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近幾年來,我市建筑業得到持續快速發展,企業規模日漸壯大,市場份額日益提高,經濟總量不斷增長,建筑業已成長為我市的支柱產業、富民產業、優勢產業和形象產業,對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推動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當前,我市建筑業除諸多外部因素影響外,整體效益、施工領域、資本經營、人力資源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困難和薄弱環節。為加快全市建筑業更好更快地發展,打造全國一流建筑強市,現就做優做強我市建筑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全面優化經營機制,加快推進科技創新,著力營造良好環境,努力實現建筑業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進一步鞏固和發揮建筑業在全市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支柱產業作用,合力鑄造新時期“南通鐵軍”品牌,傾力打造全國一流建筑強市,努力實現全市建筑業的新跨越。
(二)目標任務:到2010年,全市建筑業產業規模大幅擴張,總產值力爭達到2000億元,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年均增長16%以上,建筑業增加值突破400億元;產業集中度明顯提高,全市超400億元縣(市)2個,超100億元企業達到10家,其中超200億元企業2~3家;外向開拓水平穩步提升,完成境外工程承包營業額10億美元;資本運作能力不斷增強,爭取兩家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全行業多元經濟產值占總產值30%以上,科技進步對產業發展的貢獻份額達到30%;品牌優勢進一步鞏固,年創魯班獎(國優工程獎)2項,省級以上優質工程150項。
二、積極培育發展優勢建筑企業
(三)引導有實力的企業按市場定位做大做強,培育、扶持有條件的一級、二級資質企業晉升為特級和一級資質企業,爭取有更多的南通企業進入全國500強和中國承包商60強,且序位不斷前移,力爭3~4家躋身全球最大225家國際承包商行列。充分發揮特級資質和一級資質企業的示范作用和規模效應,帶動全市建筑業的全面發展。鼓勵建筑企業積極提高綜合實力,對進入江蘇省和南通市綜合實力20強的企業,在市場準入、金融授信等方面予以優先推介和扶持。
(四)支持建筑業企業擴大投融資能力,有重點的選擇效益好、實力強的優勢企業進行上市輔導,提升資本集聚能力。
(五)大力推進企業通過改組、聯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提升資質等級。凡資質上升為專業化施工一級和工程總承包特級的企業,在評優評獎時予以優先考慮。
(六)優化產業結構,有效控制低等級總承包資質企業的數量,促進企業開展多元化經營,圍繞產業鏈前升后延和橫向拓展經營領域,積極推動經營特色明顯、市場前景廣闊的專業施工企業進一步做專做精。對取得一級資質以上的鋼結構、設備安裝、裝飾裝璜、玻璃幕墻、市政路橋等專業施工企業,在資金需求、設備添置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每年組織開展專業施工企業競賽活動,對優勝企業進行表彰獎勵。
三、加大開拓建筑市場推動力度
(七)有計劃、有選擇的在重點市場、新興市場組織召開懇談會,進行優勢企業推介活動,進一步提升南通建筑鐵軍形象,擴大市場覆蓋面和占有率。
(八)大力發展規模市場,對在2006年基礎上新增1個萬人以上或2個年產值超15億元市場的縣(市)區,授予“南通建筑業經營開拓先進縣(市)區”稱號;對在2006年基礎上新增1個3000人以上或2個年產值超5億元市場的企業,政策傾斜,優先推介。
(九)積極拓展境外市場,實施“走出去”戰略,努力擴大建筑外經份額。扶持一級以上總承包施工企業申報取得對外經營簽約權,支持企業申報國家對外承包工程保函風險專項資金。對在境外施工人數超5000人、完成營業額8000萬美元以上的縣(市)區及在境外施工人數超2000人、完成營業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市、縣(市)主管部門予以表彰獎勵,對企業主要經營人員授予“南通建筑鐵軍國際工程承包明星”稱號。
四、提高建筑業科技含量
(十)加大科技項目的組織程度,推進產學研聯合,扶持龍頭骨干企業實施各類科技項目及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對納入國家和省計劃的企業技術中心和科研開發項目,按規定給予稅費優惠。積極開發研究先進的適用技術,大力發展智能型、節約型、環保型建筑產品以及住宅工廠化生產,鼓勵企業建立企業系列工法,并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工法。對建筑業科技進步貢獻突出的人員授予南通建筑鐵軍“創新功臣”稱號。
(十一)建筑業的技術開發、科技創新、技術中心建設和技術裝備改造貸款項目,列入科技三項經費、技術改造貸款貼息使用范圍。市、縣(市)、區在安排科技三項經費、技術改造貼息補助資金用途時,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建筑業技術開發、科技創新、技術中心建設和技術裝備改造項目優先安排扶持資金。
(十二)支持企業實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對符合規定的技改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從企業技改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扣。建筑企業購置200萬元以上的大型專業機械設備的,根據企業稅收情況,由同級政府給予不超過設備投資額5%的貼息補助。鼓勵發展建筑機械設備租賃等服務企業,并按照市政府關于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規定予以政策優惠。
五、大力引進和培養人才
(十三)對建筑企業引進的碩士以上高級人才,可以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通委發〔2005〕1號)的規定予以相關政策優惠。企業為完成特定工程項目而聘請享受政府特殊津貼資深專家的,所支付的咨詢費、勞務費可直接進入成本。
(十四)鼓勵企業選送專業人才和高層管理人員到清華、同濟、東南大學等知名高等院校學習深造及組織出國、出境學習培訓,汲取經驗,開闊眼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積極在高校設立專門人才基金,培養和吸納高級人才。
(十五)支持企業加強職工職業技能培訓,企業可按工資總額的2%~2.5%提取職工教育經費,計入成本。積極協調重點勞務輸出地區開展建筑勞務合作,采取訂單培養等形式,有計劃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緩解我市建筑勞務工儲備不足、企業施工隊伍不穩等困難。
(十六)制定、完善有利于建筑業發展的職稱評定標準和方法,由企業根據自身需要自主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和職務等級,確立崗位責任和任職標準。擴大施工企業職稱聘任自主權,積極支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高級職稱。
六、優化建筑業加快發展的環境
(十七)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進一步優化建筑業經營環境。充分發揮建筑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抓緊組建建筑業商會,引導各建筑企業間加強溝通、協調和行業自律,避免同等資質企業在人才隊伍、工程承包等方面出現惡性競爭,促進企業間加強聯合與合作,形成南通建筑業“聯合艦隊”。
(十八)規范對建筑企業的稅收征管。建筑勞務分包企業的營業稅由總包企業按建筑業稅率代扣代繳;總包企業的營業稅按全部承包額扣除支付給分包企業的價款后的余額計算。建筑安裝企業離開工商登記注冊地或經營管理所在地到其他地區施工的,應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證明,其經營所得,由工商登記注冊地或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一并計征企業所得稅,施工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不重復征收。
(十九)對進入省、市建筑業綜合實力20強的企業,凡產值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以及人均利稅等指標達到全省年度先進水平以上的,其上繳地方稅收超過本地區平均增幅部分的50%~80%,可作為獎勵,由同級政府安排用于支持企業添置大型設備或引進高新技術。
(二十)建立防范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推進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施工企業履約擔保制度,建立工程款結算、協調、仲裁和清算的約束機制。建設、勞動等有關部門要嚴格規范建筑企業的用工行為,積極協助企業回收被拖欠工程款和解決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切實保護建筑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二十一)對建筑企業家、建筑行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以及被評為全國優秀建筑業企業和省市建筑業綜合實力20強企業的負責人,在推薦、評選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以及省、部級特貼專家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定期表彰獎勵南通建筑鐵軍“領軍人物”和“創業功臣”。
(二十二)大力扶持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對獲得魯班獎、國優工程獎的工程項目經理,授予南通建筑鐵軍“創優功臣”稱號,項目管理人員由同級政府給予獎勵;對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的項目經理,授予“市級優秀項目經理”稱號。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目標考核
(二十三)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建筑業的組織領導、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認真研究制訂建筑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扶持政策,積極支持建筑業改革發展。各地要切實落實建筑行業管理部門的職能、人員和資金,縣(市)行業主管部門日常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十四)“十一五”期間,各縣(市)、區要把建筑業總產值、增加值、產值利稅率以及規模企業、品牌效應、科技進步等列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確保所有縣(市)全部建成“江蘇省建筑強縣(市)”。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