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市區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南通市市區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7年6月1日市第十二屆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南通市市區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7年6月1日市第十二屆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