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04〕9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國土資源局、南通工商局、市新聞出版局、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市政府法制辦、南通海關、市外事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南通市加強地圖市場監督管理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