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政府同意市外經貿局、財政局《關于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若干措施》,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七年十一月三日
關于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若干措施
(市外經貿局、財政局 2007年9月)
為了順應國家出口退稅和加工貿易政策調整,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優化對外貿易結構,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勵出口企業培育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的出口商品,創建國際知名品牌。引導企業積極申報“中國出口名牌”、“江蘇出口名牌”,對獲得出口品牌的企業按《南通市實施名牌戰略目標考核獎勵經費使用辦法》給予獎勵。
二、支持企業到國外注冊商標。凡在國(境)外注冊商標的,按注冊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項注冊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
三、優化出口市場結構。鼓勵企業深度開發日本、美國、歐盟市場,大力開拓新興國際市場。對參加我市鼓勵和確定的本年度重點國際展(博)覽會的企業,給予每個標準展位50%的補助費用,最高補助1.5萬元;超過一個標準展位的,最高增加1萬元補助;最多補助不超過2個展位。其中,參加港、澳、臺地區的展(博)覽會,按不高于上述標準的60%給予補助。
四、鼓勵企業參加各類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對企業首次獲得質量體系、環境體系、社會責任、產品認證等各種國際認證的,按其認證費用的50%給予補助,但每項認證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人民幣。
五、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各種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應訴。對企業參加商務部、國家(省)各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統一組織的對進口國的進出口公平貿易案件應訴及復審過程中的費用,給予2萬元的應訴費用補助。企業單獨立案應訴、復審的案件,補助律師費的50%,最高補助10萬元人民幣。
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投資設立貿易公司、代表處,建立企業跨國營銷網絡。對經外經貿部門批準,在境外注冊設立貿易公司或代表處并實際運營的中方投資者,給予1萬元人民幣的開辦費用補助。
七、加強外貿服務體系建設。鼓勵設立外貿中介服務機構,強化對中小企業經營外貿業務、開拓國際市場的服務,提高我市對外貿易服務水平。對全市和行業外貿公共服務信息平臺給予最高2萬元人民幣的資助。
八、市政府設立南通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專項資金。凡在市區注冊登記,且出口統計和納稅均在市區、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均可以申報享受本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但享受過商務部、省級同類項目扶持資金的企業不再重復享受本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底前如實填寫《南通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專項資金使用申報表》,并附相關材料報市外經貿局、市財政局。各企業的申報材料由市外經貿局會同市財政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準。
南通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專項資金列入市級財政預算,實行專帳管理,專款專用。
本意見自2007年11月1日起執行。各縣(市)可以參照本意見出臺相應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