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委發〔2006〕12號
為貫徹實施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落實《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蘇發〔2006〕13號)精神,切實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全力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充分發揮自主創新對南通全面騰飛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實現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現作如下決定:
一、把自主創新作為南通未來發展的主導戰略,努力建設創新型城市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是南通實現經濟社會全面騰飛的必然選擇。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技創新已成為地區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主導力量,成為綜合實力競爭的決定性因素。我市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決勝期,經濟發展面臨著日益嚴峻的資源、環境、市場制約,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科技進步的支撐,需要自主創新的推動。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是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掌握發展主動權的內在要求,是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緩解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制約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推進“兩個率先”實現富民強市的重要支撐。南通建設創新型城市,必須緊密結合以現代制造業為主體的產業定位和以長三角中心城市為特征的功能定位,必須緊密結合南通改革開放穩步推進、綜合競爭力不斷增強、科教人文基礎深厚等實際,必須緊緊抓住大橋開通、沿江沿海開發的新一輪發展機遇,立足現有基礎,發揮優勢和潛力,著力解決制約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的主要矛盾和問題,積極整合各種創新資源,不斷提升產業競爭力和城市綜合功能。全市上下必須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重大意義,真正把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發展模式轉型、促進南通新一輪發展的重大舉措,作為引領和支撐南通未來發展的主導戰略。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圍繞富民強市、“兩個率先”的奮斗目標,繼續實施科教興市戰略,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作為主線,把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作為重要著力點,把產學研結合作為主要途徑,把推動科技創業作為主要抓手,優化創新環境,培育創新主體,完善創新體系,培養創新人才,打造創新品牌,增強創新活力,全面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爭當全省江北自主創新的排頭兵,在全省率先跨入創新型城市的行列。
“十一五”期間,是為南通建成創新型城市奠定堅實基礎的關鍵時期。全市科技進步與創新的主要目標是:實施科技創新“五大工程”(高新技術產業超千億工程、自主創新能力提升“121”工程、產學研合作“百千萬”工程、知識產權“315”工程、建設新農村科技先導工程),全社會研究與開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提高到2%,工業、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分別達到50%和60%左右,高新技術產業產值每年增速達30%以上,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的比重每年遞增1.2個百分點,“十一五”期末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的比重達到25%左右,專利總量名列江北第一,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在優勢產業領域形成一批自主核心技術,在社會發展領域突破一批關鍵技術,科技創新環境條件明顯改善,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良性互動、開放配置、運行高效、富有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到2015年基本建成具有一定實力的創新型城市。
二、強化企業自主創新的主體地位,建立完善區域創新體系
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營造良好的體制和政策環境,引導企業健全技術創新機制,促進企業真正成為研發投入的主體、創新活動的主體和成果應用的主體。把技術創新能力作為激勵企業的重要指標,把技術要素參與分配作為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依靠科技創新做大做強一批規模型企業,做強做精一批民營科技型企業。鼓勵支持一批民營企業,充分利用科技資源及創新成果,解決企業競爭中的技術難題,使其成為提升我市產業結構層次,加快發展模式轉型的生力軍,成為全市民營企業自主創新尤其是原始創新的領頭羊。鼓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政府科技經費要重點支持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超過5%的高新技術企業和超過3%的規模企業。鼓勵企業開展科研攻關、新品開發、成果轉化等科技活動,扶持和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培育一批創新型企業群體。
加強科技合作,拓寬自主創新渠道。要創新合作機制,擴大合作領域,拓展合作范圍,深化合作內涵,以更大的力度吸引高科技成果到我市進行轉化。支持我市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積極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大力加強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國防科工委系統的深層次合作,吸引來通創辦各種形式的創新載體。加強與國內大院大所的合作,吸引863、973等重大項目到南通落戶和產業化。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自主創新合作,主動接受上海、南京和杭州的科技輻射。支持在通高校、科研機構的發展,充分釋放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創新能量,發揮其在自主創新中的源頭作用。
加強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依托政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行業組織等多元投入,以市場化運作模式,在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領域,加快建設面向社會特別是面向廣大中小企業、中小科研機構和創新創業型人才的資源共享的技術創新平臺。重點在企業建設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博士后工作站、高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機構,為科技創新成果的研發、轉化和知識流動、技術轉移提供有效載體。依托特色產業基地和行業,建設技術質量檢測公共服務平臺,依托科技情報機構、高等院校和圖書館,建設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為全社會的科技創新提供公共技術服務。
加強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通過政府推動和市場調節,培育一批服務專業化、發展規模化、運行規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造就一支較高專業素質的科技中介服務隊伍,逐步形成開放協作、功能完備、高效運行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重點加強研發服務、技術開發、技術交易、技術評估與咨詢、知識產權服務等科技中介機構建設,促進技術和知識的有效流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堅持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的發展方向,大力興辦產權多元、具有市場主體地位的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形成合理分工、相互銜接、服務社會、共同發展的格局。
三、發揮產業集聚優勢,打造創新型產業高地
加強主導產業技術集成,推進特色產業基地建設。重點發展電子信息、光機電一體化、新材料、生物與現代醫藥、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高新技術產業。重點推進新型船舶修造及配套、新能源、軟件、通信器材及設備、高效節能機電設備、化工新材料、電子醫療設備、汽車零配件、電子基礎元器件及材料、生物醫藥等10大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的發展。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和引導作用,建立重大戰略產品、產業的政府協調機制,推進實施一批重大戰略產品計劃和重大科技專項,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產品。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產業競爭力為目標,支持一批先導性和產業鏈長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形成若干在國內舉足輕重、在國際有影響力的產業群,占領若干產業制高點。引導支持民營資本和技術人員積極創辦高新技術企業,鼓勵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傳統產業的大中型企業升級為高新技術企業,鼓勵外商投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
加快各類科技園區建設。堅持政府引導、企業經營、市場運作、多元投資的科技孵化器發展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創辦各種類型、各具特色的科技孵化器,形成綜合性與專業性、公益性與盈利性相結合,競相發展、功能互補、信息共享的開放型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完善高新技術創業中心、軟件園等重點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功能,形成一中心多園區的格局,努力爭取早日建成國家級創業中心。加快科技創業社區建設,打造功能完善配套的南通科技研發、創新、孵化的核心區。
加強農業科技創新。以優化結構、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增效為目的,以實施種子優化工程為主要抓手,大力引進、消化、吸收培育有利于發展都市農業、外向型農業的動植物新品種;積極研究并系列開發農業生物技術、信息技術、動植物病蟲害防治技術、農業機械化技術、農業產品貯藏深加工技術、海洋資源開發技術等,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植物品種,擴大優質高效農產品的規模,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促進社會事業領域自主創新。按照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實施社會事業科技發展計劃,突出重點地加快工業生活廢水廢氣處理、農業污染防治技術的研究開發,以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重點突出加強公共衛生、社會保障、公共安全、城市建設、防災減災等社會領域的高新技術創新研究與應用,為建設“和諧南通”、 “平安南通”、“生態南通”、最適宜居住與創業城市提供技術支撐。
四、發揮對外開放優勢,大力推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大力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更加注重在引進外資的同時引進先進技術,有選擇、高起點承接國際產業特別是產業鏈高端環節的轉移,加強重點產業領域主導技術、關鍵技術、基礎技術和成套技術裝備的引進。通過合作研發設計、聯合承包工程、配套協作制造等方式,積極承接外資企業的技術外溢。高起點引進技術裝備,防止盲目引進和低水平重復引進。
積極開展消化吸收再創新。在高度重視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的同時,大力開展對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把消化吸收再創新作為技術引進的重要目標,加強對引進技術裝備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質量控制、檢測方法、安全環保措施等方面的消化吸收,在此基礎上進行改進、集成和提升的再創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支持引進單位和制造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相互協作,有計劃地組織產學研三方面科技力量,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聯合攻關。確需引進的重大技術裝備,有關企業必須制定消化吸收及再創新方案,明確計劃、目標和進度。對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的先進裝備和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充分發揮各級各類開發區在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推進研發活動的國際化。抓住發達國家部分產業研發環節向外轉移的機遇,大力吸引外資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在我市設立研發機構,積極推動外資企業研發活動本土化。支持我市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以中外合資合作形式興辦研發機構,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設立研發機構。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研發,支持科技人員參與國際研發交流和外資企業研發設計,通過提高我方在國際性技術研發活動中的參與度,有效增強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五、發揮人才第一資源作用,大力推動科技創業,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充分發揮現有各級各類科技人員的作用,強化創新型人才引進和培養,不斷優化創新人才的發展環境。圍繞建立南通人才特區的總體目標,制定、完善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進優惠政策。強化科技創新企業、博士后流動站、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人才載體建設,鼓勵各類自主創新機構、企業面向海內外招聘高層次、復合型創新人才,尤其是自主創新領軍型人才。大力實施“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百千萬人才培訓工程”、“產業人才開發配置工程”、“技能振興行動”,培養一批科技創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自主創新意識強的企業家。加大對創新人才引進、培養的資助力度,鼓勵科技人員向企業流動,向產業集聚。建立開放、流動、競爭的用人機制,促進全社會科技人才的聰明才智得到充分發揮。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進科技要素參與分配,引導和支持企業吸引、穩定和培養優秀人才。建立以業績和能力為重點的自主創新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加大科技創新獎勵力度,重獎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
鼓勵多種形式的科技創業。推動科技創業,實現人才、技術與資本、市場的有效對接,促進創新成果盡快轉化為爆發式增長的先進生產力,是南通推動科技創新的當務之急和主要抓手。大力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積極支持科技人員、科研機構和企業家利用創新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鼓勵高校、科研機構擁有創新成果的科技人員和科研團隊,以兼職或離崗等方式,走出來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或與企業家合作創辦科技型企業,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市外科研團隊和科技人員攜帶創新成果來南通科技創業,支持在校大學生、研究生自主創業,加快培養一大批高層次的科技企業家。鼓勵各類科技人員以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技術服務、項目承包等多種形式轉化創新成果、參與科技創業。保護科技創業人員的合法收益,完善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解除科技創業人員的后顧之憂。
六、營造富有活力的創新創業環境,為建設創新型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協調整合各類創新資源,調整完善各項科技獎勵政策,及時研究解決自主創新中的重大問題。完善市科教興市領導小組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其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中的組織協調作用。各縣(市)區要調整充實科技管理力量,確保推進自主創新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重在制度、機制、體制等方面不斷進行管理創新,從各行各業各個領域各個層次全面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
制定和落實支持政策。用足用好國家、省推進自主創新的各項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從財政、稅收、金融、政府采購等方面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形成激勵自主創新的政策體系。加大政府對自主創新的投入。確保科技經費增長幅度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幅。實施扶持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建立財政性資金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制度以及政府首購政策和訂購制度。積極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
發展多元化的創業投資業。加大財政對風險投資的引導力度,建立科技風險投資機制,發展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創業投資。建立和完善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的信用擔保體系。依法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扶持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信用擔保企業發展。鼓勵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加強對創新型企業的金融服務支持。
加強知識產權創造、應用和保護。將創造和應用知識產權作為自主創新的重要目標,制定激勵政策,鼓勵發明創造。推動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強知識產權的應用和管理,提高利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治環境。支持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
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加強統籌協調,調整優化科技經費使用結構,充分發揮科技計劃項目與財政科技經費的導向作用。改革完善科技項目立項制度,建立科學公正的科技評估制度。加強重大科技項目的主動設計和聯合攻關,推行和完善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招投標制。加強科技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和績效評價,實行科技項目廉政準入制和重大項目監理制,強化中期評估和驗收考評,努力提高科技經費的使用績效,建立面向結果的追蹤問效機制。改革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提高科技投入與產出比,探索建立科技持續創新發展的新機制。
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把促進自主創新和人才培養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體系。不斷完善市黨政領導科技進步與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把自主創新作為黨政考核的主要內容。加強對自主創新政策、目標和任務落實情況的評價和督查工作,定期分析和評價政策措施的執行效果,并責成相關部門和地區及時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建立我市重點工業企業的科技創新考核評估體系,對企業的投入和產出、自主知識產權擁有量、知名品牌的創建、人才引進和培養等方面進行評估。把各相關部門推進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主要工作納入市級機關目標管理體制,列入年度考核。形成齊抓共管、整體聯動、共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大力培育創新文化。大力弘揚“包容會通,敢為人先”的南通精神和“三創精神”,大力倡導“敢于冒險、勇于創新、寬容失敗、追求卓越、開放包容、崇尚競爭、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創業風尚,營造勇于創新、尊重創新和激勵創新的文化氛圍,大力培育企業家精神、團隊精神、合作精神,大力宣傳創新創業先進典型,大力加強科學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學素質,大力開展創新創業教育,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鼓勵,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煥發人人講創新的精神風貌,營造全社會重視創新的良好環境,把南通建設成為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創新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