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南通市外事辦公室增掛南通市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順應新形勢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我市港澳事務的科學管理,根據省編委蘇編〔2007〕28號文件批復,南通市外事辦公室增掛“南通市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本地區的外事工作和港澳事務。
南通市港澳事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歸口管理本市港澳事務;
2.依照授權,負責我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管理工作,辦理《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
3.在授權范圍內,審批或審核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和邀請香港、澳門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應邀來訪的香港、澳門人士的通知函電;
4.負責接待香港、澳門有關人員來訪,促進本市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合作與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