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縣(市)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切實加強南通市共管海域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治理和消除各種事故隱患,保障漁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以及《南通市灘涂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和《市政府關于劃定啟東市和海門市、通州市和海門市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的通知》(通政發〔2007〕56號)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提高認識,明確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目標
(一)提高對加強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認識。為了解決海域權屬爭議和管理矛盾、調處生產單位及漁民之間的養殖糾紛和打架斗毆事件、合理開發利用海域資源,市政府明確,將腰沙、蔣家沙等有權屬爭議的海域作為南通市共管海域。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由在共管海域內開展漁業生產的單位或個人所在縣(市)歸口管理。多年來,相關縣(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實行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安全生產條件有所改善,安全生產狀況總體平穩,但由于基礎相對薄弱,事故隱患仍然存在。沿海各相關縣(市)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加強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管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常抓不懈。
(二)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目標。通過制定共管海域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共管海域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建立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管體系,促進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杜絕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建設全市養殖用海典范、安全生產典范和海監執法典范。
二、落實共管海域用海企業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三)依據“三化五覆蓋”標準整合用海企業。共管海域用海企業必須符合“三化五覆蓋”(指公司化生產、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管理”和“公司化運作、規模化經營全覆蓋,經營者財產和人身險全覆蓋,所有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全覆蓋,漁業安全生產設施和救生設施全覆蓋,對海上作業雇主、雇員包括家庭人員的安全宣傳全覆蓋)的標準,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用海面積達到15000畝或紫菜養殖面積達到1000畝或貝類養殖面積達到3000畝,依法領取《海域使用權證書》和《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
(四)依法落實用海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用海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必須認真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專職監管人員;制定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報告、監控和整治,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制定遇險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從業人員自救、互救能力;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培訓,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五)推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用海企業必須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儲存,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安全事故遇險救援和善后處理資金。風險抵押金賬戶金額不得少于30萬元。
(六)實行海上從業人員全員保險制度。海上從業人員必須參加意外傷害保險,遭受意外傷害的理賠金額不得低于20萬元。鼓勵用海企業為海上從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用海企業不得接受未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人員在其用海范圍內從事各種作業。
(七)建立全員培訓制度。所有海上從業人員必須參加海洋漁業安全生產技能培訓,用海企業不得接受未參加培訓、未領取《出海生產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在其用海范圍內從事各種作業。
(八)完善運載工具使用管理制度。用海企業使用的運載工具必須持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手續。禁止運載工具人貨混裝。下灘涂作業的運載工具必須配齊每人一件救生衣及通訊設備。漁業船舶按船檢規范配備各種設施。
(九)建立專職安全員制度。紫菜養殖每1000畝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貝類養殖每3000畝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灘涂作業的每個運載工具配備1名兼職安全員。安全員須經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十)加強共管海域出入通道的整治。共管海域出入通道所在地縣(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必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出入通道的通行安全。運載工具出入灘涂通道每500米設置1個路標,危險地段和事故易發地段設立救生浮筏和警示標志。漁業船舶出入通道必須設立航標。實施出入通道檢查登記制度。
(十一)配備作業區域安全救生設施。各用海企業必須設置救生浮筏(船),紫菜養殖每200~300畝、貝類養殖每1000~2000畝設置1只救生浮筏(船)并定期維護。
三、明確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二)市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職責。負責按照灘涂養殖“三化五覆蓋”要求制定共管海域用海標準,并對照用海標準受理用海申請;加強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督查,協調處理共管海域生產管理中的矛盾和問題,指導相關縣(市)做好共管海域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共管海域的屬性,做好科學養殖規劃,保護稀有種質資源。建立南通市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督查小組,由市海洋與漁業局牽頭,市安監、農機、公安、邊防等部門參加,督查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對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的督查,協調和協助相關縣(市)加強共管海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共管海域安全生產情況,對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相關縣(市)落實整改措施。
(十三)縣(市)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職責。負責在共管海域生產的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單位和業主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按照共管海域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推進“三化五覆蓋”工作,經常對在共管海域生產的本行政區域內生產企業和業主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保證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加強對養殖漁船、運載工具的監督管理,堅決取締違反規定的運載工具;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落實到生產企業和業主;制定安全救援措施,配備應急救援設備;整治安全生產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用海企業,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取消其用海資格;指導養殖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督促用海企業落實從業人員人身保險。
四、加強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考核
(十四)建立共管海域安全生產監管考核機制。把共管海域安全生產情況列為相關縣(市)政府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加強考核。共管海域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的50%用于所在縣(市)漁業資源增殖保護項目上。共管海域使用金的50%專項用于安全管理等考核獎勵。市政府將共管海域生產管理工作納入全市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考核內容。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