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的《關于南通市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關閉違法違規企業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關于南通市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關閉違法違規企業工作的意見
(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7年7月)
為有效推動全市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給我市的依法關閉化工生產企業目標任務,現依據省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就依法關閉違法違規化工企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關閉。嚴格清查企業違法違規問題,堅持依法淘汰違法違規化工生產企業,做到事實清楚、取證合法、監測分析合理、執法程序規范。
(二)整體聯動。各部門要充分運用現有執法手段,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合力。
(三)強化監管。對列入關閉的企業嚴格跟蹤監督,防止弄虛作假,確保關閉到位。
(四)整合資源。將關閉企業工作與結構調整和城市規劃管理相結合,對關閉企業所占用的土地、設備等生產要素進行有效整合,優化資源配置,充分合理利用。
二、目標任務
各縣(市)、區今年8月底前關閉化工企業數不得低于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落實關閉化工企業工作計劃的通知》(通化治〔2007〕1號)所下達的任務數,年底前各縣(市)、區必須確保完成與市政府簽訂的責任狀所確定的關閉企業任務。
三、關閉程序
(一)各縣(市)、區經貿、環保、安監、規劃、發改、質監、國土、工商等部門提出關閉企業名單及理由,提交縣(市)、區政府。
(二)各縣(市)、區政府作出依法關閉或依法取締違法違規化工企業的決定。
(三)各相關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收回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
(四)對已吊銷及收回證照的企業由各縣(市)、區政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
(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市)、區政府督促關閉企業對主要設備限期進行拆除(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并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四、驗收督查
各地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上報的《各縣(市)、區2007年關閉企業時序計劃表》中確定的進度計劃,實施企業關閉工作,分月度對已關閉的企業及時組織驗收,填報《南通市化工生產企業關閉驗收表》(詳見附件),并將驗收結果及時報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各地驗收的基礎上,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有關部門,分期對各地關閉企業逐一進行現場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要建立關閉工作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對關閉企業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做到依法關閉、程序規范。
(二)貫徹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組織相關力量做好關閉企業的土地、設備處置及安置等善后工作。
(三)各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重視被關閉企業有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完整的關閉企業檔案。
(四)各地要加強對已關閉企業的巡查、督管,嚴防非法生產。
附件:
基
本
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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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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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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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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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銷售收入(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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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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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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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利稅(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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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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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理由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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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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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閉
驗
收
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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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工商營業執照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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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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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驗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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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工業生產許可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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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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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組成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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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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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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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其他相關證照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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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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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主要化工生產設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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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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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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