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各直屬單位:
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評選2005~2006年度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實施方案》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評選2005~2006年度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實施方案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市委十屆二次全體會議關于建設社會和諧新南通的決定精神,深化全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和各項群眾性和諧創建活動,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根據市文明委統一部署,決定開展2005~2006年度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評選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評選范圍及條件
(一)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是市委、市政府分別授予行業(系統)、社區、村鎮(鄉)和基層單位三個文明建設的綜合性榮譽稱號。凡2005~2006年度積極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達到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標準的,均可申報參評。
1.南通市文明行業評選:評選年度內已經開展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的所有行業(系統),即建設、公安、衛生、交通、郵政、電信、供電、旅游、工商、人行、中行、建行、工行、江蘇銀行、交行、農行、文化、國稅、地稅、氣象、質監、法院、供銷、海關、檢驗檢疫、民航、房管、環保、物價、藥監、司法、國土、審計、人壽保險、人民保險、水利、煙草、移動、聯通、港務等。南通市文明行業評選分縣(市)區行業和市行業兩個類別進行,首先以縣(市)區行業為單位申報參評,然后根據縣(市)區初評推薦的情況,市行業再確定是否申報參評。由若干子行業構成的行業,其子行業也可申報參評。但無論以什么主體參評,申報單位都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下屬窗口單位或執法單位,構成一個行業。以縣(市)區為單位申報南通市文明行業的,原則上應是縣(市)區文明行業。以市行業為單位申報南通市文明行業的,其縣(市)區行業被推薦為本次南通市文明行業的比例應高于80%,或其縣(市)區單位(不構成行業的)被推薦為本次南通市文明單位的比例高于80%。南通市文明行業的具體標準、條件詳見《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南通市文明行業創建管理辦法〉的通知》(通辦發〔2002〕50號)。
2.南通市文明社區評選:有明確的文明社區創建規劃,扎實推進創建工作,并基本達到南通市文明社區標準的社區。申報南通市文明社區的,原則上應是縣(市)區文明社區。南通市文明社區的具體標準、條件詳見市文明委《關于在全市開展創建文明社區工作的實施意見》(通文明委〔2001〕5號)。
3.南通市文明村鎮評選:有明確的文明村鎮(鄉)創建規劃,扎實推進創建工作,并基本達到南通市文明村鎮標準的村和鄉、鎮。近年由村改為社區的,仍參加文明村評選;由鄉鎮改為街道的,仍參加文明鄉鎮評選。申報南通市文明村鎮的,原則上應是縣(市)區文明村鎮。南通市文明村鎮的具體標準、條件詳見《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南通市文明村鎮創建管理辦法〉的通知》(通辦發〔2002〕51號)。
4.南通市文明單位評選:全市縣處級(含縣處級)以下的黨政機關(不含村、鎮、社區居委會)、人民團體;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建有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或中國工會基層組織的各類所有制形式的企事業單位;部、省屬駐通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駐通部隊。縣(市)區所屬單位申報南通市文明單位的,原則上應是最近連續兩個評選年度的縣(市)區文明單位。市級機關申報南通市文明單位的,原則上應是在2005年度和2006年度市級機關職能目標、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考核中取得較好成績的單位。申報文明行業的市、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單位)不再參加文明單位評選。鑒于社區居委會已納入文明社區創評范圍,因此,除情況比較特殊的村改社區外,社區居委會不再參加文明單位評選。南通市文明單位的具體標準、條件詳見《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評選1997-1998年度南通市文明單位實施方案的通知》(通辦發〔1998〕84號)。
(二)在評選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參評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
1.領導班子成員嚴重違法亂紀,造成不良影響的;
2.因人為因素造成嚴重經濟虧損或主要業務工作考核指標不達標,以及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3.發生嚴重經濟案件、較大治安及刑事案件,在當地影響較大的;
4.至今仍有頑固信奉“法輪功”等邪教,進行違法活動的人員,社區、村鎮、單位控制或幫教不力的;
5.行風評議中,綜合滿意度低于85分的(適用于行業);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計劃生育不達標的;
7.出現嚴重越級集訪且處理不力的;
8.在保護國土資源、生態環境,開展文明社區結對共建、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義務獻血活動,制止封建迷信活動,根據中央、省、市委文件要求征訂重點黨報黨刊等方面,因人為因素不達標的;
9.未認真履行創建文明城市及“五城同創”相關職責的;
10.出現與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稱號不相符的其他事件與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市文明委作出否決的。
二、評選程序
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評選按照申報、公示、推薦、考核、審批等程序進行。
(一)申報、公示、推薦階段(各縣〈市〉區5月30日前,市直6月5日前集中報送至市文明辦)
1.符合申報范圍的行業、社區、村鎮、單位,對照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標準和條件進行自查,認為基本達標的,可向市文明委申報參評。縣(市)區行業申報參評的,申報材料由縣(市)區文明辦集中報送市文明辦;符合條件的市行業申報參評南通市文明行業的,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市文明辦。申報文明社區和文明村鎮的,申報材料由所在縣(市)區文明辦集中報送市文明辦。申報文明單位的申報材料,縣(市)區的單位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由所在縣(市)區文明辦集中報送市文明辦;市級機關及在通高校分別經由市級機關工委、市委教育工委集中報送市文明辦;市各系統直屬基層單位按行政隸屬關系由市主管部門集中報送市文明辦,其中駐區的基層單位由各區文明辦集中報送市文明辦;駐通單位、部隊及其他單位直接報送市文明辦。申報材料應包括申請參評報告和申報審批表,申報審批表要按要求填寫清楚,單位名稱一律用全稱并加蓋公章。
2.自申報之日起,申報文明行業的在主管部門和各基層單位對外醒目位置,申報文明社區的在社區居委會對外醒目位置,申報文明村鎮的在村委會或鄉鎮政府辦公地點對外醒目位置,申報文明單位的在本單位對外醒目位置,按市里統一內容和要求進行申報公示,接受社會評議監督。公示時間至少為2個月。
3.各縣(市)區文明委負責對轄區內參評行業、社區、村鎮、單位進行初審核查,經縣(市)區文明委會議審議并報經同級黨委、政府同意后,以縣(市)區文明委名義向市文明委書面推薦通過初評的名單,并注明推薦序號。負責集中報送文明單位申報材料的市有關部門負責對所報參評單位的初審核查,經部門黨組(黨委)會議審定后,以正式文件向市文明委推薦通過初評的名單,并注明推薦序號。
(二)市集中公示、考核階段(7月30日前)
市文明辦在初步審核后,將四項評選的初評名單送市各相關部門審核,并集中在《南通日報》上公示,接受社會評議監督。同時,市文明辦組織市有關部門進行綜合考核。主要方式有:1.聽取創建工作和自查情況匯報,查閱創建工作臺帳;2.通過隨機抽查和暗訪等形式,檢查創建現場;3.召開有關座談會或個別了解情況,廣泛聽取意見;4.以縣(市)區行業為單位申報南通市文明行業的,聽取市主管部門的意見。市行業申報的,由市文明委發函征求省主管部門的意見;5.市城調隊調查有關申報參評行業的服務滿意度。
(三)匯總審批階段(10月30日前)
市文明辦匯總初審核查、市有關部門審核、檢查考核和社會評議監督等情況,提出推薦名單,報市文明委審議和市委、市政府批準命名。
三、工作要求
(一)評選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是推進精神文明創建與和諧創建工作的重要環節,對于動員廣大干部群眾更加廣泛深入地參與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縣(市)區、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切實抓好評選工作的各個環節,堅持標準,規范程序,嚴格把關,確保南通市文明行業、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先進性和示范性。
(二)要堅持以評促創,使精神文明創建與和諧創建工作更好地為全市工作大局服務。要適應形勢發展,拓寬評選工作視野,尤其是要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在文明單位中的比例,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文明建設,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的共同發展。各地、各部門要把群眾關注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作為考核、檢查的重點,評選中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要通過評選,促進一些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推動創建工作的不斷深入。
(三)要廉潔自律,規范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評選考核工作不得影響基層的正常生產和工作,嚴禁贈送和收受禮品、紀念品,考核人員嚴禁在被考核單位用餐。所有申報單位均要堅持“以人為本,重在建設”的方針,不斷提高創建工作水平。所有申報材料均要客觀真實,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參評資格。
各行業、社區、村鎮、單位在執行本《通知》過程中,如遇有關精神把握不準的情況,請及時與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85098569、8521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