在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積極組織經紀執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嚴格經紀執業證發放;制定完善經紀執業準則,加強對經紀執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和檢查,按照章程對會員進行獎勵和懲罰;探索、推進中介企業信用保證機制建設,切實提高中介企業履約意識和履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對外勞務中介糾紛;對中介企業的違法行為及時向工商或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六、切實加強對中介企業的日常監管
(一)切實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歸口負責”的原則,主動牽頭做好規范對外勞務中介市場秩序工作,把長效管理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把聯合執法與部門監管結合起來,不斷加大對違法違規活動的查處打擊力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國內職業中介許可的事后監管,依法查處未經國內職業中介許可以及超出許可服務范圍從事勞務中介等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工商部門要加強對對外勞務中介合同和廣告的管理,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發布虛假廣告等違反工商法規的行為。公安部門要加強勞務人員出入境管理,對以旅游、商務等名義騙辦護照組織對外勞務,利用對外勞務從事各類犯罪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予以查處和打擊。
(二)不斷完善中介糾紛處理機制。對外勞務中介糾紛處理,堅持“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合同無約定的依照法定”的原則處理。工商部門要加強對中介合同的指導、檢查,引導合同當事人通過簽訂合同約定糾紛的處理方式,預防和減少用行政手段解決中介合同糾紛,降低當事人處理糾紛的成本。合同糾紛處理中如涉及到合同當事人違反行政法規的,各相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權及時依法查處。同時,為積極、穩妥處置對外勞務中介糾紛,各地可在法律許可范圍內,積極探索建立信用保證金等糾紛處置保障機制。
?。ㄈ┙⒔∪珔f調配合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中介企業管理工作的領導,適時建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對外勞務中介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會商重點工作,協調推進對外勞務中介管理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履行法定職責,在管理中發現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事項,要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逐步建立以信用管理為抓手,行政執法、行業管理和自律管理協同配合的聯動監管機制。
七、關于相關問題的處理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至2009年1月底前,集中完成對外勞務中介企業的申報核定工作。從2009年2月開始,對經營權企業委托但未經核定的中介企業招工的外派勞務項目,外經貿部門一律不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