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辦發〔2006〕17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確保全市農村工作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真正落到實處,市委、市政府決定對2006年全市農村工作主要目標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圍繞“民富、村美、風氣好”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點工作,開展目標考核,激勵爭先進位,全面提高各級黨委、政府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三農”工作的能力,努力實現農民收入的較快增長和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二、考核內容
全市農村工作主要目標考核包括項目農業考核、單項工作考核、綜合目標考核三類。項目農業考核主要對各縣(市)區實施的農業園區(高效農業種養項目)和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項目)進行集中考評。單項工作考核主要就財政支農投入、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勞動力轉移等11個方面進行考核,評選出單項工作中的先進典型。綜合目標考核從主要經濟指標、“百千”工程、財政投入、高效農業規模化、執行農村政策等12個方面,對各縣(市)區農村經濟工作進行總體評價。具體考核指標、考核方法和負責考評部門見附件。
三、表彰獎勵
項目農業考核以縣(市)區為單位,對項目投資總量進行考核,分別評出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縣〈市〉和區各1個),組織獎若干個。獲獎的縣(市)區,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并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獲獎單位進行獎勵。
單項工作考核由相關部門負責實施,評出:財政支農投入先進單位、“十佳”帶動型農業龍頭企業、“十佳”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十佳”鄉鎮、外向型農業“十佳”鄉鎮、綠化造林“十佳”鄉鎮、水利建設“十佳”鄉鎮、耕地保護“十佳”鄉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佳”鄉鎮、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農業綜合開發“十佳”項目區等11個方面的先進,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
綜合目標考核以縣(市)區為單位采用百分制,由市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進行考評,評出縣(市)區綜合考評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1個,創新獎若干個,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
四、組織領導
全市農村工作主要目標考核活動,在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市農辦具體承擔考評的綜合協調工作。各考評職能部門對所分工負責的考評項目,要按季進行統計、檢查、分析,并于次季度首月的5日前,將上季度有關情況報送市農辦匯總。要建立嚴格的核查制度。各縣(市)區要對基層的上報數據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準確無誤。要通過開展考評工作,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工作作風,把各級干部的注意力和工作著力點引導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上來,引導到促進農民增收的工作重點上來。
附件:1.2006年南通市項目農業考核辦法
2.2006年南通市農村工作單項考核表
3.2006年南通市農村工作綜合目標考核表
附件1:
2006年南通市項目農業考核辦法
一、指導思想
圍繞實施“農民收入倍增工程”這一主線,扎實推進項目農業建設,以項目農業推動我市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提高高效農業規模化水平,大力促進農民增收。充分發揮項目農業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按照整合資源、集聚要素、發揮優勢、放大效應的要求,把發展農業園區(高效農業種養項目)和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項目)作為項目農業建設重點,著力擴大設施農業規模,突出龍頭帶動作用,密切利益聯結機制,加快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促進全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目標實現。
二、考核要求
列入市級考核的項目必須具有以下幾個條件:
(一)投資時限清楚。列入市考核項目必須是于2005年12月16日至2006年12月15日期間利用民間資本、工商資本和外商資本及各級財政資金投資農業領域,形成的農業園區(種植、養殖項目)和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及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
(二)建設主體明確。列入考核的項目必須具備明確的建設主體和獨立的法人資格。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等主體組織推進、農戶分別生產經營形成的連片設施農業園區,可列入考核。
(三)項目規模較大。列入市級考核的項目農業必須具有較大的投資規模,具體要求為:投資規模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農業園區和投資規模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龍頭企業。投資額未達到上述規模的項目由各縣(市)區自行考核。在考核分值安排上,大項目分值占比80%,各縣(市)區自行考核項目分值占比20%。
(四)聯結帶動有效。列入市級考核范圍的項目,必須對本市范圍(指南通行政轄區內)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有較強的帶動作用。農產品加工項目所使用的原料應主要來源于本市范圍內(凡加工原料不是主要來源于本市的,一律不列入考核)。
三、考核指標
2006年項目農業市級考核的指標為:各縣(市)區最終列入市級考核項目的實際投入量。
項目投入量的界定:種養業項目的投入量是指直接用于種養業設施建設的投入總量(基礎設施建設只計算項目區內的投入量),加工業項目的投入量是指農產品加工企業(含農產品批發市場)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投入。
四、考核辦法
2006年項目農業考核將采用“縣(市)區組織申報、部門季度審核、年終綜合考評”的方法,對各地項目農業建設實績進行綜合評定。具體分以下幾個步驟:
(一)項目申報。各地要對符合市級考核范圍要求的農業項目進行全面統計,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將上季度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填寫《南通市項目農業建設季報表》(由市委農辦制表另發)。種植業、畜禽養殖業項目報市農業局;水產養殖項目報市海洋與漁業局;農產品加工項目報市發改委,同時將項目進展情況匯總表報市委農辦。
(二)季度審核。市發改委、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要建立專門的項目農業工作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抽調業務骨干參加,負責對各縣(市)區申報的項目的審核、檢查,及時掌握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切實加強指導和服務。并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將各自分工負責的上季度項目農業建設情況書面報市委農辦。
(三)年終考評。年終由市組織“市項目農業考評小組”,對各縣(市)區進行項目農業年終考評。具體考評細則將在年終考核前作具體明確。
五、考核獎勵
以縣(市)區為單位,按年終考核實績評出項目農業建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縣〈市〉和區各1個)、組織獎若干個。獲獎的縣(市)區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并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獲獎的縣(市)區按等次給予獎勵。
六、組織領導
項目農業建設考核工作,在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市委農辦承擔項目農業考核的綜合協調工作,市發改委、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具體承擔項目農業發展的服務和指導工作。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項目農業建設目標、任務的制定、分解和落實工作,切實加強平時的檢查督促和組織協調工作,主動配合市組織的檢查考核。各縣(市)區也要完善考核辦法,加強對各縣(市)區項目農業的考核。
本辦法由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