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委、辦、局,市各有關單位:
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建設局、水利局、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房屋裝修和水利工程政府采購管理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關于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房屋裝修和水利工程政府采購管理的意見
(市財政局、建設局、水利局、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2007年7月)
為了進一步規范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房屋裝修工程及水利工程(以下統稱政府采購建設工程)的政府采購行為,切實加強建設工程財政性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管理意見:
一、管理范圍和方式
市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房屋裝飾、裝修、修繕工程,工程預算資金在100萬元以下的、市級水利工程預算資金在50萬元以下的,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房屋裝飾、裝修、修繕工程預算資金在100萬元以上的、以及市級水利工程預算資金在50萬元以上的,進入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采購。
二、管理內容和程序
(一)政府采購建設工程應當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進行辦公用房裝飾、裝修、修繕的,采購人應向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報送辦公用房裝飾裝修工程的項目計劃,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進行核定。
屬于部門預算資金安排的政府采購工程,采購人應在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部門預算以外其他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政府采購工程,根據市政府批準的工程項目預算,編制政府采購計劃。
采購人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不得進行無預算或超預算的采購。因特殊情況需要追加預算,必須落實資金來源,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執行。
市財政局按現行辦法、程序辦理相關撥款手續。
(二)政府采購建設工程的采購信息,應當在相關部門及市財政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
(三)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的建設工程,采購人應全程參與,主動配合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組織采購。采購人根據采購結果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同時將合同送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見證。
進入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采購的,采購人應當依法將市級政府采購建設工程合同副本報市財政局備案。
(四)政府采購建設工程進行委托采購時,采購人應與委托方簽訂委托協議。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在采購建設工程時,應主動接受市財政、建設、水利、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重大招標項目,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邀請市財政、建設、水利、監察、審計等部門實施現場監督。
三、加強監管
市財政局作為政府采購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認真編制政府集中采購建設工程目錄和限額標準,嚴格工程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計劃審批管理,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及時處理有關投訴事宜。市建設、水利、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市級建設工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