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委發〔2004〕2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促進改革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蘇發〔2003〕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信訪工作
信訪工作直接聯系群眾,是黨和政府體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為民辦事、維護群眾利益的重要途徑,是化解矛盾、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是接受群眾監督、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橋梁,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做好信訪工作,有助于幫助群眾解決困難,釋疑解惑,統一思想,凝聚人心;有助于爭取群眾對改革發展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及時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有助于直接聽取群眾的批評、意見和建議,改進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防止和克服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信訪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越是加快改革、加快發展,越要重視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充分發揮信訪工作在實現“兩個率先”進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全面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
(一)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領導體系。要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各級各部門的主要領導作為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對本級本部門的信訪工作負總責;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要直接負責;其他領導成員要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信訪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信訪工作領導體系。要健全黨委常委會和政府辦公會研究信訪工作的制度,市、縣(市)區委常委會每年都要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部署信訪工作;其中市委常委會每年不少于1次,各縣(市)區委常委會每年不少于2次。市、縣(市)區長辦公會要及時研究信訪工作,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二)各級領導要親自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認真閱批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應成為各級領導的自覺行為。要善于抓住一些重要來信來訪的辦理,舉一反三,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定期排查重大疑難信訪問題,由有關黨政領導分工包案處理。對于涉及面廣、影響范圍大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同志應親自過問,一抓到底。領導干部要經常深入基層,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主動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將領導干部做信訪工作的情況列入目標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在年度述職和任免考察時,要認真考核、考察干部做信訪工作的實績。
(三)進一步健全各級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各級各部門都要堅持和完善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市級黨政領導每月安排接待群眾來訪不少于1次;各縣(市)區及市級機關領導實行雙周接待制,每月安排接待群眾來訪不少于2次;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實行每周接待制,每月安排接待群眾來訪不少于4次。接待地點一般設在當地信訪部門接待室,并向群眾公示。為增強領導信訪接待日的效果,各縣(市)區及市級機關有關部門領導每月要安排1次與市領導接待同步。要把群眾反映的問題是否得到及時、妥善解決,作為檢驗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成效的主要標準。每位參加接待的領導既要負責接待,又要負責問題的處理,需要和其他領導溝通、協調的,也由接待領導負責,一抓到底。要制定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考核細則,加大對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實施情況督查力度,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對黨政領導接訪后交辦的事項,有關部門應認真辦理,妥善解決,加強督查,抓好反饋,做到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復。
三、把信訪工作的立足點放在為群眾解決問題上
(一)嚴格實行首問負責制。受理群眾初信初訪的部門和單位及具體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起責任,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帶著感情做工作。認真對待群眾反映的問題,根據問題的性質及難易程度,給予群眾合情合理的答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誠為群眾服務,絕不允許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對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都要逐一登記建檔。要熱情對待群眾信訪,善于對問題進行分析,善于與群眾溝通。對確不屬自己職權范圍內的事情,要及時、準確引導群眾到相應的部門去反映,真心誠意幫助群眾。
(二)切實為群眾解決問題。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多為群眾辦實事,是信訪工作的根本與核心。各級信訪部門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明確解決單位、部門及責任人,限期解決,定期督辦檢查。在辦案速度上突出一個“快”字,在尋根究底上突出一個“細”字,在去偽存真上突出一個“實”字。解決問題的情況要及時向本人反饋,并做好政策法律解釋和思想教育工作。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說明情況,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疏導工作,求得群眾理解,理順群眾情緒,努力提高群眾初信初訪的一次性結案率。切忌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
四、加大對重要信訪問題的處理力度
(一)強化對赴京去省上訪的控制化解工作。今后對所有赴京上訪、去省集訪,都要逐一分解到有關責任單位,落實到責任小組。領導班子中要有具體人分管,要有直接責任人,責任小組和責任人名單要上報市信訪局。處理情況要限期上報,逾期未報的,要追究責任。對一些老大難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采取各種措施,限期妥善解決。對各地赴京上訪、去省集訪情況,市信訪局要及時進行通報。
(二)加大重要信訪案件的查辦力度。對于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批示件和交辦件,要實行專人負責,及時反饋,按期上報;對于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交辦件,要及時落實責任單位,辦理情況須由領導同志簽字后上報。市信訪局對掌握的重點案件,要及時梳理,按案件的性質報送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并跟蹤案件的辦理進程。所有重要信訪案件,都要嚴格把好查辦質量關。對查辦報告內容不清,處理結果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或處理意見不明確的,要堅持原則,責成承辦單位重新辦理。各級黨委、政府辦公室和信訪部門要加強對領導交辦案件的檢查督辦,定期通報處理情況。對重大信訪問題,市信訪局可直接請縣(市)區分管領導或各鄉鎮(街道)主要領導來市研究處理意見,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件件回告處理結果。
(三)進一步加強重點地區和重點時期的信訪工作。繼續對赴京上訪、去省集訪量較大的地區實行信訪工作重點管理,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可能發生的赴京上訪、去省集訪要加大控制力度,由有關領導親自掛帥,進行組織協調,靠前做工作。對已經發生的赴京上訪、去省集訪,有關地方和部門接通知后,要立即由有關負責同志牽頭,組織人員赴京去省做好上訪群眾的勸返工作。要加強重點時期的信訪工作,加強駐京、駐寧信訪工作小組的力量,保證重大節慶活動期間和敏感時期不發生群眾赴京、去省上訪,特別是集體上訪。
(四)切實做好信訪老戶工作。對信訪老戶,要按“三屬”原則進行責任分解,屬事單位負責解決問題,屬人單位負責做上訪人的教育工作,屬地單位負責做好所轄區域的維護穩定工作,形成屬事、屬人、屬地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共同解決信訪問題的責任機制。對信訪老戶反映的問題,要針對不同情況,進行專題研究,逐一會辦,提出具體的處理意見。凡是合理的,都要及時解決;要求不合理、難以解決的,要深入細致地做好說服疏導工作,防止重復上訪、越級上訪。要情、理、法并用,疏、導、治結合,查、防、控齊抓;要定領導、定責任、定時間,包調查了解,包落實處理,包思想教育,包停訴息訪。對堅持無理要求,不聽教育勸阻非正常上訪,觸犯法律法規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五、建立和完善信訪工作預警體系
(一)深入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切實吃透摸準群眾意見集中的突出問題,影響大局的關鍵性問題,容易激化矛盾的苗頭性問題,超前及時予以化解。要了解群眾關注的信訪難點、熱點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矛盾和糾紛,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妥善處置。堅持做到日常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抓早抓小,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在出臺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政策和工作方案前,相關地區和單位必須對可能出現的群眾集體上訪進行預測分析,并制定相應預案,超前落實防范措施。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限期解決,避免矛盾糾紛激化或釀成越級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市、縣(市)區每季度要進行一次系統排查。對重大問題和涉及全局性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二)進一步做好信訪信息工作。從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篩選和報送信息,為黨委和政府提供信息服務,是各級黨政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各級黨委、政府應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報送信訪信息,各級黨政部門應及時向本級黨委、政府報送信訪信息。重要信訪信息要急事急辦,一事一報,并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各級各部門要及時捕捉重大信訪苗頭,加強對信訪趨勢的預測,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重大情況和異常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并續報處理情況和結果,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各級信訪部門要定期綜合分析報告群眾來信來訪情況,把握信訪動態,為黨委、政府提供綜合性、預警性、前瞻性的信息服務。
(三)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對正在醞釀串聯或揚言越級來市、去省、赴京集訪,群體性圍攻、沖擊、滯留黨政領導機關、要害部門,封門堵路、妨礙交通和影響機關正常辦公秩序,非法集會、游行示威,打標語、舉橫幅、喊口號等異常信訪行為,所涉縣(市)區及市直單位要迅速將有關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并立即組織力量,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工作。發生群眾到市委、市政府集訪,相關部門和單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到現場做工作,將上訪人員帶回處理。
六、完善重大事件分析及責任追究制度
(一)重大信訪事件要進行深入分析。對50人以上規模較大的來市集訪,越級赴京去省的集訪,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突出熱點問題,對黨政機關和社會穩定造成惡劣影響或產生嚴重后果的焦點問題等,所涉部門和單位要進行成因及影響分析,分清界定責任,提出處理的建議、意見及要求,盡快化解。
(二)嚴格實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據黨紀、政紀對有關地方、單位的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一是對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敷衍推諉,導致矛盾激化,引起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是因工作失職、處置不當,導致群眾重復赴京去省上訪,造成嚴重影響的;三是對群眾反映的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問題,應當且有條件解決而未及時解決,造成群眾反復越級上訪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四是打擊報復信訪群眾,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五是遲報、漏報和瞞報重大信訪情況,貽誤處理問題的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妥善處理涉法信訪問題
(一)狠抓各項信訪法規的落實。繼續以貫徹實施《信訪條例》(1995年國務院令第185號)和《江蘇省信訪條例》為重點,加強對基層貫徹執行《條例》的監督和檢查。要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處理信訪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要積極運用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行政仲裁等手段,依法解決涉及行政爭議方面的信訪問題。重視將涉法類信訪事項引導、分流到司法途徑去處理解決。要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活動,組織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為上訪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積極引導群眾依法進行信訪活動,依法行使公民的民主權利,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
(二)各級司法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要通過調解、仲裁、訴訟和行政復議等手段,依法解決矛盾糾紛,妥善處理涉法信訪問題。對涉及司法機關信訪問題的處理落實情況,各級政法委員會要進行檢查,對重大疑難問題,要加強協調和督辦。
八、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一)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工作原則。對信訪工作,各級各部門要統一協調,齊抓共管,責任到人,不斷增強“大信訪”工作觀念。從市級到縣(市)區、鄉鎮,到市直部門、處室,到市直單位、科室,要形成三條信訪工作網絡,明確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并將網絡發放到市領導手中,便于聯系工作,分清責任。各級各部門對已經受理的信訪問題要一件一件抓落實,加強跟蹤督辦,盡快回告處理結果。
(二)做好人民建議的征集、采納工作。要總結推廣人民建議征集工作的成功經驗,不斷提高工作水平。樹立全局意識、超前意識和實效意識,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專題征集活動,突出抓好高層次的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要抓好被采納的人民建議的處理落實,對價值較高并已經產生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人民建議,要進行跟蹤反饋。要大力宣傳人民建議征集成果,對提出有價值人民建議的個人實行備案制,并給予相應的獎勵。
(三)開展明察暗訪活動。為進一步強化信訪工作職能,增強各級黨政部門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推進大信訪工作格局的形成和完善,按照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總體要求,要建立和完善信訪工作明察暗訪制度。了解掌握各縣(市)區信訪部門和市直部門信訪工作開展情況及其工作效能,各縣(市)區領導接待日制度執行情況,文明信訪接待室建設及接待人員工作作風、工作態度等。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由市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下發整改通知。如被察訪對象整改不力或反復出現類似情況,將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追究責任。
九、進一步加強基層和市直單位的信訪工作
(一)做好基層信訪基礎工作。農村基層信訪工作以鄉鎮為重點,并延伸到村組。鄉鎮(街道)都要配齊配強專職信訪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基層工作網絡,建成一批文明接待示范場所。城市基層的信訪工作以社區為重點,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社區信訪工作的有效途徑,切實解決好部分信訪問題“無口可歸”或“多口難歸”的問題。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在社區信訪工作中的作用,落實社區信訪工作責任制,逐步實現社區信訪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把信訪工作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相結合,與基層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與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
(二)市直各單位要切實加強信訪工作。要明確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設立與信訪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工作機構,配備適當數量的專、兼職信訪干部,并加強對本系統信訪工作的檢查指導。要建立部門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和閱批重要群眾來信制度,在方便群眾出入的地方設立信訪接待室,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認真受理和及時處理涉及本部門的信訪問題。市信訪局要對市直部門設立信訪接待室和開展領導接待日活動的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結果。
(三)加強對市直單位信訪工作的綜合管理,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市信訪局要及時召集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協調處理,明確措施和責任,抓好落實。
十、加強信訪部門建設和信訪隊伍建設
(一)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和關心信訪部門的工作,樹立黨政信訪部門綜合管理信訪工作和協調處理重要信訪問題的權威。各級信訪部門代表同級黨委、政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有交辦、立案查辦、協調處理、督促檢查和通報情況的職責與權力,并對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實行目標管理。
(二)切實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要配齊配強信訪部門的領導班子,加強和充實信訪部門的工作力量,形成“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良好、肯干實干、爭創一流”的高素質信訪干部隊伍。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對信訪干部的培養、使用和交流。建立抽調后備干部到信訪部門掛職和優秀年輕干部到信訪部門鍛煉的工作制度,不斷增加信訪隊伍的活力。切實解決好信訪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實信訪崗位津貼,調動廣大信訪干部的積極性,促進全市信訪工作的開展。
(三)切實改善信訪部門的工作條件。各級黨委、政府要保證信訪部門處理群眾集體上訪和辦理重要信訪案件等所需的業務經費,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以利于信訪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地要根據接待上訪群眾的需要,切實加強信訪接待室的建設。要繼續開展創建信訪文明接待室活動,為上訪群眾創造良好的環境。加快信訪工作信息化步伐,提高信訪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水平,通過聯網和信息共享,提高信訪工作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