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港閘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市科技局、財政局《關于加快市區科技孵化器建設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加快市區科技孵化器建設的意見
(市科技局、財政局 2008年11月)
為了集成、整合社會資源,迅速做大市區科技孵化器,為科技型企業成長營造有利環境,促進科技創新創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蘇政發〔2006〕53號)和《市政府關于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通政發〔2006〕43號)精神,國家及省認定的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軟件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自認定之日起,暫免征營業稅、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經有權部門批準的孵化基地,由市財政按其孵化項目對地方財政貢獻的新增額在第二年度專項給予補貼。
三、鼓勵各區、各企業建設孵化器:
?。ㄒ唬┓趸魍顿Y補貼。各區、各企業投資建設的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軟件園、留學生創業園等孵化器,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含),經工商注冊登記正式掛牌,符合企業入駐條件,并發布對外招商(科技企業)公告的,經市科技局、財政局考核認定,市級財政補貼100~200萬元。
?。ǘ┤敕酹剟?。孵化器內每入駐1家企業,市級財政給予每戶每年1萬元獎勵,獎勵3年;若入駐企業技術含量高、專職碩士或高級工程師以上層次人才占50%以上的,按每戶每年2萬元獎勵,獎勵3年;孵化器內入駐規模較大企業,獎勵額實行“一企一策”。
入孵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企業產權明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并具備項目實施的必要資金;(2)具有獨立的法人 資格,且注冊在孵化器內,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和生產,處于初創階段;(3)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4)企業負責人必須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的技術人員或是高新技術開發的投資者,具有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5)企業開發創新能力較強,產品產業化前景較好。
?。ㄈ┓趸髽I畢業獎勵。
孵化器每培育畢業1家企業并在市區落戶實現產業化的,給予一次性培育經費獎勵。
一次性培育經費獎勵按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蚰赇N售收入結合上繳稅金兌現(兩者不重復計算):
1.固定資產投資規模2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以下的,獎勵3萬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3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以下的,獎勵4萬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5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下的,獎勵5萬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1000萬元以上(含)的,獎勵6萬元。
2.畢業后年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含)、上繳稅金10萬元以上(含)的,獎勵2萬元;年銷售收入300萬元以上(含)、上繳稅金20萬元以上(含)的,獎勵4萬元;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含)、上繳稅金30萬元以上(含)的,獎勵6萬元;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含)、上繳稅金50萬元以上(含)的,獎勵8萬元。
企業畢業標準為:(1)研究開發的產品進入產業化階段,并在市區注冊辦生產型企業;(2)屬于高新技術產業領域,且年銷售200萬元以上;(3)連續兩年以上盈利,主導產品技術成熟,并有一定的生產規模和市場占有率;(4)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5)企業的領導核心已經形成,企業的法人代表有較成熟的管理經驗和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企業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健全的勞動用工、財務管理等制度。
?。ㄋ模┍辉u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獎勵100萬元;被評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再獎勵100萬元。
四、上述補貼及獎勵經費給予孵化器,由孵化器主要用于高層次人才引進、公共平臺建設、提高服務功能和正常運行的經費補助等。
五、原區政府(管委會)投資建設的孵化器已獲得國家、省、市同樣政策獎勵的,不再重復獎勵。
六、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南通軟件園分園的入孵企業,可以參照《市政府關于扶持南通軟件園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通政發〔2006〕4號)精神,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扶持。
七、以上補貼及獎勵資金從市級財政科技發展資金中列支。
八、本意見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