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辦發〔2004〕12號
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有關單位:
現將市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公室《關于2004年度市級機關部門職能工作目標申報確認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2004年度市級機關
部門職能工作目標申報確認的意見
(市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2004年2月19日)
為切實加強市級機關部門目標責任制組織管理,科學合理地制訂年度考核工作目標體系,現就2004年度市級機關部門職能工作目標申報確認提出以下意見:
一、申報確認程序
部門職能工作目標申報確認采取部門申報,市考核辦審核,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總體要求
2004年度部門職能目標的制定,要突出跨越發展、爭先創優的主題,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爭當江北“兩個率先”排頭兵為總目標和總要求,以市委九屆四次全會報告、市經濟工作會議報告和市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為主要依據,發揚求真務實的精神,瞄準全省“最佳”,全面爭先進位,要體現全局性、先進性和可考核性原則,做到目標定位更高,發展重點更明,推進措施更實。
三、目標構成
市級機關部門工作目標包括職能工作目標和機關作風建設共性工作目標。其中,部門職能工作目標由重點工作目標、一般工作目標及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要工作三部分構成,突出重點工作目標考核。部門職能工作目標必須是圍繞全局、緊扣中心、高點定位,能夠體現跨越發展、爭先創優要求的工作。要把部門重點工作目標是否科學準確、嚴肅認真地確定,作為考核部門重點工作實績時評估定檔的重要依據。
(一)部門重點工作目標分值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60%左右。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目標分解及部門服務于全市工作目標的重點措施。其中,與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密切的相關部門(市發展計劃委、經貿委、外經貿局、臺辦、外辦、工商聯),市下達的招商引資分解任務占該部門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10%。
深化和完善重點工作目標綜合管理辦法。在2003年明確“四項方針”的綜合管理部門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八個第一”等市委、市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的管理主體。猛攻投入、沿江開發、接軌上海工作由市發展計劃委牽頭負責,市財政局協同負責向上爭取資金工作;以工興市及機關部門引薦內資工作由市經貿委牽頭負責;強攻改革、體制創新工作由市體改辦牽頭負責;擴大開放及機關部門引薦外資工作由市外經貿局牽頭負責;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工作由市建設局牽頭負責;農業和農村工作由市農辦牽頭負責;發展民營經濟工作由市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爭創全省最佳辦事環境工作由市作風辦牽頭負責,市紀委(監察局)具體負責整治環境和紀律保障工作,市委組織部負責隊伍建設和組織保障工作,市委宣傳部負責文明創建和宣傳保障工作;為民辦實事、強化抓落實等其他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市考核辦協同。
充分發揮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及重點工作牽頭管理部門在部門重點工作目標制訂過程中的主導作用。重點工作目標要建立全面、科學的支撐體系。各牽頭管理部門要按照“四項方針”和“八個第一”等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認真抓好各單項目標任務的細化、實化和分解落實工作,明確各相關部門在推動重點工作目標實施中的職責和要求,明確階段性工作的重點和突破口,并以此為抓手,做好重點工作目標的督促檢查和推進落實工作。各牽頭管理部門提出的部門重點工作的建議和要求,經市分管領導確認后納入部門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
(二)部門一般工作目標分值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30%左右,目標項目及內容突出部門主要職責工作,以量化指標為主。
一般工作目標要兼顧到部門內設專業處室的面,要與部門內部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相結合,做到重點突出,工作創新,措施扎實。與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緊密結合,形成人人抓工作推進,層層抓目標落實的工作機制。
(三)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要工作分值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10%,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部署確定的階段性工作任務為主要內容。年內新增的部門階段性工作目標任務,由市考核辦書面下達相關部門。在招商引資重點工作考核中,除政法部門、條管部門和與招商引資工作密切相關的6個部門外的所有部門、單位,市下達的招商引資分解任務占職能工作目標總分的5%。
四、時間安排
(一)2004年2月26日前,各部門結合貫徹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市人代會等全局性工作會議精神,確定2004年度部門職能工作目標。上報部門2004年度工作計劃、《2004年度市級機關部門職能工作目標申報表》(見附件),以及省、市研究部署部門2004年度工作召開的專題會議工作報告和各級領導講話材料。
各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市考核辦報送上述材料,否則將根據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領導小組關于強化日常管理考核的要求,在部門工作目標制訂和日常管理考核對應的欄目內予以扣分。
(二)2004年2月下旬,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重點工作目標綜合管理部門分別對部門申報目標進行審核。
(三)2004年3月上旬,市領導分別對分管部門職能工作目標進行審核。
(四)2004年3月上旬,市考核辦結合市人代會政府工作報告及市委、市政府專題會議部署,對部門職能工作目標修訂完善。
(五)2004年3月中旬,市委、市政府審定部門職能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