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教基〔2005〕9號),加快我市教育現代化進程,建設和諧南通,現就進一步推動我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意義
(一)充分認識教育公平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會公平。近年來,我市圍繞“兩個率先”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和科教興市戰略,切實推進教育公平,義務教育發展質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教育服務。但是,受經濟發展水平制約和歷史因素影響,我市義務教育的發展與人民群眾的教育需求相比、與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要相比,仍存在某些不相適應的地方,教育公平還體現得不夠充分和不夠完善。要進一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努力為每一個受教育者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提供有力保障,為促進受教育者的全面發展提供良好條件,通過實現教育公平推進社會公正。
(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鞏固、深化、提高、發展”的思路,努力統籌好四個方面的關系。一是統籌好教育規模、質量、結構、效益的協調發展。在前一段時期教育規模快速發展的基礎上,將工作重心轉移到更加注重提高教育的內涵發展水平和提高教育質量上來。二是統籌好義務教育學校之間的協調發展。當前,要將優化資源配置、加快合格學校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三是統籌好城鄉教育和區域教育的協調發展,堅持農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動搖。四是統籌好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與穩定,促進教育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教育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三)將均衡發展作為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實現入學機會公平、教育資源享用公平、教育過程和結果公平等的前提,當前要重點解決好縣(市、區)域內的教育均衡發展問題,并力爭在全市范圍內快速推進。要在促進本地義務教育整體發展的同時,把提高農村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改造城鎮薄弱學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和學校之間的差距。
二、統籌構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系統目標
(四)義務教育普及成果鞏固提高。在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礎上,確立新的發展目標。進一步構建覆蓋全區域、全過程的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確保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有學習能力的殘障兒童能夠接受到良好的義務教育,確保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100%;進一步完善控輟工作“雙線責任制”,確保小學無輟學,初中輟學率控制在省定要求以內,基本達到省級“無流生縣(市、區)”標準。
(五)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改進。健全市、縣(市、區)兩級義務教育質量保障監控體系,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學生合格率、優秀率達到較高水平;義務教育擇校現象得到有效遏制,群眾滿意度有較大提升;初中畢業升學率穩定在97%以上,初中階段教育的生源數量和質量基本適應高中教育發展的需要。
(六)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按縣(市、區)域內統籌規劃、統一辦學標準的要求,農村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整體改善,教師隊伍數量、結構進一步優化并適應辦學需要。全面實現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和義務教育發展水平的達標升級,至2007年,所有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達省“合格學校”標準,至2009年,所有縣(市、區)實現教育現代化。加強全面協調,實現市域范圍內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和學校之間發展水平的相對均衡,至2010年,所有縣(市、區)建成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縣(市、區)”。
三、強化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各項措施
(七)建立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縣級政府對本地義務教育事權、財權和人事權等進行為主管理的責任。落實縣級財政保障機制,縣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在編制預算時,除向農村地區和薄弱學校傾斜外,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義務教育經費實現“三個增長”,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于農村,生均公用經費達到省定標準并逐年提高。
(八)調整優化學校布局。遵循方便學生就近入學、充分利用教育資源、提高辦學規模和效益的原則,繼續優化學校布局。各地要把布局調整作為大事、實事、要事抓緊抓好,形成以縣為主、上下聯動、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組織協調機制。實施布局調整要堅持“先建設,后撤并”的原則,要將調整方案向當地群眾公布,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防止造成上學難、班額過大、教育教學資源緊張和條件不足等問題。
(九)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嚴格執行教師編制規定,合理安排教師結構,確保農村學校、城鎮薄弱學校教師編制落實到位。縣級教育部門要依法履行農村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職能,加強轄區內教師資源的統籌管理和合理配置,保質保量地為所有中小學配齊合格教師。加強農村學校、城鎮薄弱學校骨干教師培訓工作。要組織師范院校、普通高等學校和教師培訓機構,加大對農村學校、城鎮薄弱學校教師的培訓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實現同一區域、同類教師工資待遇基本相同,并逐步提高農村中小學教師在高級專業職務聘任和表彰獎勵中的比例,努力改善在農村地區工作的教師待遇。
(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各地要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根本任務,在制定政策、安排資金時,要優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課程管理機制和課程實施途徑,開齊開足開好各類課程,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切實提高教育質量。進一步營造有利于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建立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長效管理制度,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改革評價制度,建立發展性的學校評價、教師評價和學生評價制度,小學、初中不舉行入學考試,進一步發揮好中考對素質教育的引導和促進作用。加強對素質教育工作的統籌推進,開展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先進縣(市、區)”創建活動。
(十一)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估。教育部門要逐步建立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和教學指導體系。要組織督學和有關專家定期對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督導檢查。要組織教研人員和優秀教師對一些教育教學質量較低的學校進行業務指導,必要時可選派有經驗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長到此類學校工作,盡快改變其落后面貌。
(十二)促進教育教學信息資源全市共享。建立縣(市、區)域內骨干教師巡回授課、緊缺專業教師流動教學、城鎮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等制度。加快全市教育資源庫建設,充分發揮教育資源庫在實現教師培訓、教育教學研究、學科教學等方面信息資源共享的作用。
(十三)保障弱勢群體接收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對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一免一補”政策;要以公辦學校為主,認真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切實落實“一視同仁”的收費政策。要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及時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在學習、思想、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不斷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程度,優先保證農村殘疾兒童少年享受“一免一補”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
(十四)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加強中小學校安全管理,為廣大師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
(十五)規范辦學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免收學雜費,有效遏制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現象。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規范民辦學校設立行為,不再新批公辦學校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時,進一步做好對達不到合格學校標準和辦學行為不規范的民辦學校的清理整頓工作。
四、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保障機制
(十六)加強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制度建設。一是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教育發展規劃,以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為重點進行有效的規劃調控,落實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各項任務和指標。二是建立素質教育、教師工資發放、公用經費、校舍維修與改造、就近免試入學、免收學雜費、“一免一補”等重點環節的工作制度,切實保障義務教育的正常實施。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本地區義務教育實施和管理中的發生重大事件和嚴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十七)優化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社會環境。根據國家關于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要求,構建有利于促進教育公平和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社會環境。各地要承擔促進教育公平和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主要責任,做到規劃科學、措施扎實。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意義,及時報道先進典型、先進經驗和進行必要的輿論監督,引導全社會樹立科學的教育發展觀。教育、財政、編制、物價等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校園周邊安全的保障力度,確保學校安全。廣大中小學校要牢固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十八)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監測評估體系。市級教育督導部門要研究和制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指標體系,合理測算均衡發展指數,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列入地方政府年度教育責任考核系列;要針對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中的主要問題進行專項督導,及時形成改進意見。市、縣(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監測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學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和教學指導體系,并定期對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間的差距進行監測和分析。
二○○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