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委發〔2004〕9號
加速農村勞動力轉移,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辦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要的農民致富工程。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勞務輸出工作的意見》(蘇發〔2003〕18號)和全省農村勞務輸出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我市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不斷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組織程度,加快推進“農民收入倍增工程”,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從實現“兩個率先”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近幾年來,全市各地大力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不斷拓展農民就業渠道,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還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集中表現為:農村富余勞動力數量仍然較多;勞動力整體素質與勞動力市場需求不相適應;勞動力轉移的組織化程度不高;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還未真正形成;農村勞務輸出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工作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等等。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勞動力向城鎮和二三產業轉移的步伐,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和難點在農村。實現農村跨越發展,核心問題是增加農民收入。我市農村人多地少,農村勞動力總量、分布密度均居全省首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不僅是擴大農村就業、發展農村經濟、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推進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的必由之路。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實現“兩個率先”的高度,深刻認識進一步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要的農民致富工程來抓,作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工作來抓。要認真總結在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中積累的經驗,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務必使這項重要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以發展生產力、擴大農村就業、推進城市化、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為目標,堅持就地轉移與異地輸出同步,就業與創業并重,職業轉移與身份轉移結合,按照“城鄉統籌、政府推動、各方參與、市場運作”的思路,通過拓寬就業空間,建立培訓體系,完善信息網絡,發展中介組織,規范市場秩序,逐步建立統一、規范、完善的城鄉勞動力市場,加快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力爭今年全市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達到6萬人以上,今后幾年,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率每年新增2-3個百分點。
三、創新工作思路,拓展農村勞動力轉移新空間
?。ㄒ唬┩七M“三化”發展,為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一是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培育農民就業的新空間。通過大力發展項目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項目、種養業項目、農產品加工項目,延長農業產業鏈,提高農民的就業率。二是加快推進農村工業化,拓寬農民就業的新領域。優化農村工業化布局,提高工業園區的建設水平,形成產業集聚、企業集群、就業集中的新型工業化發展格局,增強對農村勞動力的規模集聚能力。加快發展民營經濟,鼓勵農民自主創業,著力營造各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競相發展的寬松環境。三是加快推進農村城鎮化,提供農民就業的新載體。把大力培育縣城鎮、中心鎮作為重點,統籌規劃城鄉生產力、基礎設施和人居環境布局,做大做強服務業,努力提高第三產業發展水平,促進人流、物流、信息流向城鎮集聚。
?。ǘ┡﹂_拓國內外勞務市場,大力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渠道。加強與上海、蘇南等地區的勞務協作,大力推進農村勞動力向市外、省外轉移。緊緊抓住上海舉辦世博會、北京舉辦奧運會和西部大開發的重大機遇,努力尋求更多的就業崗位。充分發揮我市建筑業的優勢,積極參與市外各類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爭取在國家各類重點工程建設中占有更多的勞務份額。積極參與國際勞務市場分工,以機械、服裝、船舶、電子裝配、海洋捕撈、建筑安裝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為突破口,大力發展對外勞務和承包工程,輸出一批有技術專長的農村勞動力到境外從事勞務活動,帶動農村勞動力走出國門就業和創業。
四、健全工作機制,著力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組織化程度
?。ㄒ唬嵭谐青l統籌就業。充分發揮城鄉公共職業中介機構和民辦職業中介機構的作用,強化監督和管理,形成統一市場規劃;優化各級各類勞動力市場,積極發揮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的職能作用,村(居)委會都要設立以兼職為主的勞動力信息員,逐步實現市、縣(市)區、鄉鎮(街辦)勞動力市場信息聯網,形成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兼備,市、縣(市)區、鎮、村四級貫通,面向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取消城鎮勞動力與農村勞動力就業條件的區別,建立統一的就業準入制度;取消城鎮勞動力與農村勞動力就業區域的限制,形成勞動力優化配置的市場機制;取消城鎮用人單位對農村勞動力分行業、分工種的分類管理限制,建立公平競爭的就業機制;取消“農民工”、“外來勞務工”身份界限,建立規范的勞動合同制度,在用工、分配和社會保險等政策上一視同仁。制訂和逐步實行適用于城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統一的勞動管理辦法,實行勞動力規范、有序流動;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登記、就業和失業統計制度及城鎮登記失業率和社會登記失業率統計分析制度,將農村勞動力納入就業統計范圍。
?。ǘ娀瘎趧罩薪榉?。各地要著眼實際,認真規劃,大力發展勞務輸出中介服務組織,鼓勵社會力量和個人舉辦多種類型的勞動力轉移中介服務機構,使每個鄉鎮至少有1家勞務輸出中介服務公司。重點培育一批輸出規模在千人以上的勞務輸出企業。加快形成具有培訓、中介、管理、服務、維權等功能和開放、有序、規范的勞動力轉移服務體系。
?。ㄈ╅_展勞務技能培訓。加強職業培訓基地建設,鼓勵有培訓能力的各類培訓機構發揮作用,逐步形成覆蓋城鄉,服務于城鎮和農村廣大勞動力的職業技能開發服務體系。整合各類教育培訓資源,積極編寫地方教材,通過各種形式,大力發展對農民特別是回鄉初、高中畢業生的職業技能培訓,全市新增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率要達到60%以上。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興辦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形成政府、行業、企業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多元化培訓格局。進一步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合理確定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鑒定布點,對經過培訓合格的應及時進行職業技能鑒定,及時頒發。
?。ㄋ模┘哟笳叻龀至Χ?。市級從再就業基金中劃出???,用于對縣(市)區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勞動力轉移工作進行補助和獎勵。各縣(市)區財政每年要按照社會人口人均1-2元的標準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專項基金,與省、市下達的??罱y籌管理和使用,主要用于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轉移服務機構的貸款貼息或補貼及勞動力轉移工作經費。市、縣(市)區擔保機構要積極為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轉移服務機構提供信貸擔保。對新辦的以組織本地勞動力向縣(市)區以外的地方輸出的各類勞務輸出服務機構,可以減免行政性收費;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按有關稅收政策減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各類有資質的勞動力轉移中介服務組織,向南通市外輸出本地勞動力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可以獲得每輸出1人50元的獎勵,其中市級承擔20%;對有資質且年培訓輸出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各類培訓機構,每培訓并輸出1人且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給予50元至100元的獎勵,其中市級承擔20%。市級具體的補助和獎勵辦法由市勞動局、財政局另行制訂。貧困家庭勞動力的培訓和輸出中介費用支出由縣(市)區統一承擔。積極鼓勵和扶持農村勞務輸出人員返鄉創業,返鄉創業者享受與招商引資相同的規費減免、資金信貸、土地安排、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五、營造勞動力轉移的良好環境,保障農民就業合法權益
?。ㄒ唬氐兹∠麑r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的限制。各類用人單位發布招工招聘簡章和信息不得針對農村勞動力設限。各行業、企業和工種所要求的技術資格和健康等條件,對農村勞動力和城鎮勞動力要一視同仁。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為本地農村勞動力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免收門票費、求職登記費和中介成功費,所免費用按照城鎮失業人員職業介紹補貼的辦法予以補助。切實減輕農村勞務輸出人員進城就業的經濟負擔,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一律不得出臺針對農民進城就業而設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已經出臺的一律取消。規范農村勞務輸出人員流動就業證、暫住證、婚育證管理,嚴禁利用發放證卡進行違規收費和搭車收費。進城就業農民子女在當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入學,在入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方面與城鎮學生一視同仁。
(二)切實解決農村勞務輸出人員的后顧之憂。認真貫徹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依法完善土地流轉政策,不得在承包期內強行收回和調整農民的承包土地,切實保障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不愿放棄承包土地、離鄉不離土的勞務輸出人員要保留其承包權。勞務輸出人員通過轉包、轉讓、互換、租賃、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經營權,由集體經濟組織協調解決具體問題,及時辦理流轉登記手續。對侵犯勞務輸出人員合法土地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查處和糾正。針對農民外出務工資金不足的情況,各鄉鎮可采取組織輸出單位擔保和農民聯保的方式,積極提供擔保貸款,用于解決外出務工的經費困難。
(三)切實保障農村勞務輸出人員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和勞務中介服務企業必須與農村勞務輸出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項目、支付形式、工作時間及提供有關勞動保障條款等內容。勞動合同履行期間,農村勞務輸出人員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各項權利。用人單位解除與農村勞務輸出人員的勞動合同,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要將農村勞務輸出人員納入當地的社會保險體系,并依法組織農村勞務輸出人員加入工會。切實加強對農村勞務輸出人員的勞動保護,對在事故中受到損害的農村勞務輸出人員,依法享有各種工傷保險待遇。強制農民參加的培訓一律不得向農民收費。向建筑企業收取的建筑管理費,一律不得轉向民工攤派。嚴禁向民工收任何形式的押金和保證金。
(四)嚴禁拖欠和克扣農村勞動輸出人員的工資。用人單位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農村勞務輸出人員工資,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勞動保障部門對拖欠和克扣農村勞務輸出人員工資的用人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不能立即補發的,要制定計劃,限期補發;對惡意拖欠和克扣農村勞務輸出人員工資,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企業在依法破產、清償債務時,要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把拖欠的農村勞務輸出人員工資納入第一清償順序。各級建設、勞動 (下轉第13頁)(上接第5頁) 保障等相關部門要重點做好對建筑施工企業惡意拖欠和克扣農村勞務輸出人員工資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六、切實加強領導,確保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政府在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時,要將農村勞動力就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要根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目標,進行層層分解。要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納入農村工作綜合考核體系,健全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政府促進就業責任體系。為確保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順利推進,縣(市)區黨委、政府應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小組),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重大決策的研究和制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并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各級農辦作為黨委主管農村工作的職能部門,要把農村勞動力轉移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納入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列入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認真研究,加強協調。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作為政府主管就業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在就業政策制訂、統籌協調、指導服務等方面的作用,認真研究、協調統籌城鄉勞動保障政策,做好有關業務管理工作。各級建設部門要結合小城鎮建設,制定有利于促進農村勞動力進入小城鎮的政策措施,在城鄉勞動力就業所需場地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并協調開展建筑行業的技能培訓。財政、公安、工商、稅務、教育、民政、國土、農林、統計等有關部門,要各自檢查相關政策的落實情況,建立和完善與城鎮勞動力就業相統一的管理制度。各級宣傳部門及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鄉鎮在切實開展勞動力轉移工作的同時,還要建立農村勞動力基礎臺賬和數據庫,做到全鄉勞動力的總數清楚,年齡、性別清楚,文化技能清楚,家庭情況清楚,擇業要求清楚,輸出人員的去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