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七年七月八日
南通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方案
為推進和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建立和完善農業災害補償機制,分散農業生產經營風險,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現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農業保險試點的通知》(蘇政傳發〔2007〕84號)要求,制定我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農業發展、提高農民收入、穩定農村社會為目標,按照政府主導、財政扶持、市場運作、自愿參保的方針,積極探索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經,通過采取政府組織推動,商業性保險公司承保,結余留成建立農業保險基金的辦法,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風險防范和災害救助機制,提高農業防災抗災能力和參保者災后恢復生產能力。
二、基本原則
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遵循以下原則:一是政府扶持,政府對農業保險試點給予一定保費補貼并在大災之年給予適當扶持;二是投保自愿,堅持農民投保自愿,不得以任何強制手段要求農戶參保;三是市場運作,農業保險由商業保險公司運營,并提供專業保險服務;四是基金積累,農業保險經營保持基本收支平衡,逐步積累保險基金,以防農業重大災害。堅持豐年積累、平年結余、大災調劑、穩步發展。
三、試點范圍
根據各縣(市)自我申報,2007年擬在海安、海門、如皋等縣(市)以種植業和養殖業為主進行保險試點,鼓勵其他縣(市)、區積極參與試點工作,確保主要參保品種的推進面達到全市種植面積的30%以上。待條件成熟后,再在全市全面推開。
四、試點險種
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品種選擇上,以省確定的試點主要險種為主,同時安排農戶要求迫切、可能風險較大、有利推進高效農業規?;捻椖?。2007年擬試點的主要品種為水稻、玉米、生豬、雞和設施農業等。試點地區選擇水稻和玉米作為必保項目,其他品種可根據當地優勢農業發展和抗風險需要自主確定。今后根據試點情況,再逐步開發和充實新的試點險種。對試點險種,農民可自愿選擇一項或多項參保。
五、保障程度、保險責任和費率設定
農業保險試點以保障農民災后恢復生產為出發點,保障水平原則上為農業項目的直接物化成本,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適當提高保障水平。以我市發生較為頻繁和易造成較大損失的災害風險,如水災、臺風、冰雹、干旱、凍害等自然災害以及流行性、暴發性病蟲害和動植物疫情等,作為主要保險責任,實行低保額的初始成本保險。水稻、玉米等主要保險品種的保險費率,由市統一確定,其它險種的保險費率由試點地區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對列入試點階段農險產品的保險費率由商業保險公司提供各產品的保險費率標準,報市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保險費率對同一品種設計不同檔次的保險費率及相應的保額,由參保者自愿選擇。在試點期間,將根據實施情況,逐步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動態調整完善。
六、參保對象
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和農產品加工的農戶、養殖大戶、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規模農場、農業園區、農機戶等,均可以根據試點險種自愿選擇投保。積極推進農業龍頭企業、種養大戶和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參保。鼓勵以鄉鎮或村為單位統一投保,鼓勵各類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為其成員統一投保,鼓勵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以村為單位聯戶參保。
七、保費補貼
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各級財政通過保費補貼的辦法,積極引導農民參加農業保險,財政對試點主要險種(水稻和玉米)的參保對象給予不低于當年農險保費金額60%的保費補貼,其中,30%由市以上財政給予保費補貼,30%由縣(市)、區財政給予保費補貼。對試點工作開展較好、宣傳推進力度較大、達到一定覆蓋面的縣(市)、區,市政府給予一定的試點工作獎勵。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政府大災風險基金,并列入財政預算。
八、運作方式
政策性農業保險可以采用委托代辦和聯辦共保兩種運作模式。要充分依靠已有的商業保險網絡資源和優勢,實行政府支持、市場運作。各縣(市)、區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采取公開招標等方式,在當地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機構中,擇優選擇一家商業保險公司承辦農業保險業務。中標的商業保險公司承擔險種設計、保費收繳、定損理賠等職責。保費收入中提取部分管理費后,其余全部作為農業保險基金。農業保險基金要設立專戶,統一管理,封閉運行,滾存使用。
因災理賠所需資金,由商業保險公司、試點縣(市)、區政府按照約定承擔責任。按照對大災風險充分覆蓋的要求,建立大災風險分擔和補償制度。發生大災超賠后,原則上各項資金償付次序依次為:當年保費收入,農業保險專項賬戶歷年積累,政府大災風險基金和商業保險公司自籌;依然不足部分,由各縣(市)、區財政自行彌補。
九、災損理賠
建立科學的核損、核賠制度,實施陽光操作。農業保險理賠工作由商業保險公司牽頭,試點縣(市)、區建立農業技術人員組成的農險核損理賠定損專家小組,對受災情況進行查勘定損,統一標準,公開程序,張榜公布,力求準確,按規定及時向農戶支付農險賠款。同時做好宣傳工作,特別要做細事先解釋工作,確保農民充分了解參保信息。
十、組織領導
(一)建立協調小組。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是一項關系廣大農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此項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為確保全市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村工作辦公室,負責工作指導、協調、督查和考核。試點地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有關領導要深入調研,了解實情,組織有關部門制訂試點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財政扶持專項資金,做好本地區農業保險試點的組織推動工作。
(二)加強協作配合。要切實加強宣傳發動,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增強廣大群眾的參保意識。市農辦、發改委、財政、農林、海洋與漁業、農機、民政、氣象等相關部門,以及保險監管部門和保險機構,要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確保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各項政策和措施落到實處。商業保險公司要加強調查研究和科學測算,制訂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實施方案,虛心傾聽鎮村干部和農戶的意見建議,不斷改進服務方式和服務質量。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循序漸進,穩步實施,讓農民群眾在保險中得到更大的實惠。嚴禁強制參保,嚴禁變相增加農民負擔。在試點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農業保險條款和各項管理規定,健全農業保險工作機制,有效促進農業生產。為促進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試點縣(市)、區政府及其他財政撥款單位在投保機動車輛險、綜合財產險等保險業務時,可優先考慮由承辦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承保。在加強引導和參保者自愿的前提下,要積極支持承辦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開辦農民人身意外傷害險、農村建房險及其它涉農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