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04〕8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2003〕104號)精神,按照《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于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實施意見》(財行〔2004〕1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04〕3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開展整頓統一著裝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頓范圍
統一著裝是指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履行職能和行政執法需要,統一穿著由國家規定的制式服裝。這次整頓的范圍包括:
(一)未經國務院批準的著裝部門及人員;
(二)經國務院批準著裝的部門擅自擴大著裝范圍的人員;
(三)凡統一配發與國務院批準的統一制式服裝顏色、式樣雷同的行業標志服或工作服的行業及人員。
二、整頓原則與重點
各地區、各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的著裝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本著“誰著裝、誰糾正”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整頓,以切實解決目前統一著裝中存在的“過多”、“過亂”以及仿制等社會反映突出的問題,堅持制止亂著裝行為,維護制式著裝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整頓統一著裝工作重點整頓未經國務院批準著裝的、擅自擴大著裝范圍的著裝部門及人員。同時,要對擅自降低自費比例,對社會有關單位所配發的行業標志服或工作服與國務院批準的統一制式服裝顏色、式樣相雷同的行業及人員著裝進行糾正。
三、整頓工作組織方式
(一)成立辦事機構。我市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由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和市公安局負責。成立市整頓統一著裝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整頓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和匯總報告,人員由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和市公安局派出組成(具體名單附后),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辦公和舉報電話:5594140(市財政局)、5126391(市監察局)、3562176(市公安局)。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迅速成立辦事機構(為便于上下聯系和工作銜接,各縣(市)、區整頓統一著裝工作辦公室一律設在財政局),明確辦事人員,公布辦公和舉報電話,及時報市整頓統一著裝辦公室。
(二)實行分工負責。按管理權限,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著裝整頓工作由省級主管部門負責;其他類型的著裝整頓工作均由地方負責。各級人民政府和市各著裝部門采取自上而下、條塊結合,自查自糾為主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本地區、本部門的統一著裝進行整頓。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和發動階段(2004年6月20日前)。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通過自身排查、社會調查、接受舉報等方式,對本地區、本部門各類人員的著裝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制定整頓方案,對整頓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務必在6月20日前將調查摸底情況、整頓方案報市整頓統一著裝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2004年6月底前)。由各著裝部門、單位按照同級政府統一部署和要求,組織力量對本部門、本單位著裝情況進行自行清理和登記。同時,按照國務院統一著裝有關規定,對存在的違規著裝問題提出糾正意見、整改措施和糾正期限,并報同級整頓統一著裝辦事機構。在糾正期限內,自行完成糾正工作。糾正最遲期限為2004年7月31日。
(三)檢查抽查階段(2004年8月底前)。市將組織聯合檢查組,對重點地區和部門進行檢查和抽查。各地區、各著裝部門也要對所轄區域和本系統的清理和整頓情況開展重點檢查。
(四)總結報告階段(2004年9月底前)。各縣(市)、區和各著裝部門要在9月20日前向市整頓統一著裝辦公室報告整頓情況。除報送詳細文字材料外,要如實填報“統一著裝情況調查表”、“整頓統一著裝情況統計表”并附軟盤(樣表附后)。市整頓統一著裝辦公室在9月底前將全市整頓情況匯總報省。
五、處理辦法
(一)各級整頓統一著裝辦事機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部門、單位上報的自行糾正意見,按照國務院統一著裝規定進行確認,并采取措施,督促各部門、單位認真落實。
(二)各單位對經自查自糾收回的制式服裝、庫存服裝和各種帽徽、臂章、肩章、大沿帽等制式標志,集中交同級整頓統一著裝辦事機構。
(三)各級整頓統一著裝辦事機構要對收回的服裝與標志登記造冊,妥善保存,在報經省整頓統一著裝辦公室同意后統一處理。
六、整頓工作紀律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各項要求,進一步明確政策界限,嚴肅紀律,糾正和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整頓工作如期完成。
(一)對2004年7月底以前,通過自查自糾解決了“過多”、“過亂”和仿制等問題,并已脫裝的地區和部門,不再追究單位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對群眾反映強烈、不認真自查自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區和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責令限期整改。
(三)對拒不整改以及在2004年8月1日以后,仍然我行我素,繼續批準違規著裝的地方和部門,要嚴肅查處。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人員,要按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典型案件要予以通報,并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七、整頓工作要求
(一)提高對整頓統一著裝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整頓統一著裝是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定,對于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維護制式著裝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樹立執法部門的良好形象,節減各級政府財政開支,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執政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認識整頓工作的重要性,統一思想,切實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
(二)認真做好脫裝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整頓統一著裝,涉及部分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講清情況,說明道理,加強教育,耐心細致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強對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監督。各地區、各著裝部門要加強對整頓工作全過程的檢查督促和指導。被仿制(或雷同)服裝及標志的部門(單位)應主動向同級整頓統一著裝辦事機構提供仿制著裝情況。要加強對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宣傳報道,向社會公布經國務院批準統一著裝的部門和人員名單,以及各地區整頓統一著裝辦事機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1.經國務院批準的統一著裝部門及人員
2.統一著裝情況調查表
3.整頓統一著裝情況統計表
4.市整頓統一著裝工作辦公室成員名單
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