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持環保優先促進科學發展的意見》(蘇發〔2006〕16號),在更高起點上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根據《江蘇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生態市創建活動,加快推進生態南通建設。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環保優先方針,是新時期我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創新舉措,也是加速實現“兩個率先”的重要保障。創建生態市,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是落實環保優先,推進生態南通和生態江蘇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有效途徑;也是搶抓發展新機遇,增創發展新優勢,推動南通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走在全省前列,實現全面騰飛的必然選擇。
(一)生態市建設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環保優先,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著力解決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堅持以沿江沿海科學開發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以推進基層創建為抓手,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通過積極的環境建設優化產業結構、優化建設布局、優化人居環境,實現由“環境換取增長”向“環境優化增長”的轉變。堅持經濟建設與生態建設一起抓、產業競爭力與環境競爭力一起提升、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質文明與生態文明一起發展,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加快全面小康、全面騰飛進程。
(二)生態市建設總體目標。進一步鞏固擴大環保模范城市和生態示范區創建成果,全面推進基層綠色創建和生態環境建設,力爭2007年建成蘇中蘇北第一個環保模范城市群,并有1個縣(市)基本達到國家生態縣(市)標準;到2009年,有4~5個縣(市)建成國家生態縣(市);2010年全市基本達到生態市國家考核標準,做到生態系統良好并不斷趨向更高水平的平衡,環境污染基本消除,自然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穩定可靠的生態安全保障體系初步形成;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得到有效地貫徹執行;以循環經濟為特色的社會經濟加速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生態文化有長足發展;城市、鄉村環境整潔優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創建水平和創建成效,循環經濟全面實施,產業結構全面升級,資源配置全面優化,人居環境全面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全面增強。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生態市建設涉及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社會進步多個領域,要結合我市生態系統現狀,圍繞全市創建總體目標,對照國家考核具體標準,明確主要任務,突出工作重點,扎扎實實地推進環境和生態建設。
(一)以產業結構調整為重點,大力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以產業優化升級減少環境污染,以發展循環經濟降低廢棄物排放,以集約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從源頭上緩解生態環境壓力。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加強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綜合分析,完善產品能源消耗指標和污染排放標準,明確相關的行業和產品技術標準,制定嚴格的產業結構調整目錄。鼓勵發展高技術、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的“兩高兩低”工業項目以及占用資源少、污染少、附加值較高的現代服務業項目,嚴格限制技術水平低、能源消耗大、環境污染重的建設項目,絕不降低發展門檻。加大對污染排放量大的化工、造紙、印染等行業的整治力度;加強新建項目引導,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逐步形成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產業體系。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實施循環經濟發展規劃,以循環經濟試點和產業鏈接為抓手,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推進企業小循環、區域中循環和社會大循環。積極引導企業加強產業鏈接和資源再生利用、循環利用,培育工業、農業、三產和園區的循環經濟典型,緩解資源供求矛盾,減少污染物排放。建立循環經濟研發平臺,加強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技術開發和人才培養;堅持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在環保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方面集中力量組織攻關,切實提高我市環境保護的科技含量。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推進傳統污染產業的技術改造,引導企業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優化生產工藝,提升技術水平。應當實施清潔生產企業的審核比例達到100%,規模化企業通過iso14000認證的比率達到20%以上。積極發展生態產業。積極發展環保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污染治理和環保產業發展,培育一批有實力、有競爭力的環保企業和企業集團,促進環保產業成為具有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新興支柱產業。充分發揮沿海區位優勢,推進建設一批風力發電、秸稈發電、燃氣發電等綠色能源項目。著力培育第三產業新的經濟增長點,大力發展生態旅游業、生態物流業、社會綜合服務業,構建以中心城市為主體、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商貿流通體系和信息交換體系,不斷提高現代服務業在第三產業和gdp中的占比。
(二)以江海科學開發為重點,大力推進資源可持續利用。堅持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將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持續利用融入江海大開發全局,努力把沿江沿海地區建成全市率先發展主導區、科學發展的先行區、和諧發展的示范區。優化產業布局。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保護資源、有序開發的原則,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從全市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高起點、高水平地規劃好沿江科學開發的總體布局。全面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重點抓好產業布局、基礎設施、港口經濟、岸線利用、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的環評工作。加強規劃引導和實施管理,在利用好原有資源、發揮好原有優勢的同時,引導新產業、新項目向沿江沿海區域集中,提高產業集聚度,形成發展新優勢。將環境容量作為區域生產力布局的重要依據,對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提出更加嚴格的要求。沿江地區重點發展船舶修造、精細化工、電力能源、生物醫藥、新型材料、現代紡織等產業,形成國際資本和新興產業集聚高地。沿海洋口港區、呂四港區重點發展電力、能源、化工、冶金等基礎產業和石油、煤炭、天然氣等原材料儲運產業,成為江蘇沿海地區主要的基礎產業和能源儲備基地。推進各類工業集中區建設,加快集中供熱、集中供氣、污染集中治理等基礎設施建設,走集中治理、集約發展的道路。加快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抓好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推進省級以上開發區實施生態工業園建設。加強污染總量控制。嚴格執行省政府下達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以沿江沿海地區污染總量控制為重點,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到2010年全市cod排放總量在2005年基礎上削減14.7%,控制在8.4萬噸以內;so2排放總量在2005年基礎上削減29.5%,控制在7.42萬噸以內,其中火電行業so2排放量不超過4.92萬噸。cod總量削減重點要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so2總量削減重點要加快禁燃區建設,淘汰高污染燃料的爐、窯、灶;按計劃推進實施天生港電廠、華能電廠脫硫工程,削減二氧化硫排污總量;大力發展市區及主要城鎮和工業園(集中)區的集中供熱,加快實施熱源點和熱網建設。推進排污權交易,將總量控制推向市場,促進企業以內涵求發展,減少污染物排放,為其他新上項目騰出環境容量。保護生態岸線和飲用水源。加強生態岸線保護,實施生態功能恢復性示范工程,抓好啟東長江口(北支)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海門蠣蚜山自然保護區以及其他各類重要生態功能區的建設和保護,防止人為破壞,促進濕地自然生態和陸地自然生態系統恢復,增加自然保護區面積,提高各類生物保護數量和質量。科學劃定和調整飲用水源保護區,限期清理、集中整治保護區內的污染源,堅決控制有機毒物等污染物排放,切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加快城鄉備用水源建設,把水質良好、水量穩定的重要河流和地下水源,作為應急、戰略儲備水源加以保護。擴大區域供水覆蓋面,逐步停用供水量小、水質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水源地,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三)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大力推進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全面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切實履行政府職能,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現代農業快速發展,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村改水改廁進程,抓緊推進鄉鎮工業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堅持“以城帶鎮、以區帶鎮、以園帶鎮、以企帶鎮和鎮鎮相連”的原則,結合各地實際,因地制宜地建設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和污水收集管網,確保到2010年80%以上的鄉鎮生活污水實現集中處理。以“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為方向,逐步實行農村垃圾集中處理,統籌建設生活垃圾無害化集中處理設施。加快發展生態農業。全面開展省級生態農業縣(市)建設,積極推廣生態農業技術,進一步調整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和布局,結合各地特點大力發展水產養殖、海洋捕撈、蔬菜瓜果、畜禽養殖、花卉苗木為主導的特色農業。推進農業標準化、品牌化、集約化、基地化和機械化生產,建設無公害農產品、綠色和有機食品基地以及生態農業示范園區,實現傳統農業向休閑農業、節水農業、綠色安全農業等現代農業的轉變。防治農村面源污染。推進“六清六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清理垃圾、糞便、秸稈、河道、工業污染源、亂搭亂建,推進農村河道的水系溝通、污水截流、清淤疏浚和岸線美化, 2010年前所有河道清淤疏浚一遍。引導農民合理使用農藥、化肥、農膜,減輕農業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重視解決畜禽養殖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促進秸稈綜合利用。堅持集中整治、重點建設和長效管理相結合,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保證建成一批、鞏固一批,改造一項、保持一項,使農村生態環境的建設和管理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四)以生態功能修復為重點,大力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堅持整治和修復并舉,按照“不欠新賬、多還舊賬”的要求,加強環境綜合整治,促進生態功能修復,維護生態系統平衡。加強環境綜合整治。大力推進水、氣、聲、渣環境整治,構建優美舒適的人居生態環境體系。加快城市污水管網、污水處理廠建設,堅持廠網并舉、管網先行、雨污分流、工業污水與生活污水分開處理。綜合治理城市內河,2010年前做到城市主干內河基本消除黑臭,初步恢復內河生態和景觀功能。加快禁燃區建設,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控制揚塵污染和餐飲業油煙污染。加強噪聲控制,逐步在城市市區主要交通要道、商業區和人口集中區域合理設置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嚴格控制工業噪聲,推廣使用低噪聲設備,優先解決現有工業與民居混雜造成的噪聲擾民問題;對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污染和噪聲排放超標的單位、設施、場所責令限期整治。加強城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特別是醫療廢物的安全轉移和交換處置,實施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加強流域生態功能修復。建立可靠的水資源供給與高效利用保障體系,合理開發、科學利用和優化配置市域水資源,保障經濟發展和生活用水,逐步改善生態用水,大力推行節約用水。以通呂運河、通啟運河流域為重點,加強上下游和交界縣(市)的協調,在解決流域性污染問題上取得明顯成效。通過人工生態修復、水利工程調控、控制地下水開采等措施,提高流域水體自凈能力和生態承載能力,確保市域內集中式水源地水質達到標準,各主要河道水質達到功能區標準。加強土地生態資源保護。堅持集約用地、節約用地的發展路子,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措施,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下降。加大土地復墾力度,增加耕地面積,實現占補平衡。到2010年,確保全市耕地保有量達到45.87萬公頃,受保護地區占國土資源面積比例達到12%,退化土地恢復率達到60%。加強植樹造林和城鎮綠化。加快實施綠色南通工程,推進沿海、沿江、沿河、沿路等生態林網、經濟林網建設,努力實現森林資源10年增倍計劃,構建生態安全屏障。加強城鎮和村莊綠化建設,提高居住區綠化水平,形成覆蓋城市的綠色網絡和城鄉一體的綠化體系。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分別達到18%和42%。
(五)以基層生態創建為重點,大力推進生態文化建設。突出抓好基層生態創建,大力加強生態文化建設,夯實生態市建設的工作基礎。全面推進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工作。把建設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作為推進全面小康、加快融入蘇南的重要舉措,主動對標找差,明確創建目標和進度要求。以污水集中處理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為重點,著力解決制約環境優美鄉鎮創建的突出問題。加強鄉鎮基層干部生態創建業務培訓,以點帶面,比學趕超,全面推進,確保2010年前80%的鄉鎮建成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二是深入開展群眾性“綠色創建”活動。動員各行各業和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創建“綠色工廠”、“綠色飯店”、“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系列活動,“倡導綠色文明、共建綠色家園”;鼓勵成立民間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組織,支持環保志愿者行動,弘揚生態倫理,宣傳環境公德,建設生態文化。三是加強環保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大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各級干部培訓機構要加強對領導干部、企業經營者的環保法制培訓,努力使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成為行政管理和企業經營的自覺行為;新聞媒體要把環保公益宣傳作為重要任務,積極營造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輿論環境。加強學校生態環境教育,開展全民環保科普活動,普及生態科學知識,倡導綠色消費觀念,提高全社會保護環境的自覺意識,營造全民參與、共同建設生態市的良好氛圍。
三、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生態市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綜合運用行政、經濟、科技等多種手段,確保生態市建設取得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體系。市委、市政府建立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定期研究和會商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生態市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具體組織、協調、指導和推進生態市、生態縣(市)創建工作。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進一步健全組織網絡,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完善考核機制。各地要圍繞生態市建設總體目標,明確重點工作的進度要求,加強督促檢查;要結合環保目標責任狀、年度目標考核,實行行政首長年度和任期目標管理,將生態市建設列入各縣(市)、各有關部門年度綜合考核的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區域發展績效和干部政績評定、選拔任用、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考核和獎懲的重要內容和剛性指標。
(二)強化規劃引導,確保生態市建設按序時進度推進。依據《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和《生態縣、生態市、生態省建設指標(試行)》,在對我市生態經濟、生態環境、生態文化資源進行全面調查的基礎上,按照高起點、高標準、國際化、具有南通特色和指導性、前瞻性的要求,進一步修改、完善《南通生態市建設規劃》,各縣(市)抓緊完成生態縣(市)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為全面推進生態市建設,提供中、遠期規劃目標依據。生態市建設規劃,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以及新農村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生態農業市創建、園林城市創建等規劃有機結合,統籌推進;要盡快做好評審,并報人大審議,頒布實施。要細化年度工作任務,明確相關工作的時序要求,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生態市建設工作。
(三)完善投入機制,拓展生態市建設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建立以政府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生態市建設多元化投入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生態環境建設的投入。按照“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要求,廣泛吸引外資、民資及其他社會資本參與生態市建設。研究制定相應的生態建設扶持政策,利用財政貼息、財政補貼等辦法,扶持和激勵各地的生態重點工程建設,著力抓好農村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和城鎮生活污水的集中處理。建立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于重點流域、區域的污染治理、污染監控等項目建設,支持企業開展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和開展污染防治。
(四)注重科技創新,構建生態市建設科技支撐體系。有效利用國內外科技成果,積極引進和推廣應用各類新工藝、新產品、特別是適用的綠色制造技術、先進的循環經濟技術,加大生態環境科技項目交流,支持循環經濟關鍵技術研究開發與推廣的服務平臺建設。加強相關領域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積極與國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關系,健全激勵機制,吸納國內外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產業領域的專業人才,發揮專業技術人才在生態市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學習借鑒國際環境保護、生態建設和循環經濟的有益經驗和做法,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污染防治、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