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辦發〔2004〕2號
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有關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在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領導小組的領導下,2003年度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和目標責任制考核評比工作已順利完成,考評結果亦經市委常委會討論確認。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考核評比的基本原則
2003年度考核評比工作總體上以年初下發的兩個文件(通辦發〔2003〕26號、通辦發〔2003〕38號)和全市機關作風建設大會要求為依據,重點突出三個方面內容:一是突出實現“雙超”目標和“工業大提速、外資大突破、江海大開發、改革大決戰、城建大推進、作風大轉變”六大重點工作;二是突出市級機關各部門的重點工作;三是突出創建全省最佳辦事環境、解決辦事難方面的創新舉措與實際效果。為了使考評工作客觀、公正、公平,考評組在考評中注重把握了三個尺度,作為衡量被考核部門工作績效的重要標準:一是工作爭先創優的難易程度,二是工作爭先創優的層次高低,三是工作實績對全市經濟和全局工作的貢獻大小。
二、考評工作的實施
這次考評工作進一步突出考核重點,注重考核實效,改進考核方式,切實減輕部門和基層負擔。具體分為部門自查、集中考評、市領導評鑒、社會評議等主要環節。
部門自查由各部門對照年初的各項工作目標和要求,認真進行自我總結、評估和打分,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并按要求申報該部門爭先創優的情況材料。
集中考評工作由市年度綜合考評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實施,采用全封閉的方式進行。年度綜合考評工作小組從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業務熟悉、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相關同志組成三個考核小組,分別對綜合服務部門、經濟管理部門、執法監察部門三個類別進行集中考評,同時組成考核工作監督組(由市人大、市政協副秘書長和市機關作風建設督查室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考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在考評的步驟上,各小組首先對各部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重點審核部門爭先創優成果和部門職能目標、機關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實施結果,初步確定單項評分檔位。對審核中發現的一些問題,由綜合考評小組派聯絡員到相關部門進行了解和復核。考評組成員在認真審閱部門上報材料的基礎上,在規定的檔位分值范圍內,實行無記名投票打分。監督組從三個考評組中隨機抽閱考評材料,對考評者的公正性、公平性進行監督。為了充分體現打分的公正性,考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均不參與打分。在考評過程中,考核小組隨時將考評過程中碰到的問題逐一討論研究,集思廣益,形成共識,統一尺度,確保考評的公正性。集中考評中職能目標的結果結合領導評鑒得出職能目標得分,共性目標的結果結合共性目標日常考核得出作風建設共性目標得分。
共性目標日常考核由督查室根據基層和群眾舉報,結合明查暗訪,采取扣分制辦法,在單項中按照規定酌情扣分,扣分主要依據為:一是特邀監督員明查暗訪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二是日常接受舉報投訴并查實的問題,三是督查室辦理市領導批轉信訪件查實的問題,四是通過對重點項目跟蹤督查以及市紀委、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查實的問題。為了使共性目標日常考核更全面、公平,去年對所有部門進行了兩輪明查暗訪。
社會評議工作由市作風辦組織,共發放社會評議表800張,回收726張,回收率為91%,由市年度綜合考評工作小組進行匯總。
三、考評等次產生的辦法
根據通辦發〔2003〕38號和通辦發〔2003〕8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本次考評最終評定最佳辦事單位、先進部門、良好部門、一般部門和誡勉單位五個等次。
(一)最佳辦事單位的產生。最佳辦事單位按照文件規定,從先進部門中產生,為綜合服務部門、經濟管理部門、執法監察部門3個小組中各個小組綜合考評得分的前3名,加上各小組第4位中綜合考評得分最高者。
(二)先進部門的產生。先進部門按照年初確定的25%的比例(包括最佳辦事單位),從各小組綜合考評得分前8名部門中產生,除最佳辦事單位外,其余14個單位為先進部門。
(三)良好部門的產生。良好部門按照年初確定的25%的比例,從各小組綜合考評得分的9-16位中產生,共計24個部門。
(四)誡勉部門的產生。部門綜合得分靠后且社會評議得分靠后并存在較突出問題的部門,定為誡勉部門。
(五)除上述部門外,其他部門為一般部門。
四、考核結果
(一)最佳辦事單位分別是:市委辦公室、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市委宣傳部、南通海關、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交通局,共10個。
根據考核評比結果,市級機關工委進入最佳辦事單位行列,該部門考慮到自身工作的特殊性,主動提出退出。市機關作風建設、目標責任制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其退出最佳辦事單位行列,進入先進部門。
(二)先進部門分別是:市級機關工委、市農業局、市委統戰部、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市地稅局、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南通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廣播電視局,共14個。
(三)良好部門分別是:市教育局、市國稅局、市建設局、南通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審計局、市人民檢察院、市信訪局、市婦女聯合會、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市檔案局、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接待辦公室、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共青團南通市委員會、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旅游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市統計局、市外事辦公室、市水利局,共24個。
(四)誡勉單位:市民政局。
(五)除上述部門外,余下的部門為一般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