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給南通市環境保護局記集體二等功的決定
通政發〔2006〕2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近幾年來,南通市環境保護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奮斗目標,主動把“創模”工作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大力實施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388”工程,全面完成六個縣(市)生態示范區創建工作;我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連續兩年列全省第一,位居全國113個重點環保城市前列;污染控制、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均為全國第一;推廣清潔生產成效顯著;排污權交易研究成果進一步拓展;市區污水日處理能力實現3年三次大躍升;積極推進環保系統行風建設,2005年12月被評為江蘇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行業。2006年1月,南通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通過了國家驗收,實現了“五城同創”的率先突破。為了表彰市環保局在改善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市政府決定給市環保局記集體二等功。
希望市環保局及其全體工作人員謙虛謹慎,再接再厲,為打造“綠色南通”、“生態南通”,建設和諧南通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門要以先進為榜樣,奮發進取,敢為人先,艱苦奮斗,扎實工作,為南通跨越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實現全面騰飛而努力奮斗。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