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部省屬駐通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3號)精神,按照《省政府關于認真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07〕10號),省民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人事廳《關于下達中央駐蘇單位和省屬單位接收安置2006年冬季城鎮退役士兵計劃的通知》(蘇民安〔2007〕20號)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市區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見》(通政發〔2006〕78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市2006年冬季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接收安置好城鎮退役士兵是全社會的共同政治責任,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它各種所有制性質的經濟組織,都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履行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責任和義務,千方百計克服困難,妥善安置好2006年冬季城鎮退役士兵,為促進國防建設、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依法保障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就業
2006年冬季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政策規定,市區在推進和鼓勵復員士官、城鎮退役義務兵自謀職業的同時,對轉業士官等重點對象仍實行按地區、按系統分配任務的安置辦法,保障他們的就業。
(一)克服困難,努力完成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就業任務。針對當前就業壓力大、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務重的實際情況,各有關接收安置單位都要增強政治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各部省屬駐通單位要重視和積極支持地方政府的安置工作,合理安排,挖掘安置潛力和就業崗位資源,創造條件做好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為維護政府安置計劃的嚴肅性和接收安置工作的有序性,各部門各單位未經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及人事部門報當地政府同意,不得自行更改減少接收安置計劃,不得擅自轉移接收安置任務。接收城鎮退役士兵確有困難的部門和單位,經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等部門報當地政府同意后,可實行安置任務的有償轉移,有償轉移資金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標準繳納。部省屬單位轉移接收安置任務按省規定辦理。
(二)落實政策,切實維護城鎮退役士兵合法權益。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與城鎮退役士兵簽訂勞動合同,按照與本單位職工同工同酬的原則,合理確定退役士兵的工資福利待遇,并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依法為城鎮退役士兵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城鎮退役士兵的軍齡、國家規定的待分配時間與初次安置就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視為本單位工作年限。在合同期內,非城鎮退役士兵個人原因、接收單位生產經營基本正常的,3年內不得安排下崗。由于接收單位原因導致城鎮退役士兵未能按時上崗的,從當地安置部門開出介紹信的當月起,由接收單位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同工齡職工平均工資80%的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費。入伍前已經落實單位或已經參加工作的退役士兵,仍回原單位復工復職。對檔案材料弄虛作假、占用農村指標入伍、非戶口所在地入伍和不服從分配的城鎮退役士兵以及在農村入伍后購買城鎮戶口的退役士兵一律不享受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三)依法行政,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決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嚴肅性,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義務。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不得下發針對城鎮退役士兵的歧視性文件,限制或禁止下屬單位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或人為設置障礙,對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提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條件和要求。凡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及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的部門或行業文件,一律不得執行。要堅決糾正片面強調局部利益和困難,拒絕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錯誤做法,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政府下達的安置任務。按照《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第五十條規定,對有接收安置任務的單位,既不接受安置人員,又不繳納有償轉移金的單位,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拒絕接受安置的人數,以每人2倍以上5倍以下有償轉移金繳費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四)鼓勵自謀職業,積極推進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就業改革。要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鼓勵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市民政、財政部門要及時保障發放市區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后從事個體經營的,享受市物價局、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有關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2〕295號)中所規定的優惠政策,同時享受省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工商、稅務等十二部門印發的《江蘇省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的實施意見》(蘇民安〔2005〕2號)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市區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一次性補助金和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補助費,由市財政列入預算予以保障。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的檔案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免費為其保管3年,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在街道或鄉鎮。允許退役士兵與用人單位實行雙向選擇。如復員士官、城鎮退役義務兵要求實行雙向選擇的,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從提出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聯系落實接收單位,在不占用政府指令性安置指標的前提下,憑接收單位出具的公函,待轉業士官等對象安置結束后,到安置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有安置任務的部、省屬單位,如需接收安置復員士官、城鎮退役義務兵的,須在完成省下達的安置計劃任務后與市安置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各有關安置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責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認真負責地做好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有安置任務的單位均須在10月中旬前完成接收安置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