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04〕6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關于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創建活動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