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04〕4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省政府關于認真開展江蘇省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蘇政發〔2004〕37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經濟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
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認真搞好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三產業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信息,了解市情市力,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科學依據的重要工作;是履行政府職責,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信息服務的重要任務;也是減輕基層負擔,提高統計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對于研究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改進宏觀調控,優化經濟結構,開拓新的就業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進我市“兩個率先”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圓滿完成我市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任務。
二、明確經濟普查的時間、對象、內容和范圍
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
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標志、從業人員、財務收支、資產狀況,以及企業的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開發的投入狀況等。
普查的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三、切實做好經濟普查的各項工作
這次經濟普查將以往工業、第三產業、基本單位三個普查合并,同時將建筑業納入普查內容,是我國也是我市歷史上第一次綜合性大型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切實做好各項普查工作。
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請市委宣傳部負責落實;涉及普查經費和物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和市發展計劃委負責落實;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南通工商局、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負責落實;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編辦負責落實;涉及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民政局負責落實;涉及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的事項,由南通質監局負責落實;涉及教育、衛生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教育局和市衛生局負責落實;涉及房地產企業和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方面的事項,由市建設局負責落實;涉及租借部隊和武警營區的社會單位,由軍分區后勤部、市武警支隊負責落實;市經貿委負責督促企業認真履行普查義務。其他各有關部門也要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要精心組織,層層把關。各地普查機構要結合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宣傳動員、試點清查、填表登記、數據處理、資料開發等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及有關要求,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二是要層層建立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對普查培訓、摸底、登記、基層表審核、數據處理、抽查驗收等各個環節實行嚴格的質量管理,確保數據質量。三是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普查結果,并積極利用普查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為提高宏觀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據。
在普查工作中,要督促我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所有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表,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對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以及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對在此次普查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予以表彰。
四、認真落實普查機構、人員和經費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建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協調和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經濟普查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迅速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本地區普查的組織和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可以從成員單位中選調。要認真選調和落實普查力量,改善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的辦公條件,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及時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要通過這次普查,積極創造條件,加快統計系統信息網絡建設,促進現代信息技術在經濟普查中的應用。
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各地、各部門普查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
附件:南通市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