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04〕4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4月12日市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