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05〕3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我市是人多地少土地后備資源相對緊缺的地區,長期以來建設用地供求對工業經濟發展的影響十分突出。為切實加強工業建設項目集約用地管理,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有效使用,努力培育我市工業經濟發展后勁,加快推進南通工業化進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工業建設項目用地管理
實行產業供地目錄制度,嚴格用地指標控制。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進行項目用地預審、建設項目審批和供地審查時,要認真執行國家限制供地目錄、禁止供地目錄,嚴格控制限制性產業項目供地;要嚴格按照《江蘇省建設用地指標體系》和《南通市工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體系》(附件1)規定的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及附屬設施用地等控制指標,綜合確定工業建設項目供地數量,該核減面積的堅決核減,堅決杜絕假借項目建設名義圈占土地。對分期實施的大型工業項目可以預留規劃用地,但必須明確項目建設計劃進度,根據其實際到帳資金和生產建設進度分期確定供地數量。申請增資擴建的用地單位,要優先使用已有的建設用地,核定供地面積時,要將已使用土地與新申請的用地數一并計算。加強復核驗收和后續監管。工業建設項目竣工時,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復核驗收,對未達到規定投資強度及用地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在規定期限內仍未達到要求的,要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條款追究違約責任;項目用地利用嚴重不足構成實質性閑置的,參照市區閑置土地處置暫行規定處理。
二、加快推進工業標準廠房建設
堅持高起點規劃。工業標準廠房的建設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市(鎮)總體規劃,布局相對獨立,產業相對集中。各地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下同)可結合園區產業發展導向,制定單幢廠房的層數和面積標準,盡可能建設多層廠房。標準廠房設計、建設和投入使用,應嚴格做到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三同時”。鼓勵多元化投入。堅持“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吸引市內外資金參與建設標準廠房。要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引導具有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商、投資開發公司等企業在工業園區內投資建設標準廠房,部分出租或整體出讓給中小企業;進一步探索完善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機制,鼓勵被征地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參與標準廠房建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標準廠房建設的信貸力度。加強建設使用管理。標準廠房在立項、設計、建設、使用過程中應接受園區管理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安全生產、工業統計及物業管理等應接受園區管理機構的指導。園區管理機構要根據產業布局規劃和標準廠房功能定位,嚴格審核企業的投資規模和項目內容,引導中小企業承租或購買標準廠房;標準廠房承租、購買對象的投資規模大小及相應的面積控制標準,由各地本著集約利用土地的原則合理確定。標準廠房在建設和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隨意分割,承租者或購買者原則上不得轉租或轉賣廠房,如確因生產經營等原因需轉租或轉賣的須經批準,并依法補交相應的土地出讓金等有關費用。
三、加強對工業建設集約用地的政策引導
強化產業政策調控。認真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大力支持市場前景廣闊、經濟效益良好、合理集約用地的工業項目,積極引導工業企業以市場為導向,依靠科技手段挖掘自身潛力,少用地、用好地,杜絕多占少用、占而不用、低效利用現象的發生,提高土地產出效率。加強現有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力度,對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新建、改建或擴建工業項目不予供應土地。實行集約用地管理考核。市政府將各地工業建設項目集約用地情況納入年度工業經濟目標管理,并與土地年度計劃安排實行掛鉤,堅持有保有壓、獎懲分明。加強建設用地批準后的實施管理,實行年度供地率考核。對已按批次批準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各地應及時提供使用。農用地轉用批準后,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已實施征地,滿兩年未供地的,相應扣減下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凡上一年度供地率達不到80%的地區,暫停辦理新的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手續。對土地集約利用程度較高的地區,優先安排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計劃。鼓勵工業項目集約用地。2005年起,對市區當年竣工并累計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企業原有土地上的投入除外),在符合南通市工業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要求的前提下,根據投資強度系數,排定市區“工業建設項目集約用地先進單位”前10名,享受相關優先扶持政策(附件2)。落實標準廠房建設激勵措施。標準廠房的建設用地應予優先保障,各園區要確保20%以上的征地用于標準廠房建設,地價可根據建設規模在基準地價基礎上給予優惠。鼓勵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實行基礎設施配套費差別征收辦法,標準廠房第一層按面積全額收取,第二層按面積減半收取,第三層及以上全部減免。標準廠房規劃建設過程中上繳的其他各項規費的地方留成部分,經同級政府批準可予免交或先征后返。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原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收取或調整土地有償使用費。從2005年起,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市區建設起點高、集約效果好的工業標準廠房項目,給予一定的貼息獎勵(附件3)。
附件:1.南通市工業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體系
2.南通市區工業建設項目集約用地評比獎勵辦法
3.南通市區工業標準廠房項目貼息辦法
二○○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