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有關單位:
為確保2007年度市級機關年終考核評比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07年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及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評比辦法〉的通知》(通辦發〔2007〕47號)的要求,經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現就做好2007年度市級機關年終考核評比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年終考核評比工作嚴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進一步突出考評重點,明確考評導向,完善考評辦法,增強考評實效。強化目標管理,突出爭先創優的考評;強化長效制度建設,突出日常督查考評。通過年終集中考評,科學評價部門爭先創優的成效和對南通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的大小。
二、考評對象
按照一級考評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通辦發〔2007〕47號文件明確的93個單位為2007年度市本級考評的對象。
三、考評內容及重點
(一)通辦發〔2007〕43號文件規定的部門職能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重點是市委、市政府明確的重點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二)通辦發〔2007〕47號文件明確的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完成情況,重點是爭創全省最佳辦事環境、創建和諧機關、加強處室建設、健全長效機制等方面的情況。
四、考評程序及辦法
根據通辦發〔2007〕47號文件規定,年終考評分五個環節進行。
(一)自查評估。
各單位對照年初確定的職能工作目標、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內容及機關作風建設大會、機關作風建設推進會的要求,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目標排序,逐條逐項進行自我總結、評估、打分,并報送有關材料。
部門年度考評工作目標(包括定性目標和定量目標)實施結果在蘇中、全省、全國領先的,以及部門在爭創全省最佳辦事環境中的創優、創新舉措和實例,由各部門預先舉證申報,填寫申報表。
部門職能目標爭先創優和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創優創新成果申報必須符合以下條件:部門年度目標工作舉措及成果與往年比較有新的創造和突破、產生重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目標實施結果在國內處于領先水平(指單項工作成果在國家部委辦局獲得表彰和獎勵),或在省內名列前4名,或在全省江北位居首位,或在省內比較位次前移3位以上(以權威部門統計報表為準),或在省以上工作會議上作專題交流(不包括全面綜合性工作材料),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所屬部門的表彰獎勵,或從發展大局著想善于變通,積極、主動、創新服務,在推進全市重點工作、重點工程、重點項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明顯成效。
工作目標實績在全省江北、省內及全國的位次,以上級部門文件和統計部門核定的統計報表為認定依據。其中,具有審批、執法、服務等職能的部門需提交省內其它兄弟城市的相關指標體系,以此來衡量創建全省最佳辦事環境活動的成效。工作舉措及成果在省以上工作會議上作專題交流的,以會議通知及會議交流材料為依據。受到國家、省及所屬部門表彰獎勵的,以獲獎通知、證書、獎牌或獎杯為依據。對被考核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缺少有力依據的證明材料,一律不予采納;對工作未獲獎或不評獎,但爭先創優成效確實明顯的,在認真研究、客觀分析、集體討論的基礎上,充分尊重、盡量采納部門的工作成果;對經核查證實被考評部門有弄虛作假、虛報瞞報行為的,進行嚴肅處理,被考評部門在該項目上的考核一律不得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取消評先資格。
各參評單位上報材料,要堅持實事求是、簡明扼要、準確規范、厲行節約,切忌搞繁雜的材料堆砌和奢華的包裝。爭先創優成果與各子目標一一對應,每項成果只需一個最具說服力的材料佐證即可。每個部門目標完成情況報告書原則上不超過1萬字。這方面的情況也將作為考評單位作風建設的一個依據。
認定部門所獲表彰獎勵的時間跨度,從去年目標責任制考評材料申報結束時(2007年1月18日)開始,截止2008年1月18日。
(二)集中考評。
年終集中考評工作由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綜合辦公室會同目標辦、作風辦和督查辦具體組織實施。綜合辦牽頭組織考評工作,按照考評文件,把握考評原則,履行考評程序,嚴格考評紀律。目標辦具體負責職能目標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作風辦具體負責共性目標和社會評議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督查辦具體負責對考評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和考評結果的咨詢答復。集中考評時組成審核組,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并吸收統計、審計等有關職能部門的同志參與,對參評單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爭先創優創新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嚴格的審核認定。組成考核組,負責對部門職能目標、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實施情況綜合評定打分。考評打分采取集中封閉的方式進行,評分的標準、原則及辦法,按照通辦發〔2007〕47號文件規定執行。組成監督組,對年終集中考評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負責年度考評中舉報投訴的查處及考核、審核結果復核工作。從事考核工作的人員及被考評部門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影響考評和社會評議的公正性,一經發現,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當事人的責任。
(三)匯總日常考核結果。
按照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2007年度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及目標責任制管理日常考核實施辦法》(領導小組〔2007〕7號)的規定,對日常督查考核中查實的問題集中扣分,匯總統計。
(四)市領導評鑒。
部門自查評估后,集中考評前,由市領導對所有參評部門進行綜合評鑒。
(五)社會評議。
按照通辦發〔2007〕47號文件規定執行,由作風辦另行通知并組織實施。
五、考評的時間及部署
(一)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18日,為部門自查評估階段。參加考核評議的93個單位自查、總結、評估全年職能工作目標和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完成情況,于2008年1月18日前向綜合考評工作組報送5份考核材料:1.《2007年度市級機關部門職能工作目標考評表》。2.《2007年度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考評表》,一式8份)。3.《2007年度市級機關部門職能工作和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完成情況報告書(工作總結)》。4.《2007年度市級機關職能目標“爭先創優”成果申報表》。5.《2007年度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創優創新”成果申報表》。
材料報送地點:市行政中心市委辦公樓308室;聯系人:楊萬平(85098016、13962838478),朱興盛(85215121、13862996188),劉愛中(85098633、13506299000)。上述材料均須附盤報送電子文本。
(二)2008年1月15日左右,組織社會評議,2008年1月25日前匯總統計社會評議結果。
(三)2008年1月16日前,市領導綜合評鑒。
(四)2008年1月20日前,完成日常考核。
(五)2008年1月22日左右,進行集中封閉考評。
(六)2008年1月24日左右,集中匯總統計考評結果,初定部門考評等次。
(七)2008年1月26左右,召開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考評結果匯報。
(八)2008年1月28日左右,召開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審核考評結果,并對最佳辦事單位、先進單位和先進處室候選單位進行公示。
(九)2008年2月4日前后,組織考察小組,結合公示情況,對最佳辦事單位候選單位進行考察。
(十)按年初文件規定,將年終考評結果及社會評議意見分別向參評部門反饋。
(十一)2008年春節前(2月7日),核發2007年度機關作風建設和目標責任制考評獎金。
(十二)2008年3月上旬,召開總結表彰動員大會。
六、關于市級機關部門內設處室、公務員、直屬單位和委托考評單位的考評問題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加強處室建設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機關內部管理,組織對機關全員實施嚴格的內部日常考評,合理拉開獎金檔次。
組織評選市級機關先進處室。1.評選范圍。先進處室的評選在參加2007年度市級機關綜合考評工作的93個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直屬處室中進行。2.評選條件。緊緊圍繞爭創全省最佳辦事環境的總體目標,對照各部門(單位)年初處室作風建設計劃中確定的評選條件與標準進行。3.評選辦法。主要分以下幾個環節進行:一是部門組織自查考評推薦。先進處室評選工作主要由各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各部門(單位)對照評選條件,組織處室對今年來爭創先進處室工作進行自查,并實施嚴格的內部考核評選。在此基礎上,經黨組(黨委)集體研究,于2008年1月30日前,向作風建設辦公室(市委市級機關工委)推薦上報1個處室參加2007年度市級機關先進處室評選。二是征求意見。由作風建設辦公室牽頭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室不得評為先進處室:有一項重點工作目標未完成,或兩項業務工作目標未完成的;處室存在突出問題或出現違紀違法問題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處理上訪、處理法輪功、處理突發事件、安全生產、國家安全保密等工作上出現嚴重失職的;因工作失誤被上級通報批評,被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受到有效投訴或在明查暗訪中被通報批評的;處室人員存在搞違章搭建、欠繳物業費等社區反映強烈問題的,一經否定,不再組織另行申報。三是領導小組討論確定。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討論確定2007年度市級機關先進處室名單,進行公示后由領導小組發文通報表彰。
先進處室考評結束后,各單位應立即組織對機關公務人員的考評,考評結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
市級機關部門的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其他下屬單位由各部門自行組織考評。受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委托,未列入市本級考核的民主黨派機關由市委統戰部實施考評,市政府駐外辦事處及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由市政府辦公室實施考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由市房管局實施考評。各考核單位根據今年機關作風建設的部署,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考評,并及時向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反饋考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