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2006年縣(市)區黨政領導科技進步與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要點的通知
通辦發〔2006〕23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
《南通市2006年縣(市)區黨政領導科技進步與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要點》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2006年縣(市)區黨政領導
科技進步與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要點
為了更好地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發揮科技和人才對經濟增長的積極作用,市委、市政府決定對2006年縣(市)區黨政領導科技進步與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要點如下:
一、考核對象
主要考核各縣(市)區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在考核年度內有變化的,由考核時現任領導進行考核總結,內容包括前任領導所做的工作。
分管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做的工作,可包含在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考核總結中。
二、考核內容
(一)黨委、政府重視情況(40分);
(二)科技進步情況(95分);
(三)人才工作情況(65分)。
三、方法和程序
(一)各縣(市)區根據考核指標和考核要求進行自查,填報考核表,形成黨政領導總結材料。
(二)由市委分管秘書長、市政府分管秘書長牽頭,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市政協經濟科技委、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的相關領導組成考評小組進行考核。考核可采取實地考查、座談會、問卷調查、交流等形式。
(三)考評小組對考核結果進行初評,并提出考核意見,排出名次。
(四)縣(市)與區分開考核,考核檔次設定為兩檔。
(五)市委、市政府確定考核結果并予以通報和獎勵。
附件:南通市2006年縣(市)區黨政領導科技進步與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及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