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國土資源的管理,強化保護國土資源的責任意識,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4〕12號)、《省政府關于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4〕82號)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全市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改革全市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體制
縣(市)國土資源局為同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其機構編制由同級人民政府管理。崇川區、港閘區國土資源分局為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機構編制由市人民政府管理。市開發區設置國土資源分局,為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機構編制由市人民政府管理。縣(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干部管理體制調整按照市委組織部和市國土資源局黨組聯合下發的文件執行。
縣(市)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按鄉鎮或區域設置國土資源所,為縣(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其機構編制由縣(市)人民政府管理。鄉鎮國土資源所人員編制,以縣(市)編制部門1995年核定編制數為基數,實行總量控制。人員超編的鄉鎮國土資源所應盡快調減人員,嚴格控制編制。對特大鄉鎮可視具體情況適當增加編制。崇川區、港閘區、市開發區所屬鄉(鎮、街道、場)國土資源所作為區國土資源分局的下設機構,業務隸屬區國土資源分局,機構編制由市人民政府管理。鄉鎮國土資源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現有人員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審核、過渡。
各縣(市)經依法批準的省級開發區可設置國土資源管理分局或國土資源所,作為當地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其機構編制由當地人民政府管理。崇川、港閘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所作為區國土資源分局的下設機構,業務隸屬區國土資源分局,機構編制由市人民政府管理。
市區和各類開發區用地必須納入市、縣(市)政府統一供應渠道和管理范圍,實行統一規劃、統一供地、統一管理,嚴禁擅自下放土地管理權限。縣(市)土地儲備機構由同級人民政府的國土資源局負責管理。
二、優化國土資源財政供給體制
市國土資源局(含派出機構)的人員、公用及專項經費全額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縣(市)國土資源局(含派出機構)人員、公用及專項經費全額納入縣(市)財政預算,以確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工作的正常運轉。市、縣(市)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國土資源局各項資金的財務管理,切實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國土資源專項資金必須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國土資源專項資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審計監督工作。
三、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體制
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工作由同級人民政府負責。市、縣(市)及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省重點中心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修改或調整,由市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鄉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根據省人民政府的授權進行審批。但規劃中的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占用耕地指標、基本農田保護指標、土地用途分區等法定內容,應事先報省國土資源廳核定,規劃經批準后,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各級政府要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管理,確保規劃任務落實,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四、強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能
進一步健全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體系。市、縣(市)分別設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大隊,隸屬同級國土資源局管理,接受上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部門的業務指導,人員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現有人員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審核、過渡。鄉鎮國土資源所可增掛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中隊的牌子。
切實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法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浪費礦產資源、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等重大違法行為,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局必須嚴肅查處。對縣(市)、鄉鎮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市國土資源局可直接查處,對大案要案要公開曝光。
切實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建設,提高執法監察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改善裝備。認真落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報告備案、動態巡查等各項制度,發現破壞、亂占等違法行為及時制止和處理。
五、加強對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
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任務重、政策性強,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好落實。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對實施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提出解決方法,并及時向人民政府報告。在改革過程中,要嚴肅各項紀律,妥善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確保各項工作規范、平穩運行,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國有資產不流失。
各縣(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必須于2004年12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完成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有關情況向市人民政府作出報告。
為加強對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長藍紹敏為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周躍華,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編辦主任顧裕岳為副組長,市紀委、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南通市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董菊卉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